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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分析报告书项目名称:澜花语岸小区规划方案日照分析委托单位:长春中金华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3年4月20日1委托单位单位名称长春中金华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前进大街与锦湖大路交汇处邮编130000联系人姜鹏电话15584445550E_mail受托单位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E_mail分析项目项目名称澜花语岸小区规划方案日照分析目标定位东前进大街南丙五十二路西丙六十五路北锦湖大路提交资料日照分析图纸、建设工程实测报告2备注:1、对于该规划用地及周边现状住宅初步分析,规划建筑对周边住宅存在遮挡,故此在分析每个被测建筑物时,其南侧及南侧相邻建筑定为遮挡建筑。2、建筑高度确定:现状建筑依据日照分析范围内建设工程实测报告确定,规划建筑高度按设计高度确定。3、现状建筑正负零绝对标高依据日照分析范围内建设工程实测报告确定,规划建筑正负零绝对标高按设计确定。4、现状被遮挡住宅每层窗台绝对标高以及窗户位置均依据日照分析范围内建设工程实测报告确定。5、本次分析采用窗户分析法以及多点沿线分析法。对外(对现状住宅)采用窗户分析法,对内(对规划住宅以及按用地公平性西侧及北侧拟建的建筑)采用多点沿线分析法。两种方法均采用有效日照时数累计得出日照分析结果。6、日照标准采用大寒日2小时。日照标准详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7、有效日照时数定义:是指被测建筑获得连续日照超过30分钟并且光线与窗面夹角大于15°的日照时数。3所属城市长春经度125度20分纬度43度53分分析日住宅1月20日节气住宅: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大寒日8:00-16:00控制标准对外住宅2小时对内住宅2小时分析采样间隔(分钟)窗户分析:10;多点沿线分析:10分析高度(米)窗台高度计算方法累计分析方案窗户日照分析、多点沿线分析分析结论见下面说明附图:对外及对内日照分析图4说明:本次日照分析分为对外和对内两部分,对外是指对现状住宅进行日照分析,对内是指对规划住宅以及按用地公平性西侧及北侧拟建的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各栋建筑日照分析结果详见窗户日照分析图(对外)及多点沿线日照分析图(对内)。分析结论说明:一、对外部分:本次日照分析对外共计分析现状住宅4栋,分为规划前和规划后两种情况进行比较分析,采用的日照标准是大寒日2小时日照。各窗户规划前后日照分析结果详见本报告对外部分的附图。分析结论:1、日照标准降低(规划前满足2小时日照,规划后不再满足2小时)的窗户共计80个,详见附图;2、日照有影响的窗户(规划前后均不满足两小时的)共计117个,具体每个窗户日照减少情况请对照本报告对外部分的附图。5二、对内部分:本次日照分析对内采用的是多点沿线分析法。住宅采用的日照标准是大寒日2小时日照。通过软件分析各规划建筑最底层住宅的日照情况,分析结果除9号建筑的二层局部、10号建筑一至三层局部、11号建筑一层局部不满足日照标准外其余均达到了日照标准,即大寒日2小时日照时数。不满足的部分详见附图。具体每栋建筑最底层住宅日照分析结果详见本报告对内部分的附图。分析:校对:审核:2013-4-206说明1、报告依据(1)、国家有关标准规范。(2)、建设部评估认证“SUN日照分析软件”(洛阳众智软件有限公司开发)。(3)、本院有关技术经验。2、报告书中,当同一项目采用多种方案分析时,所有方案均满足日照要求方视为该项目满足日照要求。3、委托单位提供的资料不实或方案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分析差错,责任由委托方承担。4、本报告仅作为规划审批的技术依据,未经受托单位书面许可,不得作为其它用途。5、本报告的图纸报表及相关结论均盖章后生效,私自涂改后的报告书无效。6、本报告的解释权归吉林省中天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附件一:众智公司SUN日照分析软件鉴定证书7
本文标题:澜花语岸日照分析报告书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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