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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林安物流集团内部讲师管理制度1.总则1.1为充分利用公司内部的人力资源,建设和培养内部讲师队伍,发挥内部讲师在公司培训教育体系中的核心作用,提高内部讲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励讲师的授课积极性,规范讲师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2.1内部讲师是指在公司内部选拔,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其资历、教案编写水平、讲课技巧等并承担公司部分培训课程的开发与授课的人员,属于公司共享的师资力量,属兼职。2.2内部讲师要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培训任务,两者必须兼顾、协调。3.管理职责3.1人力资源部的管理职责3.1.1人力资源部为内部讲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讲师的等级评聘、评审、制订课程计划及日常管理。各部门协助人力资源部管理内部讲师,积极开展内部授课。各业务部门应积极协助与支持内部讲师的授课管理与培训工作。3.2内部讲师的管理职责3.2.1内部讲师承担全公司范围内所讲授专业课程的授课任务,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应对学员进行必要的思想与道德教育,既教书又育人。3.2.2参与课程的前期培训需求调研,明确各公司员工的培训需求,向人力资源部提供准确的员工培训需求资料。3.2.3开发设计有关课程,如培训标准教材、辅助材料、案例及游戏、授课PPT演示文档、试卷及标准答案等,并定期改进以上资料。3.2.4制定、落实培训计划,讲授培训课程。23.2.5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试卷、作业的组织与批改,对学员提出的问题不能当场答复的,要在当期培训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3.2.6对其他讲师的授课技巧、方法、案例、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3.2.7协助人力资源部完善内部培训体系。3.2.8积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和综合能力。3.2.9对公司各种培训资料(含各种光盘、书籍、幻灯片、音频、视频等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妥善保管,严格保密。在未经人力资源部书面授权情况下,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存与拷贝,不转借给第三方,不将其用于商业用途。3.2.10在未经人力资源部书面授权情况下,不得在公司外部以有偿或无偿形式讲授公司课程。4、内部培训讲师管理内容4.1内部讲师的组建及选拔4.1.1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内训师进行选拔。4.1.2热爱林安公司,热爱本职工作。4.1.3喜好培训工作,熟悉所兼任课程的专业理论知识,有较丰富的业务、技术和实践经验。4.1.4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组织能力。4.1.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4.1.6公司副经理级或以上人员全部参加内部讲师选拔4.2内部讲师选拔程序34.2.1成立“林安集团内部讲师评审小组”组长:余栋梁副组长:刘淑媚组员:罗喜、欧智丽、王晓蓉(其它人选待定)以上人员组成“林安集团内部讲师评审小组”,负责内训师的资格审核、评定、评审、聘任、解聘、晋级、降级、资格复核等工作(以下简称评聘管理工作)。4.2.2由各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填写《林安公司内部讲师推荐(自荐)表》(附件一),并提交试讲评审时使用的课件。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员工均可申报,采用由低级向高级逐级申报,原则上不得跨级。44.2.3公司内部讲师评审小组根据内训师任职条件对申报人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者参加试讲,由评审小组按《林安公司内部讲师试讲评审标准》(附件二)对试讲人进行评审、打分,申报初级内训师试讲分数不低于70分,课程评审分数不低于60分;申报中级及以上内训师试讲分数不低于80分,课程评审分数不低于70分。4.2.4公司内部讲师评审小组根据各项评审结果,结合实际情况,对符合内训师任职资格人员进行聘任。4.2.5凡参加外派培训,一次培训时长在2天或以上的人员,经人力资源部考虑,可作为公司临时内训师,具有为员工提供一次时间不少于半天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自定)的义务,如讲课现场效果评估能达到内训师基本要求,经个人申请可纳入公司正式内训师管理。4.2.6人力资源部对聘任的内训师按要求颁发聘书,聘书由公司统一制作,并进行人事备案存档。4.2.7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中高层管理人员是公司内训师的重要来源,应带头进行知识的收集、整理、开发、传授、分享,成为员工发展的导师和企业战略、业务、管理、文化的传播者。公司各部门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申报初级、中级内训师,不受相应级别申报条件和试讲限制,经内部讲师评审小组确认后可直接聘任。4.3内讲师分类分级及聘任期限4.3.1公司内部讲师采用分类分级管理,按照专业分成四类:技术类、营销类、管理类和综合类;并分别分为四级:初级、中级、高级和特级。4.3.2初级、中级内训师聘期为一年;高级、特级内训师聘期为二年。聘用期满,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4.4内部讲师培训发展4.4.1内训师可旁听公司所有培训课程,优先参加公司内的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项培训。5如有必要,可申请参加与自身授课内容相同的外出培训。4.4.2人力资源将每半年组织一次全体讲师的经验分享与交流,并聘请资深人员或外部专家指导、培训。4.4.3内部讲师需接受讲师资格培训课程:学习原理;成人学习特点;企业培训与员工发展;教材设计与制作;培训技能训练。4.4.4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召开内部培训讲师会议。会议议程包括:讨论并安排课程开发计划,对现有培训课程内容进行评估,对近期培训工作进展、教学及课程开发心得进行交流。4.5内部讲师激励政策4.5.1内训师具有知识传承和技能分享的作用,公司将考虑让内训师优先获得各种培训与学习机会。4.5.2公司提供企业内训师培训课程体系,发放大量的培训资料、学习资料给内训师,并充分利用外部教育培训资源,帮助公司内训师成长。4.5.3公司每年组织内部培训讲师开展一次省外旅游活动。4.5.4公司每年组织内部培训讲师外出培训学习二次。4.5.4每年辅助资料费补助标准如下:1、初级讲师补助600元;2、中级讲师补助1000元;高级讲师补助1500元4.5.5同等条件下,薪资调整、评优活动、升职等优先考虑内训师。4.6讲师课酬4.6.1公司内部培训讲师基本课酬为120元/小时4.6.2课酬计算公式:培训课酬=基本课酬×课时数×考评系数×级别系数1、考评系数计算方式:序号学员满意度(X)评价考评系数190%≤X优秀1.5280%≤X<90%良好1.2365%≤X<80%合格1.04X<65%不合格0.562、级别系数计算方式:序号讲师级别等级系数1特级讲师A2.02高级讲师B1.63中级讲师C1.34初级讲师D1.04.6.3若连续两次《林安公司内部讲师授课满意度调查》(附件三)总评得分未达到及格(60分)以上,自动丧失内训师资格及所享受的一切待遇。4.6.4发放授课费的课程必须为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发放时间为课程后期跟踪、总结完成后1个月内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申报与支付。4.7以下情况不属于发放授课费的范畴:4.7.1各类公司、部门会议、活动;4.7.2管理层、部门经理等对本公司/部门人员开展的例行的经验及知识分享、交流、指导。4.7.3试讲、经验交流、其它非正式授课。4.7.4由各部门为提高员工技能,组织开展的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的在岗培训。4.7.5工作职责要求的授课。4.7.6授课时数不足1小时的课程。5、内训师考核管理规定5.1日常工作考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内部培训讲师授课情况的评估,以授课课时、学员的满意度、教案和教材的开发质量、自身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学员填写《林安公司内部讲师教学评价表》,7交由人力资源部汇总统计,考核结果作为发放课酬金的标准。5.2年终考核年终对讲师进行综合评定,即授课满意度评分(即全体受训人员打分的平均分)和公司内部培训讲师考评小组的综合评分,其中授课满意度评分占60%的权重,公司内部培训讲师考评小组的综合评分占40%的权重。综合评分在65分以上者续聘为下一年度讲师;综合评分低于60分的,不再续聘。对总分排在前四名优秀讲师分别给予7000元、6000元、4000元、2000元的奖励,并授予荣誉证书。5.5资格取消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人力资源部报公司董事长核准后,予以取消其内训师资格及待遇:5.5.1严重违反公司企业文化及规章制度或受记过以上惩处者。5.5.2品行不佳,不宜为人师表者。5.5.3授课中有对公司不实之言论或人身攻击者。5.5.4不听从人力资源部授课安排者。5.5.5任期内学员评估屡为不佳者。6.附则6.1本管理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6.2本管理办法自2014年8月起实行。7.相关记录《林安集团内部讲师推荐(自荐)表》(附件一)《林安集团公司内部讲师试讲评审标准》(附件二)《林安集团公司内部讲师授课满意度调查》(附件三)《林安集团公司内部讲师教学评价表》(附件四)《林安集团公司内部讲师年度考核表》(附件五)
本文标题:林安物流集团公司内部讲师管理制度(绝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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