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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梧州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暨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举办梧州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暨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以下简称“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是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夯实和提高我市体育运动基础和水平,促进全市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锻炼和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加快我市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本届市运会要办成文明、热烈、精彩、节俭、圆满、和谐的体育盛会,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赛出友情,为重振梧州体育雄风做贡献。一、主办单位梧州市人民政府二、承办单位梧州市体育局三、竞赛时间和地点市第十二届运动会定于2016年9月19日至28日在梧州市举行(其中:青少年组于2016年8月13日至22日举行)。四、项目设置(一)竞技项目1、青少年组篮球、足球(五人制)、乒乓球、羽毛球、田径、游泳、跆—2—拳道、武术套路、象棋、围棋等10个项目。2、成年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气排球、网球、象棋、围棋、桥牌、门球等10个项目。(二)全民健身展示类项目1、青少年组个人单项:足球(颠球)、篮球(定点投篮)等2个项目。2、成年组(1)个人单项:足球(颠球)、篮球(定点投篮)、传统武术等3个项目。(2)集体项目:民族健身操、民族健身舞、24式简化太极拳等3个项目。五、参加单位和人数(一)参加单位1.青少年组苍梧县、岑溪市、藤县、蒙山县、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等。2.成年组苍梧县、岑溪市、藤县、蒙山县、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市各工业园区、中直、区直、市直、高等院校、大型企业等。(二)参加人数1.各代表团报名人数按各单项规程执行。—3—2.各代表团设团长1人,副团长2-3人,联络员1-3人,工作人员若干名。3.各代表团参加开闭幕式人数另文通知。六、运动员参赛资格和参加办法(一)青少年组1.必须是2016年6月30日前持有梧州市辖区常住户籍和2016年6月30日前有正式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梧州市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身份证”)的运动员。2.年龄规定:以《梧州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暨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附件2所设置的年龄和组别为准。3.凡已输送到广西各项目运动发展中心、广西区体校、市体校和在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读书,并在自治区体育局和国家体育总局注册,代表梧州或广西参加过自治区级以上锦标赛的梧州籍运动员(学生),符合青少年组年龄的可以代表原户籍所在地参加比赛。4.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参赛单位,参加一个比赛项目的一个年龄组别的比赛,不得兼报其他项目或跨年龄组别比赛。5.每个代表团只能报每个项目的男、女各一队。6.运动员报名时以户籍所在地、学校所在辖区的隶属先后顺序为准。(二)成年组1.必须是2016年7月31日前持有梧州市辖区常住户籍和—4—2016年7月31日前持有正式的广西二代身份证,属各县(市、区)、本行业、系统的在职员工和退休人员。中直、区直驻梧单位的副处级(现职)以上领导除外(须提供任职文件)。2.年龄规定:运动员必须是199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运动员代表资格以发放工资单位,所属系统,户籍所在地的隶属先后顺序为准。4.凡已输送到广西各项目运动发展中心、广西区体校和在全国各高等院校在读的学生,符合成年组年龄的可以代表原户籍所在地参加比赛。5.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参赛单位,最多参加三个大项的比赛,但如参赛项目出现比赛时间交叉时,由参赛单位自行解决。6.经批准,可在本市范围内合理有序地交流运动员。7.中直、区直驻梧单位和市直单位可单独组团或联合组团(或以系统名义),如不单独组团的,可按办公地点所在的辖区参加该辖区的代表团。(三)运动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含县级)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赛前30日内)和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方可参赛。(四)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有参赛证和广西二代身份证原件(或现役军人证)参赛。(五)成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审查不合格、手续不全、代表资格归属未确定者不得参加比赛。—5—运动员参赛资格审查按《梧州市第十二届运动会运动员暨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参赛资格规定》执行。(六)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参赛资格不符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项目成绩及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资格。(七)为确保运动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竞赛组织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代表团(队)对运动员资格问题的举报,须提交被举报人详尽的书面证明材料。(八)每个代表团须参加三个以上项目的比赛。(九)各代表团或者各单项参赛队均可冠名参赛。七、竞赛办法(一)竞技项目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的竞赛办法进行比赛。如单项竞赛规程与本竞赛规程总则有矛盾之处,以本竞赛规程总则规定为准;全民健身展示类项目的竞赛办法按大会制定的单项规程执行。(二)参赛项目(大项)报名单位不足4个和单项(小项)报名不足2个(指来自2个单位的队、对、人)时,则取消该竞赛项目或单项比赛。项目确定以第一次报名为准,单项确定以第二次报名为准。(三)正式报名参赛的运动员(队、对、人)不得无故弃权,无故弃权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四)各竞赛项目决赛中须排出名次。(五)各项目设立仲裁委员会,参照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6—会条例执行。(六)凡违反竞赛纪律和赛风赛纪者,参照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和赛风赛纪监督管理规定处理。(七)裁判员由大会统一安排。八、奖励和计分办法(一)各项目录取名次1.集体项目:竞技项目录取前8名,如参加比赛的队数不足奖励名额的,按实际参赛队数奖励;全民健身展示类项目设一、二、三等奖,按参赛队数的比例奖励。2.个人单项(含团体、接力项目):竞技项目各单项(队、对、人)均录取前8名,如报名人数在8人(队、对)或以下则减一录取给予奖励;全民健身展示类项目设一、二、三等奖,按参赛人数的比例奖励。(二)各项目计牌计分1.竞技项目(1)获得集体项目:①青少年组(篮球、足球等项目)前7名分别按33、27、24、21、18、15、12计分,获得集体项目前3名分别按3枚金牌、2枚金牌、1枚金牌统计;②成年组(篮球、足球、气排球、门球等项目)前8名分别按22、18、16、14、12、10、8、6计分,前3名分别按2枚金牌、2枚银牌、2枚铜牌统计。(2)获得个人单项前8名分别按11、9、8、7、6、5、4、—7—3计分,获得个人单项(含团体、接力项目)前3名分别按金、银、铜牌各1枚计算。(3)各项目获得比赛前3名的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其他名次者颁发奖励证书。2.全民健身展示类项目(1)集体项目:奖励一、二、三等奖。分别按22、18、16计分和按2枚金牌、2枚银牌、2枚铜牌统计,颁发奖杯和证书。(2)个人单项:奖励一、二、三等奖。分别按11、9、8计分和按金、银、铜牌各1枚计算,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3)所有名次均计入代表团成绩。(三)超破纪录的奖励和计分每破一项广西青少年最高纪录,计2枚金牌、22分,每破一项市青少年最高纪录,计1枚金牌、11分,所获金牌、计分均计入代表团成绩。一人(队)同时破自治区、市青少年最高纪录,只按最高的一次给予奖励。(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制定。九、代表团成绩统计办法公布各代表团成绩。成绩统计办法:按各组代表团所有参赛项目获得的名次分和奖牌数分别进行统计。十、报项、报名和报到(一)报项—8—各代表团须于2016年5月30日前将确定参加的项目(见附表4和附表5)上报市第十二届运动会筹备委员会竞赛部(地址:梧州市高地路南三巷2号,联系电话:2023913;邮编:543000)。(二)报名1.各代表团填写各单项报名表(必须使用电脑填写并盖单位公章,凡手工填写报名表或不盖单位公章的,一律不予认可)一式两份。青少年组于2016年6月30日前,成年组于2016年7月31日前报市第十二届运动会筹备委员会竞赛部(地址:梧州市高地路南三巷2号,联系电话:2023913,邮编:543000)。同时将报名表发送至:wztyjjsk@163.com。报名后,运动员名单不得更改,不得无故弃权,逾期自误(以邮戳日期为准)。2.报名表由大会统一印制,亦可在梧州市体育局设置的邮箱上下载(邮箱:wzdsejydh@sina.com。公开密码:123456789)。3.报名时,以代表团为单位向大会递交本参赛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常住户籍和二代身份证(或现役军人证)等复印件各1份。另外,参赛运动员还须交两张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办理参赛证。4.证件、资料不全的,不得报名。(三)报到各代表团报到日期按各单项规程执行。报到时,各代表团交—9—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和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十一、代表团团旗各代表团自备团旗,颜色自定,规格为1.5×2.5米,团旗应有代表团名称,旗杆由大会提供。十二、严禁使用兴奋剂等违禁药物,违者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处理。十三、比赛服装和器材按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十四、各代表团所有参赛经费自理。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竞赛规程总则解释权属市第十二届运动会筹备委员会。—10—附表1梧州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暨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青少年组竞赛小项设置表序号项目组别性别小项名称小项数金牌数1田径甲组男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栏高0.914米,第一栏间距13.72米,栏间距9.14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远、三级跳远、跳高;铅球(6千克)。1264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栏高0.84米,第一栏间距13.00米,栏间距8.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远、三级跳远、跳高;铅球(4千克)。12乙组男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110米栏(栏高0.84米,第一栏间距13.72米,栏间距8.7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远、三级跳远、跳高;铅球(5千克)。11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00米栏(栏高0.84米,第一栏间距13.00米,栏间距8.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远、三级跳远、跳高;铅球(3千克)。11—11—丙级男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00米栏(栏高0.726米,第一栏间距13.00米,栏间距8.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远;铅球(3千克)。9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80米栏(栏高0.726米,第一栏间距12.00米,栏间距7.5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远;铅球(3千克)。92游泳甲组男50米、1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100米蛙泳;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728女50米、1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100米蛙泳;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7乙组男50米、1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100米蛙泳;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7女50米、1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100米蛙泳;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73乒乓球甲、乙组男、女团体、单打、双打、混合双打1418丙组男、女团体、单打44羽毛球甲、乙组男、女团体、单打、双打、混合双打1420丙组男、女团体、单打、双打65篮球不分组男、女2126足球甲、乙组男、女4247象棋甲、乙组男、女个人448围棋甲、乙组男、女个人44—12—9武术套路甲组男、女自选南拳、枪剑全能、刀棍全能612乙组男、女自选长拳、枪剑全能、刀棍全能610跆拳道甲组男50公斤级、54公斤级、58公斤级、58公斤级以上416女45公斤级、49公斤级、53公斤级、53公斤级以上4乙组男46公斤级、50公斤级、54公斤级、54公斤级以上4女41公斤级、45公斤级、49公斤级、49公斤级以上411足球(颠球)甲组男、女个人24乙组男、女个人212篮球(定点投篮)甲组男、女个人24乙组男、女个人2合计180210—13
本文标题:梧州市第十二届运动会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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