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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化解我县学生交通安全隐患的建议一、目前我县学生交通安全存在的隐患1、部分民办幼儿园自有车辆安全隐患。部分民办幼儿园使用无资质的车辆非法接送幼儿。这些车辆,一是全部没有交通部门核发的营运许可证,无接送学生资质;二是技术条件没有保障,均没有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2号修改通知单的要求进行检验达标,部分车主还擅自对车辆进行违规改造;三是驾驶员资质没有保障,有的没有驾驶证,有的是刚拿到证,个别还有嗜烟酒等不良嗜好;四是大部分车辆严重超载。另外,还有部分家长合租或用报废车、无牌照车、机动三轮车等接送幼儿现象。2、农村中小学上下学乘车安全隐患。一是使用两轮、三轮摩托车、小货车等安全系数低的车辆;二是使用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辆;三是使用的面包车、摩托车超载严重,有时一辆两轮摩托车搭载学生多达4-5人。3、高中阶段学校周末学生乘车安全隐患。周末放学时各大中型客车围堵校门,超载现象非常普遍,且造成交通堵塞。4、影响学生上下学出行的其它隐患。一是靠近国道、省道附近的学校,在学生上下学时,路上行驶车辆较多,虽然学校道口设置了警示标志、画了斑马线,但大多车辆仍然车速较快;二是农用车、摩托车、无牌照车辆、遮盖牌照的车辆超速行驶。二、目前我县治理情况21、民办幼儿园使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治理情况。2010年秋季,全县民办幼儿园参与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有30辆。2010年秋季及今年春季,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办园者、学生家长及学生的反复劝说教育,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的多次整治,县综治部门又联合公安、交通、教育部门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大部分车辆已停运。但今年秋季开学检查时发现又有反弹,从9月份至今,教体局、乡镇中心学校不断与县交警大队及当地派出所结合,经现场查证,截止目前已5辆非法车辆进行了扣留和处罚。这些幼儿园非法车辆停止营运后,这部分被接送的幼儿通过就近公办幼儿园分流、或家长自行接送、或幼儿园增设周托等办法都进行了有效化解。由于某些原因,目前全县仍有5辆车非法接送学生。2、农村中小学上下学乘车安全隐患治理情况。通过学校召开家长会、发放《致家长交通安全一封信》、发校信通、对学生开展专题交通安全教育、发现家长接送孩子使用不合格车辆或违规行为及时劝说制止等,目前情况明显好转。3、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周末乘车安全治理情况。各学校在学生放学时安排专人对到校门口的车辆进行疏导,让车辆有序排放。同时,强化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在县教体局协调指导下,各高中阶段学校在放学时段上相互协商,学校及级段错时放学,使这一现象得到有效缓解。4、主要交通道路周边学生安全治理情况。部分学校自已在路口设立了“前方学校,小心慢行”等警示标志牌。通过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行为。在学生上下学时段,3安排教师在校门口及交通路口值班等,有效的减少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从目前情况看,民办幼儿园非法车辆营运是当前最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三、解决办法1、立即组织联合整治。县政府立即组织公安、交通、教育等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整治,对仍在参与营运接送幼儿上下学的5辆车和有车持观望态度随时可能反弹的幼儿园,进行执法检查和告戒。对超员、超速、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随意改装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严肃整治。严禁没有营运资质的车辆非法接送学生,确保全县境内非法接送幼儿车辆全部停运。在整治的基础上,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政府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整治效果。同时,根据《县直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校园及周边安全保卫工作职责》相关职责要求,公安部门要定期对县乡道路巡逻管控,打击非法车辆接送学生。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和车辆减速设施,加强拥堵路段疏导等。交通部门要严格审批校车行车路线及路段的管理,严禁没有营运资质的车辆非法接送学生。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经常性地组织当地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对辖区内违法违规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整治,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辖区内师生乘车安全。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经常了解接送学生车辆情况,及时将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报告当地政府及公安、交通部门。42、合理引导购置合格校车。对于确需使用车辆接送幼儿上下学的民办幼儿园,若条件具备,鼓励购置合格校车,在具备营运手续和按要求管理到位的情况下,即可营运。目前,我县的天童幼儿园、晨光幼儿园已从河南省宇通公司购回专门订制的专用校车,各种手续正在办理中。3、期待政府为校车买单。2011年8月24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全国中小学校车试点工作启动会,决定在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山东省威海市和滨州市无棣县、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黑龙江省鸡西市、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六个地区开展中小学校车运营管理试点工作。加大对试点工作的财政经费投入力度,将校车购置、运营维护等各项费用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河北省省唐山市丰南区2011年初投入1400万元,实现全区5800名农村小学生免费乘坐专用校车。随着我县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综合实力的提升,县政府可酌情考虑将“校车工程”纳入民生工程范畴,为校车尤其是农村校车“买单”。从全国形势看,这也是大势所趋。4、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步伐。目前,全县各级各类公办幼儿园虽然在办园设施和师资配备方面都有了较大投入和改善,但还不能尽最大能力满足幼儿家长的不同需求,减少幼儿跨区域入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根据国家幼儿教育发展规划,我县已申报国家农村幼儿园校舍改造45所183个教学班、农村幼儿园校舍扩建51所171个教学班,所有改扩建幼儿园校舍均设有幼儿大、中、小班,国家及两级地方政府财政投资共达2314.5万元,自20115年开始实施,规划3年完成。高标准建设的农村幼儿园,在配套设施和容纳量方面均能满足当前幼儿家长的需求,届时,农村3-6周岁的幼儿都能就近进入这些幼儿园学习。5、建立校车安全长效机制。根据当前形势看,我县有实力的民办幼儿园将陆续购置合格的专用校车,为加强管理,县政府尽快出台《西峡县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车主全面负责,学校跟踪管理,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机制。县政府成立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校车管理问题,加大协调督查工作力度。贯彻“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管理好校车的营运,使之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道路。公安机关加强对校车的监管,严查校车超员、超载、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并不定期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建立、健全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将校车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使用校车的学校安全管理年终考核,配合公安机关对学校使用校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运管部门负责查处各类从事非法营运的校车。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与公安、交通、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与校车驾驶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台帐,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建立和落实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督促驾驶人员规范操作、文明行车,保持安全车速;建立学生照管人员责任制度,6确保每辆校车配备学生照管人员,负责维持乘车秩序,监督和纠正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防止校车出现超速、超载、乱停靠上下学生等情形;自觉接受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县教育体育局二O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本文标题:开展学生交通安全秩序综合整治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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