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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5乌鲁木齐打砸抢烧”事件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汪睿行政管理L01214037联系方式:18955121765(手机)新疆近年来所发生的暴力恐怖事件,例如:新疆巴楚暴力案、4.30乌鲁木齐火车南站暴恐案、5.22乌鲁木齐爆炸案等。其中2009年的“7·5乌鲁木齐打砸抢烧”事件是此类事件中持续时间比较长,最恶劣,最典型,影响最大的事件之一。首先,我们来对这起事件做个简单的介绍。“7·5乌鲁木齐打砸抢烧”是指西北地区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爆发,是连续数日的一系列暴力骚乱事件。但是它的事件起因不是那么简单。在此之前,广东省韶关市一家玩具车招收600名左右的新疆员工。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厂内汉族员工和维吾尔族员工发生斗殴事件,有两名维吾尔族人在斗殴事件中丧命。此外,对于该事件的后续没有处理好,玩具厂直接辞退所有新疆员工。这些引发了维吾尔族人在乌鲁木齐举行街头示威,警方上前与对方对峙,进而使示威升级为骚乱。对于这整个事件的前前后后,不同势力却有着不同的声明。中国的新疆地区政府很快将它定性为“典型的境外指挥、境内行动,有预谋、有组织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并认为幕后主使是热比娅·卡德尔为首的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相对的,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和其议长热比娅否认策划骚乱,指示威者是不满中国对维族人的政策。“因此,乌鲁木齐人民走上街和平抗议,为死者讨回公道。”由此可见,中国的新疆暴力事件,没有那么简单。它不仅仅牵涉到中国的民族问题,甚至牵涉到政治、国际等。“7·5乌鲁木齐打砸抢烧”事件的危害是巨大的。首先,也是最直接的危害,就是危害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这方面不需要赘述。直接看数据:截至7月16日,乌鲁木齐“7·5”事件死亡人数为197人,直接经济财产损失达6895万元。除了对街道的公共设施的破坏,由于暴乱的人绝大部分为维吾尔族人,仇视汉族人的思维导致他们对汉族人的私人财产进行破坏,例如轿车、店铺等。其次,从社会层面上,此类事件的出现不利于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边界安全。中国本来就是个多民族国家,只有各个民族团结起来,才能做到各民族共同发展。然而乌鲁木齐“7·5”事件破坏了汉族和维族的深厚民族感情,不利于新疆地区民族团结。从近年来,新疆多发暴力事件的地区包括喀什、叶城、皮山等地,这些地方多位于新疆与其他国家的交界地带。暴力事件频发,不利于我国的边界安全。再其次,暴力事件不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破坏国家统一。新疆暴力事件的背后是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等一些新疆分裂分子,他们利用各种手段,企图煽动维族人民,妄想将新疆从中国分裂出去。这危害到我国的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破坏了我国的国家统一。在这里,我们就好疑问:为什么新疆作为我国的固有领土,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为什么会频发这类事件呢?第一,是信仰的不同。新疆的少数民族信仰伊斯兰教。历史上,新疆各少数民族伊斯兰教信仰的政治色彩浓厚。即使现在的新疆伊斯兰教界不再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优越的政治地位,都是他们的影响还是巨大的。于是那些伊斯兰教宗教极端主义者利用这点,任意歪曲篡改事实,煽动宗教狂热,煽动不同信仰之间,汉族和维吾尔族之间的民族仇恨,制造暴力冲突。导致大量无辜群众丧生。其目的是要恢复神权统治,建立政教合一国家。第二,是人种和文化的不同。新疆的维吾尔等使用突厥语的民族,其长相、文化均与内地有很大的不同,他们反而与近东的突厥国家。这些都推动了民族分裂主义出现。他们以“民族自决”为借口,妄想分裂中国。所谓的民族自决是指美国总统威尔逊提出的,倡言全世界各大小民族,都可以自己决定自己归属的政府体制、执政政党组织、政治环境与命运等。但是这里那些民族分裂主义歪曲理解“民族自决”的含义,给民族分裂寻找借口。此外,也有少数汉族人信仰“大汉族主义”。他们主张汉族历史、文化、血缘、正统性优越于其他族裔或民族。在政治上认为一切事务以汉族利益为优先、认为汉族重要性高于其他民族的民族主义。第三,是恐怖势力猖獗。他们蛊惑人心,怂恿民众。在新疆境内,有组织、有纲领、有计划的恐怖主义组织就有40多个,他们以将新疆从中国分裂出去为目标。其中“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简称“东伊运”),其宗旨是通过恐怖手段分裂中国,在新疆建立一个政教合一的“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国”。他们编造了一套所谓的“东突厥斯坦独立”的“思想理论体系”,鼓吹“东突厥斯坦”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叫嚣“要反对突厥民族以外的一切民族”,消灭“异教徒”,中国是“东突厥斯坦民族3000年的敌国”。他们通过使用暴力或其他毁灭性手段,制造恐怖,以达到各种政治目的。更可怕的是,宗教极端主义、民族分裂势力以及暴力恐怖势力,这三股敌对势力相互勾结,沆瀣一气,同流合污。“三股势力”虽然各自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但本质是根本相同的。他们的根本目的就是通过洗脑和暴力事件等手段,来把新疆从中国分裂出去。第四,是国际势力的暗中操纵。西方反华势力在反恐问题上仍然实施双重标准,借机向中国施压。西方媒体将新疆恐怖事件引向民族问题,用心险恶。例如:美联社称,维吾尔族人一直对汉族统治和汉族移民大量涌入新疆感到不满,这种不满有时演变为暴力事件。除此之外,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每年接受美国国会支持的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资助。以此,中国要注意西方的和平演变,前苏联就是个很好的例子。第五,是新疆的社会问题堆积。新疆地区社会问题严重,地处中国西北边界地区,与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相比经济落后,文化水平较低,与东部地区经济、文化、自然环境等各个方面的差别大。贫困人口较多,人均收入也低于中部和东部地区。这些都导致了中国社会关系失调,影响社会成员的共同生活,破坏社会正常活动,妨碍社会和谐发展。第六,是执法不公引发暴力抗法。在执法过程中,个别执法人员执法随意性大,宽泛行使自由裁量权,同一性质的案件受人情关系、行政干预等因素的影响,处理结果不同,造成执法不公,加大了执法对象的抵触情绪。这点很是明显,例如“7·5乌鲁木齐打砸抢烧”事件的起因事件就是韶关市当地执法部门没有处理好,导致被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歪曲事实,最终矛盾进一步激化。第七,是法制意识薄弱。参加乌鲁木齐七·五骚乱的人大部分是学历较低的,其中有一部分是中学生。他们的法制意识不高,不会理性思考,容易被不法分子蛊惑,参加暴力活动。此外,在“7·5乌鲁木齐打砸抢烧”事件的后续事件中,约300名维吾尔族妇女上街示威,并与警察发生扭打。很多妇女大声喊叫,要求中国当局释放她们的丈夫或孩子。那么我们如何防范甚至于解决新疆的暴力问题呢?很多人说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存在问题,但是作者认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本身是好的,只是制度在具体实际实施中存在着不足。所以归根到底还是要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那么怎么才能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解决民族自治区的暴力事件问题呢?具体来看,分为以下几点:从经济上,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努力实现各民族共同繁,满足少数民族的物质需求,拉西部的经济发展水平。新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具有较大程度的财政经济自主权,并可以享受国家的照顾和优待。例如:凡是依照国家规定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安排使用。新疆地区可以利用这些特权,努力发展经济,抓住中国的资助机遇,进行“西部大开发”。从政治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学习培训。文明执法,礼貌待人,公正执法,一切为民。从一言一行、一点一滴抓起,保持队伍良好的仪容举止、行为规范。努力塑造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社会广泛认可的良好队伍形象。减少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众对政府部门的偏见和不满。从文化上,提高新疆地区的文化教育水平,传播先进文化、优秀文化,丰富精神世界。为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为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激发凝聚力。使新疆地区的民众可以理性思考,不容易被不法分子洗脑、蛊惑。例如在城市社区可以宣传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思想;在农村地区为村民提供有益的书籍或者“文艺演出下乡”。从法制和社会上,可以进行法制宣传,提高民众的法制意识,做到懂法、守法、用法。同时加强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建设,完善民族法;努力解决社会问题,减小贫富差距,优化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最终建设和谐友好的社会。最后,中央民族大学的校训是“美美与共,知行合一”。其中“美美与共”一词意为:不同民族间要相互尊重、欣赏和赞美对方文化。只有汉族与其他少数民族,互相尊重,民族平等,才能做到民族团结,然后才能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最终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本文标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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