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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制度一、检察信息网络属于涉密信息网络,服务器机房为信息交换的核心,未经授权人员,不得进入该服务器机房或接近其设备及重要数据源。二、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系统,数据信息的正确传输,要定期进行检查、审核,添写检查记录,并作好网络数据的备份管理工作。三、对网络的信息传输安全进行临督工作,安装防火墙和防病毒软件,以提高防护干和过滤有害软件信息的运行,定期作好病毒升级工作。四、对于计算机网络服务器和网络管理软件的密钥和管理员用户名,执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并定期变更密钥,且保证密纠的足够位数。五、本地局域网上的用户,用户名和密钥由网络管理员统一制定注册,并登记管理。六、术经授权的人员不得阅读操作手册,系统登陆指令,网络配置信息或系统信息。不准拷贝相关资料、软件,不准拿走安装配置软件及参考信息和存储介质。八、局域网用户,作好权限设置,防止未授权的存取和越权使用。防止授权用户和未授权用户的相互存取重要信息文件。作好文件系统的查帐、记录和报告。九、严禁用户私自与远程主机或公用信息网建立联接。十、加强对计算机管理人员的培训及管理工作,杜绝内部人员的不良操作,同时防止内部人员由于兴趣或爱好尝试利用黑客软件对网络系统进行攻击。十一、定期检查网络信息的传速情况,对电子邮件系统,公文件发布系统等做到,出现问题随发现随解决,及时维护,保障数据的安令准确进行。十二、网络管理员要受定期升级网络服务器操作系统,定期打安全补丁,预防网络上的安全漏洞。十三、对于网络上的数据信息资源要定期检查,避免不良内容的资料、图片或影像等在网上传播。十四、涉密计算机的硬件需报废、更新时应检查其是否存储有涉密信息,如硬盘等存储设备和加密设备等,需上报主管部门,统一登记,回收和销毁。
本文标题:检察院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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