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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深圳教育局创建书香校园争当阅读之星系列活动实施方案1
关于开展2011年深圳市“千万少年快乐阅读”系列活动方案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共中央关于建设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的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我省“书香岭南”全民阅读活动中,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等单位主办的“千万少年快乐阅读”系列活动作为《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的重要内容之一,“千万少年快乐阅读”活动在全省中小学校深入开展,并取得显著成效,营造了知书达礼、好学求进的浓厚校园书香氛围,成为了有广东特色、高品位的青少年学生读书活动品牌。根据广东省委省政府所下发的《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实施纲要(2011—2020)》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宣传部等九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2011“书香岭南”全民阅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宣通[2011]15号)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书香校园”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思[2011]3号)及《关于开展2011年广东省“千万少年快乐阅读”系列活动的通知》(粤教思函[2010]35号[2011]43号)精神,南方分级阅读研究中心作为广东省全民阅读活动“千万少年快乐阅读”系列活动的主要执行机构,拟联合深圳市教育局共同开展“千万少年快乐阅读”系列活动。以下为活动方案,请给予支持!一、活动意义“千万少年快乐阅读”系列活动,是《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实施纲要(2011—2020)》和2011“书香岭南”全民阅读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有益载体。活动动倡导“快乐阅读”理念,努力打造师生共读、亲子共读的交流平台,着力促进学生成长、教师发展和学校内涵提升,推动建设学习型学校和学习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思。二、活动组织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指导单位:广东省全民阅读专家指导委员会、广东省“千万少年快乐阅读”系列活动组织委员会、深圳市读书月组委会承办单位:深圳市教科院、深圳读书月、南方分级阅读研究中心三、活动内容和形式(一)创建“书香校园”、争当“阅读之星”活动深入开展“书香校园”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学生读书活动特色学校,引导全市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树立品牌意识和特色意识,积极创建具有区域特色和学校品牌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同时,通过开展争当“阅读之星”、“阅读之师”、“阅读校长”、“阅读家庭”和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加强与“书香校园”创建活动的深度融合,引导学校在加强读书活动硬件建设的同时,重视人的因素,彰显主体意识,最大限度调动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读书的积极性,树立一批可亲、可学的读书榜样,进一步在全市中小学校形成人人争当“阅读之星”的良好氛围。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1(二)“经典阅读”征文暨阅读指导能力培训计划活动通过开展全市中小学生“经典阅读”活动,倡导均衡阅读、师生共读、亲子共读,同享阅读带来智慧,感受阅读带来的快乐。在阅读过程中倡导学生在书上感兴趣之处、有感悟有启发之处、有不同意见之处进行批注,摘抄积累,或者就全书、篇章乃至段落写读后感。倡导学生结合读书生活写一写有关读书给自己、家庭带来快乐的文章。由南方分级阅读研究中心邀请专家和名家进入学校进行阅读专题讲座和媒体的宣传报道,该活动主要以“送教下乡”为指导模式,免费安排教育专家和作家学者深层次提供学生阅读指导,示范引领全市中小学阅读指导能力的提升。同时,在深圳市中小学校有计划地建立一批省级、市级分级阅读示范基地,免费安排教育专家和作家学者深层次提供学生阅读指导,示范引领全市中小学阅读指导能力的提升。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2四、活动要求开展“千万少年快乐阅读”系列活动,是推动我市形成全民阅读良好社会风气的重要措施。各区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读书活动取得实效。支持公益性、自愿性、倡导性原则。各区开展中小学阅读活动的情况,请及时函告市教科院教研心中。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附件:1、创建“书香校园”争当“阅读之星”活动实施方案2、“经典阅读”比赛暨阅读指导能力培训计划活动实施方案3、2011年广东省“千万少年快乐阅读”系列活动推荐书目4、广东省“书香校园”评选指标体系附件1:创建“书香校园”、争当“阅读之星”活动实施方案一、活动范围全市中小学校、中职学校(含民办学校)二、创建“书香校园”活动内容(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创建“书香校园”活动列入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成立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联合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科院,并制定专项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成立师生读书活动组织,结合学校实际提出读书活动的主题和活动口号。师生员工对创建“书香校园”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100%。(二)创设良好读书环境1.学校有专门的图书阅览室。学校藏书人均拥有量小学不少于10本,初中不少于15本,高中不少于20本。图书利用率高,日均流量达到在校生数的1/30以上。2.班级设有读书角、读书廊;校园设有读书橱窗,并经常进行更新。3.有关读书的格言和标语悬挂在校园和课室的显著位置。4.校园网站设有开展读书活动、创建“书香校园”的网页。已评为省、市“书香校园”的单位可直接将网站挂靠小伙伴网,由小伙伴网设专区展示并给予全国性推广宣传。(三)举办“书香校园”系列活动1、开展争当“阅读之星”活动。组织学生参加争当“阅读之星”活动,引导中低年级学生培养“爱读书”的兴趣,建立良好的阅读习惯;引导高年级学生培养和追求,学会读书。学校树立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阅读之星”。2、“书香校园读书论坛”活动。由南方分级阅读研究中心邀请学者或专家学校和家庭进行作专题报告,以互动的形式探讨交流读书问题。3、“书香校园”读书征文活动。以“亲子共读好书”、“我与好书”、“书香伴我成长”等为主题举办征文比赛。老师、家长和学生以读书为主题,倡导亲子共读、师生共读的氛围,通过学校发动广大家长创建“书香校园”活动,让学生与父母亲一起共读一本好书,交流读书的心得,共享读书的快乐,营造“书香校园”、“书香家庭”的文化氛围。4、“书香校园”读书交流活动。师生通过读书演讲比赛,表达对书籍的热爱,畅谈读书带来的启发和感悟。5、学生读书笔记交流和展览。在师生推荐书目的基础上,指导学生定期定量进行阅读,并作读书笔记。通过读书笔记,学生摘录佳词好句、记录心得体会,不断提高阅读深度和阅读品位。学校对优秀的读书笔记结集成册并开展交流活动。6、由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地、南方分级阅读研究中心对学校创建“书香校园”活动进行活动报道,传播创建“书香校园”的成果和事迹,通过小伙伴()建立全市的网络读书交流平台。根据上述活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选择并开展四种以上活动,使创建“书香校园”的意识深入人心,并以教师的读书活动为示范带动学生的读书活动,形成师生互动、共同成长的良好氛围。(四)活动效果1.师生养成良好读书习惯,学生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不少于半小时,学生从阅读中感到快乐。2.通过读书活动促进形成良好的学风、教风和校风,学生无不良行为。3.师生在小伙伴网或有关刊物发表有关读书活动的文章、论文。4.学校形成浓厚的读书学习氛围。四、创建办法(一)自评阶段。学校对开展“书香校园”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按照《2011年东深圳市“书香校园”评选指标体系》打出自评分,推荐表和评选指标体系在省教育厅、市教科院网站或小伙伴网下载。(二)申报阶段。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在自评的基础上,填写申报表,根据评选指标要求附以佐证材料,并形成一份书面申报材料,字数在3000字左右,向各区教育局提交申报材料。(三)初评阶段。各区教育局上报各上报2所学校,组织单位将根据各校申报情况对学校进行检查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学生问卷等多种检查考核方式对申报学校进行评审,确定市级“书香校园”。候选单位参评材料:1.“书香校园”申报表一式2份;2.反映创建“书香校园”的图片至少10张(有条件的学校可报送视频资料);3.创建书香校园的经验总结材料一式2份;4.学校正门照片或能够反映学校概貌的照片。于2011年月日之前统一报送深圳市创建书香校园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深圳市,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凡逾期报送不予受理。(四)评审表彰阶段。由活动协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的候选单位进行评审,对评为市级“书香校园”的学校代表将参与省级“书香校园”评比,并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牌匾,同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此次市级“书香校园”的名额共10个,省级“书香校园”名额8个,暂不做名额分配,各区教育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书香校园”评比,不得摊派名额,或搞形式主义。同时,要积极配合开展调研活动。三、争当“阅读之星”活动主题快乐阅读、阅读快乐,阅读群星闪烁,书香溢满校园。四、活动要求(一)争当“阅读之星”活动由5个部分组成。1.有一定的课外阅读量(占总分15%)。2.有浓厚的课外阅读兴趣(占总分25%)。如在镇(街)、学校级阅读活动中表现突出并取得成绩,阅读的内容广泛,有个人的阅读倾向,能影响带动同学参与阅读等。3.有较好的阅读习惯(占总分25%)。如有每天读书的习惯,有摘录或写读后感、书评的习惯等。4.有读书笔记、心得或读书卡(占总分25%)。读书笔记、心得真实感人、有独特见解,读书卡图文并茂、记录清楚。5.网上阅读水平测试成绩(占总分10%)。“阅读之星”每学年度课外阅读书量和心得数量参考标准年级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阅读书量(本)203040505050心得数量(篇)35781015(二)争当“阅读之星”活动设市级“阅读之星”100名、“阅读之师”30名、“阅读校长”20名、“阅读家长”50名、“阅读之星”活动优秀组织奖10名,省级“阅读之星”21名、“阅读之师”9名、“阅读校长”3名。五、推荐“阅读之星”办法(一)报送材料1.推荐表和评选指标体系在省教育厅、市教科院网站或小伙伴网下载。2.参评学生、教师、校长、家长简介(侧重介绍参加读书活动情况)以及彩色一寸照和生活照各一张(照片须是电子版)。3.参评学生参加各类读书活动优秀作品2篇以上(用A4纸手写或电脑打印皆可,低年级学生可用读书卡代替)。(二)报送方式由各区教育局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表一),于2011年月日前将材料统一报送深圳市教科院,参评单位和个人将其中照片须发送电子版(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凡逾期报送不年级初一年级初二年级初三年级中职一年级中职二年级中职三年级阅读书量(本)606060707070心得数量(篇)151515202020予受理。(三)省级“阅读之星”将从市级“阅读之星”中产生,组织单位安排专家进行综合考量确定。(四)各区组织参评学生登录小伙伴网参加网上阅读水平测试。(五)省级“阅读之星”将在市级“阅读之星”的基础上产生,各参评学生、老师和校长可登录小伙伴网创建个人博客(或将博客进行链接)展示形象风采。全市中小学生、老师和家长可于2011年12月至日登录小伙伴网对“阅读之星”、“优秀老师”、“优秀校长”进行投票。附件2:“经典阅读”比赛暨阅读指导能力培训计划活动实施方案一、活动范围全市中小学校、中职学校(含民办学校)二、“经典阅读”活动内容(一)活动内容以国内外“经典美文”为主题选择阅读内容,根据“经典美文”内容编写成为剧本,通过经典的舞台剧表演来述说主要内容,阅读书目由各区、学校上报推荐和学生自由选读两方面组成(可参照2011年“千万少年快乐阅读”系列活动推荐书目),倡导学生充分利用公共图书资源。学生与家长共同阅读,同享阅读带来智慧,感受阅读带来的快乐。(二)比赛形式1、此次比赛以“舞台剧”表演为主要形式,每队参加人数为不限人,表演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2、鼓励教师、家长与学生同台竞技,教师、家长参与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10%。3、表演以“经典阅读”舞台艺术表现形式为主,也可辅以伴奏、伴舞等其他艺术表现形式(不作特别加分)。配乐伴奏带自备。参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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