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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湘政教督[2006]2号各市(州)教育局、教育督导室:为了进一步完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制度,推动示范性普通高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发挥示范作用,根据《湖南省教育督导规定》、《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基本条件(试行)》、《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制订了《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现将该《督导评估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按《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执行。按照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制度的要求,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挂牌满三年的学校进行督导评估,原则上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性督导评估。二、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要按照该《督导评估方案(试行)》的要求,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常规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要建立和完善学校自评制度,对照《督导评估方案(试行)》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三、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督导评估方案(试行)》,2加强对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下,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切实负起管理责任。四、市、县两级教育督导机构要以《督导评估方案(试行)》为依据,加强对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随机督查和视导,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以促进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更好地发挥示范作用,从而推动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稳步发展。附件: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二OO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抄报:国家教育督导团,省人民政府,各位省督学顾问抄送: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教育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各位省督学附件: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一、指标体系一、办学理念与办学行为(100分)评估要点分值(一)办学理念符合素质教育精神(16分)1、办学理念符合教育方针政策和改革方向,切合学校实际,体现学校特色。5分2、依据办学理念,制订科学的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落实的措施。6分3、办学理念和发展规划获得师生普遍理解和赞同,家长和社会基本了解和认同;在办学活动中得到体现和实施。5分(二)办学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84分)4、按规定招生,不擅自组织单独的高中招生考试,不使用非正当手段招揽生源。10分5、均衡编班,不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12分6、执行教学计划,竞赛活动、作业总量、考试次数符合规定;不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不在节假日成建制补课。12分7、建立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不公布学生考试排名,不下达升学指标,不以考试排名和升学率奖罚教师、学生。10分8、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统一组织学生购买规定之外的习题集、练习册、复习资料和学习生活用品。10分9、收费符合政策,招收择校生符合“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规定。10分10、严格禁止重复教育,不举办或变相举办复读学校(复读班),不招收复读生。12分11、诚信办学,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统(会)考和竞赛、检查、评估等重大活动无集体舞弊或弄虚作假现象。8分分值4二、学校环境与办学条件100分评估要点(三)创建优良的校园环境(15分)12、校园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显,各项建筑安全、适用;校园整洁、文化氛围浓;校园周边环境符合规定。5分13、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生均校园面积达30平方米,生均教学用房不低于8平方米。5分14、实施部门检查准入制度,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有关部门不擅自对学校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5分(四)合理配置、有效使用设备设施(58分)15、学生生活用房符合要求,食堂办得好,水电设施齐备,供应有保障。8分16、有专用的理、化、生仪器室和实验室,每四个班有一间实验室,有满足需要的科技活动室;每间实验室、活动室桌椅不少于28套,水、电到桌;仪器设备达到《中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I类要求,分组实验二人一组。10分17、有适用的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室、电化教学中心控制室,有满足需要的教学软件和音像资料,装备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建立校园网,配备校长办公系统,有摄录采编播放设备,每10名学生一台计算机,各项设备有使用记录。10分18、有独立的图书馆,学生阅览室座位不少于学生总数的1/10,教师阅览室座位不少于教职工总数的1/3;藏书生均达30册,并配有电子图书,各种刊物不少于100种;图书资料充分开放,每学期学生借书、阅览总人次达学生总数5倍以上。10分19、有400米跑道的标准运动场;有体育馆或能容纳4个班同时上课的室内运动场;有与规模相适应的篮球、排球场和乒乓球台;体育器材达《中学器材设备设施配备》I类标准。10分20、有专用的音乐、美术教室和舞蹈排练厅,音乐、美术教学设备均符合《中学器材设备设施配备》I类标准;有劳技教育专用场地2-3个(不含计算机教室和语音室),有1-2项可供2个班学生同时使用的劳技设备;有专用卫生室,卫生设备达《中学卫生室器械与设备配备》I类标准。10分(五)经费保障,财务制度健全(27分)21、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超过省定标准,基建经费以财政或主办单位投入为主。6分22、财政或主办单位足额拨付教师工资,教师待遇得到保证,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得到落实。8分23、有关部门无平调、克扣、截留、挪用学校办学经费的现象。8分24、财务制度健全,帐目清楚,收支合理、财务公开;有严格的校园、校舍、校产管理制度。5分5三、队伍建设与学校管理100分评估要点分值(六)校长和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25分)25、校长符合任职条件,办学思想端正,依法治校,管理能力、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在师生中有威望。10分26、领导班子年龄、学历、专业结构合理,团结、民主、务实、廉洁,富有事业心、责任感和改革意识,具有较强的凝聚力,能得到教职工的信任和拥护;有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校领导每期听课不少于30节;校级和中层干部有2/3兼课。15分(七)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满足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40分)27、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有积极的自我发展意识,热爱并尊重学生,关注学生全面发展,为人师表,无在职教师对本校学生及现任教学段的学生有偿家教、家养或有偿补课,或到校外补习学校兼课现象。15分28、教师结构合理,按编制标准配备;专任教师占84%以上;任课教师学历合格率100%;高、中级职称教师达70%以上,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25%;有特级教师。15分6四、德育工作与教学评估要点分值29、建立以校为本的培训制度。有教师培训计划。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人数占专任教师总人数20%以上。组织了对新课程标准的培训,培养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有切实措施,每个学科有学科带头人,某些学科形成明显优势。10分(八)实行校长负责制,形成规范而高效的管理机制(35分)30、实行校长负责制,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教师实行聘任制,推行结构工资制。实行校务公开,教代会职能得到充分发挥。10分31、有经过民主程序产生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有章可循。建立了以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为中心的保障体系与控制体系。10分32、所举办的民办学校实行“四独立一分离”: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制度,独立招生,独立发文凭,有分离的校园和基本教育教学设施。10分33、安全保卫工作有专人负责,制度健全,开展安全教育并定期检查;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5分7教研100分(九)德育工作得到改进和加强(35分)34、德育工作队伍健全,活动有计划,针对性强,开展好;建立了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网络,效果好。10分35、充分发挥班主任作用,班主任工作负责,后进生转化效果明显,学生会、团委会组织机构健全,干部配备得力,定期举行班团组织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10分36、学籍管理规范,学生留级、转退学、休复学手续齐全;有招生录取花名册,分班学生名册,学生人人有档案,资料齐全,无寄读生,学生年巩固率达97%以上,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15分(十)教学理念先进,教学过程优化(65分)37、积极推行课堂教学改革,注重启发,注重学生参与,建立民主、平等、和谐、互动的师生关系和教学环境,课堂教学优良率达70%,其中优质课比例不低于30%;对备、教、改、辅、考试考核及实验、研究性学习评价均有明确要求和考核办法;教师每期听课不少于15节;学科兴趣小组和科技活动普及率在80%以上。35分38、20%以上教师有符合本校实际的教改教研课题,近两年内有10篇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论文或教改成果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或获市、州级以上奖励;40%以上教师能自制电子课件。15分39、坚持“两课两操”和课外体育活动;每学年组织1-2次全校运动会,每学年举办1-2次全校性学生艺术活动;有一定规模的运动队、合唱队、舞蹈队、乐队和美术、书法小组。15分五、教育质量与办学评估要点分值8特色100分(十一)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60分)40、学生自觉遵守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文明程度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心理品质,有一定的审美能力;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近三年学生犯罪率为0,年违纪处分率在1%以下。10分41、肄业年级学生期中、期末考试,学科合格率在85%以上,毕业会考合格率在95%以上,按时毕业率98%以上,高考(按毕业总数计)本科(二批)上线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20分42、98%以上的学生能独立完成规定的理、化、生实验,操作合格,100%的学生掌握规定的计算机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学生初步掌握1-2种劳动技能,劳技操作考查合格率100%。20分43、认真开展健康卫生教育,搞好环境卫生,常见病、多发病、近视防治措施得力。学生有体育锻炼的习惯,有健康的生活方式,有健康档案;毕业生体检合格率达98%以上,学生体育合格率达98%以上,体育达标率在95%以上,常见病发病率控制在2%以下,近视眼新发病率低于4%。10分(十二)学校特色鲜明、示范性强(40分)44、办学模式、学校管理形成某些突出的强项和优势,或在学科建设某项工作方面有特色,并成为学校传统;近三年来有重要办学成果和经验在市、州以上范围内推广或在省级会议上交流。15分45、扶助一所薄弱学校,有落实的措施;学校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较高的社会声誉。10分46、在培养音、体、美等特长生和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及科技活动中获得较好成绩。15分9二、说明1、具体评估细则和计分办法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另行制定。2、最后得分采用百分制,5个一级指标分别按25%、20%、20%、20%、15%的比例计算最后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90分以内为良好,60~75分以内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3、凡评为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评为不合格的,取消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资格。4、根据《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管理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暂停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资格一年;一年后仍整改不到位的,取消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资格。同时具有下列行为二项者,暂停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资格一年,限期整改;一年内整改不到位的,取消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资格。同时具有下列行为三项者,取消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资格。(1)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的;(2)随意增减课时或违反规定组织学生节假日成建制补课的;(3)下达升学指标,并以指标完成情况评价和奖罚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4)违规单独组织招生考试或使用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的;(5)鼓励、支持、纵容公办学校教师到复读学校(复读班)兼课的;(6)公布学生考试排名,并以此奖罚教师、学生的;(7)在职教师对本校及现任教学段的学生实行有偿家教、家养或有偿补课的;(8)违反政策规定乱收费的。5、根据《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管理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资格
本文标题: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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