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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湟中县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示范区自评报告市卫生局:为了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人民群众得到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按照《西宁市“十二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医患关系示范区活动的实施意见》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安排,结合当前群众路线教育,我县积极投身到创建示范区活动的实践中去,基本形成了多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谐环境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现将我县创建和谐医患关系示范区活动阶段性评估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医患关系示范区活动,要以省十二党代会和市委十三次全体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为目标,加快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动员广大医务人员大力弘扬以“敬业、精术、厚德、创新”为核心价值的医学人文精神,牢固树立救死扶伤、治病救人、实行人道主义的服务宗旨,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端正医德医风,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重塑白衣天使光辉形象,促进全县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创建医患和谐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谐示范达标率90%-2-以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医疗纠纷调处力度不断加大,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及公益性质充分体现。卫生行业作风、医德医风建设成效显著,人民调解组织在和谐医患关系示范区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发挥,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医患关系呈现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建立起医务人员与患者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平等博爱、温馨和谐的医患关系。三、评价内容和方法评价内容根据西宁市《创建和谐医患关系示范区考核评估标准》的进行考评。对全县县乡医疗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评。四、活动取得的成绩(一)示范区共工作考评成绩1、加强领导,强化政府职责(1)强化政府保障工作。我县严格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及时制定下发了《湟中县开展创建和谐医患关系示范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全县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县开展创建和谐医患关系示范区活动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会后各单位依据总体目标和要求,制定了本单位实施步骤,成立了领导小组,形成了职能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推进的局面。(2)建立完善政府补偿机制。取消了县级公立医院实-3-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财政补偿机制,4所县级公立医院竞聘上岗人员工资纳入财政差额预算(包括同工同酬),按80%比例拨款;建立了卫生优秀人才奖励机制,加强了绩效考核分配力度,医院收支节余的30%用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充分调动了人员工作积极性。(3)加快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业务及生活用房建设整体推进,县第一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和李家山、西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投入使用,田家寨、李家山、西堡卫生院公租房将投入使用,汉东卫生院公租房将正在加紧施工;投资1540万元的县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已下达建设批复,卫生监督所办公楼建设土地手续办理完毕,明年开式建设;120急救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正在办理项目施工手续。计划投资2400万元的“心血管疾病全程健康服务管理和胎儿心脏畸形产前诊断远程医疗体系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待下达项目实施批复后组织实施,县第一人民医院加强了脑外科、妇产科建设,第二人民医院开设了儿科,填补了我县的医疗学科空白,拓宽了服务范围。开展乡村医疗机构等级评定、十项技术服务规范化建设等活动,我县14所乡镇卫生院、393所村卫生室建设全部达到标准化。县一医院脑外、骨科、心血管科、产科等重点专科建设;县二医院骨科、内科、产科等重点专科建设;县中医院肝胆、肛肠等中医专科建设;藏医院继续强化药浴科、风湿、皮肤病等现有特色专科能力建设。县二医院近期将迎接省上的二甲评审工作,正在准备评审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均通过了市上的规范化建设评审工作,能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4-(4)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率不断提高,分别达到98%、99.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完成年度扩面任务,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实行了市级统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达到400元。城乡居民报销比例大幅提升,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0%,医疗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住院费用救助比例达到了90%以上;实施“大病医疗保险”政策,自2012年12月份实施以来至今年7月底,大病医疗保险患者3074人次,平均报付比例达到76.5%,其中县级医院平均报付比例达到79%,切实减轻了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实现了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行了医疗保险周转金和医疗救助资金预拨。(5)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40元,地方病防控、65岁以上老人健康体检、慢性病管理、“两癌”普查等14项公共卫生服务惠及全民,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8.6%,对居民健康进行综合管理和有效干预防治。(6)改革医疗机构管理模式。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推行以全员聘用制为核心的人事制度改革,成立了医院管理委员会,落实了医院法人主体地位,实行院长负责制和目标责任考核制。公立医院聘用了总会计师,执行了新得《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从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强化经费预算和收支管理,全面推行成本核算和控制,提高了医院资源利用效率。(7)提高医疗卫生信息化水平。建立了全县医院信息-5-化管理平台,在乡镇卫生院安装了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电子病历及电子处方,实现了从就诊到治疗的信息一体化服务;村卫生室计算机配备率达到100%,并安装了村卫生室医疗卫生信息管理系统,60%的村卫生室开通网络互联,涵盖基本医疗、居民健康管理等为内容的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柜架基本成形。(8)及时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积极引导医疗机构转变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探索开展了基于医疗保险的医疗纠纷第三方管理试点,充分利用保险等手段,化解医疗风险,减少医疗纠纷,改善医疗执业环境。2、加强卫生行业管理。明确了工作责任,同各单位签订了《2013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创建和谐医患关系纳入责任书,抓排查及时调处,抓预防强化源头控制,切实把各种矛盾纠纷进行有效化解,防止民转刑案件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加强了督查督办制度,落实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文明服务在卫生”、“三好一满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模范城市”、“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等活动,加强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构建创建和谐医患关系示范县群众基础。3、各职能部门要齐心协力,落实打造平安医院的职责。认真贯彻上级部署,各部门要按照县政办[2012]125号文件精神,抓好相关工作。畅通患者利益诉求管道,及时化解矛盾。司法部门积极引导患者学会用法律维护权益,积极参与纠纷调解;公安部门对医疗机构非法行为进行及时制止,打-6-击严重干扰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新闻媒体在正确引导医患关系向健康方向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开展宣传医德高尚、无私奉献的优秀医护工作者。(二)县级医疗机构考评结果1、考核基本情况。根据《创建和谐医患关系示范医疗机构考核评估标准》,对县一医院97.5分、二医院90分、中医院96分、藏医院88分,进行了逐项逐条考核,考评结果为县一医院、二医院、中医院、藏医院,均达到了优秀等级。2、取得的主要成绩。(1)组织机构健全。各县级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组织机构、方案、人员分工、职责等健全。(2)制度健全。各县级医院各种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健全,严格落实依法执业、人员、设备等准入,定期开展院务公开。(3)人力资源管理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各项制度齐全,制定了进行教育、人才培养和绩效考核制度和工作方案;根据医院的发展能严格落实人才培训计划。院内每季度开展“三基三严”培训和考试,培训率达到98%,合格率92%,及时组织156名县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省、市、县的各种短期培训班。(4)医院文化及时进一步加强。各医疗机构科室标识规范、醒目、清楚,咨询服务等便民措施落实到位,为服务对象提供了清洁、舒适、温馨的服务环境。(5)医德医风明显好转。积极落实“首诊负责制”、“首问负责制”,不断规范文明服务用语,杜绝生、冷、硬、顶、-7-推等不良现象;建立了医德医风考评制度,根据医院在医德医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定期反馈,并加以整改和解决。(6)实施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依托和发挥第三方监督评价机制,着力加强对县乡两级的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完善了医疗质量、病案、设备、输血、院感等管理组织,建立健全了院内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处方合格率97%、院内感染现患率5.3%、甲级病历合格率95%、法定传染病报告率100%。强化医疗机构的监管,截止9月底对县、乡两级所有单位进行了3次全面的检查考评,检查覆盖率达95%。(7)医疗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健全。各单位均设有医患投诉办公室,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和预案,并有专人负责。重大纠纷上报率100%,及时处置率100%。截止9月底县级医院发生医疗纠纷3起,均通过县医调委调解处理。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消防事故、重大责任医疗事故和群体性违纪违法案件。(8)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提高。一是全面实施“先住院后结算”服务工作,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积极与社保部门协调优化流程、简化手续,严格执行住院患者出院时医药费用及时结报,实行医疗救助“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模式,方便了广大患者。积极推进全县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及时向患者公开收费标准,落实住院患者一日清单制度,向患者提供住院总费用的详细清单。二是严格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零差率销售;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办法》,制定和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处方、医嘱点评,据统计,全县县级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52.15%、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8-方比例19.8%。三是积极开展“三好一满意”、“优质护理示范工程”等活动,县级医院优质护理覆盖率80%的病房,基础护理合格率98.8%,患者家属陪护率43.5%;注重服务细节,认真落实惠民便民服务措施,把优质服务体现在医院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之中。县级医院均设立了门诊服务咨询台,增加导诊护士,为患者提供健康教育处方并主动帮助患者合理选择就诊科室和医生,提高就诊效率。优化服务流程,简化服务环节,缩短等候时间。实行门诊、医技科室弹性工作制,开展预约挂号、预约检查服务,方便患者就医。三是完善医疗保障支付方式。通过开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示范单位活动,县级医院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与同期相比分别上升2.59%、4.67%,医疗费用得到控制;门诊患者综合满意度达到93.6%、住院病人综合服务满意率达到98.3%、卫生技术人员满意度达到95%。(二)乡镇卫生院考评结果1、根据《创建和谐医患关系示范医疗机构考核评估标准》,对14所乡镇卫生院进行了逐项逐条考核,结果为上五庄卫生院99分、大才卫生院95分、海子沟95分、大源卫生院96分、共和中心卫生院86分、田家寨中心卫生院院96.5分、汉东中心卫生院95分、土门关卫生院96分、群加卫生院90分、上新庄中心卫生院93.5、李家山卫生院96分、拦隆口中心卫生院92分、甘河滩卫生院93分、西堡卫生院97分,考评结果优秀率为85.7%、合格为14.3%。2、取得的主要成绩。(1)组织机构健全。各乡镇卫生院均制定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组织机构、方案,有专人负责,相关资料齐全。-9-(2)制度健全,规范执业。结合省、市、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各单位规章制
本文标题:湟中县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示范区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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