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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是学校的顾客而不是产品学生是不是产品?学校的产品是什么?谁是学校顾客?实际上,迄今为止这些问题在我国的教育实践中根本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相反正在严重地影响着教育的质量。致使由此引发的一些本该不成问题的问题变成了长期争论不休的论题。诸如:学校教师角色的争论,学校与学生、社会关系的争论以及教育是否是“产业”的争论等。这些问题看似简单,但对其能否正确界定与回答却影响着整个教育的性质和教育的定位,影响着对人的教育与培养。现在的很多教育现象和做法难道不是在把学生当作“产品”来对待吗?更有甚者,有的学校明确地将学校的“产品”界定成了学生。我们说学生不是产品,把学生当作产品来塑造的教育是反人性、反科学的行为,是不人道的。一、从过程结果来看,学生不是产品产品是指“过程的结果”,即“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活动”。我们知道,产品的实现过程是组织将顾客的要求转化成满足顾客要求的产品的过程,整个产品实现的过程按PDCA(策划、实施、检查、处置)的模式进行。也就是说,根据顾客的要求和组织的方针对产品进行策划设计,实施产品生产过程,根据质量方针、目标和产品要求对过程和产品进行监视和测量,根据报告结果,采取措施,以便持续改进产品质量,最终满足顾客要求。可见,产品是按着预期的设计,生产工艺和过程制造出来的,是人的主观意志的结果。那么,什么是学生呢?“学生一般指在各级各类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的人。按受教育阶段分,有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研究生;按教育类别分,有普通教育学生、成人教育学生、职业技术教育学生,广义上的学生指一切受教育的人。中国古代有太学生、监生、贡生、廪生以及弟子、生员或从学者等称呼。”我们说无论是哪类学生,从其成长、发展过程来看都不是产品。首先,学生是自我成长的结果。学生的身心成长与发展是一个历史的过程,从呱呱坠地的那天起,就开始了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无知到有知,从出生到死亡的历史长河。人的本能的东西即遗传素质,决定了自身成长发展的可能性和特殊性。学生的成长与发展是自身的事。其次,学生的成长与发展离不开外界的环境与条件,是在外界的环境与条件作用下,多方面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影响度对学生的成长起到了制约作用。还有,学校是供学生成长与发展的场所,学校教育只是为学生的成长与发展提供了环境和条件。学生在这一环境中,在教师的培养、呵护下自由地成长与发展。学生的成长与发展与产品的生产不同,还表现在人从降生出世的那天起(可以说从胚胎开始),就以一个带有遗传基因的客观实在而存在。学生将来的发展除了受其遗传素质的影响外,还要受到其周围各种各样的外界条件的影响。但是,学生是活生生的人,具有很强的主观能动性,其成长与发展不是被动的,而是在外界环境和条件的作用下,自我成长的结果。然而,产品却不然。产品是工厂根据顾客的要求和组织的方针,对物体的重新策划、设计与建构,是物体的改型或重新组合。对于物体本身来讲,是被动的,其命运掌握在工程师和工人之手。二、从检验标准来看,学生不是产品检验(Inspection)是指“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定”。检验是过程中的一组活动。按ISO9001:2000标准要求,对产品的符合性的评定应贯穿于整个过程。检验标准(inspectioncriteria)则是检验活动的客观依据。总的来讲,产品的检验依据只有一个,那就是顾客满意(customersatisfaction)程度。具体地讲,产品合格与否的检验有两个指标:一是质量指标,即产品内在质量达到预期指标的程度,检验标准是产品质量标准;二是产品的有用性指标,即产品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了顾客要求。检验标准是顾客满意程度。可见,产品的最终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让顾客满意。对学生的合格与否的检验则是十分复杂的。除了对学生的质量指标构成要素的认识不尽相同外,检验标准、检验技术手段和侧重点等也不尽相同。对学生的检验要从人的本质、教育的本质出发,对学生的身、心成长与发展的各项指标予以综合的、全面的考虑。至少应有四大指标:一是身体素质指标,指学生的身体在各个阶段的发展应该达到的医学指标,检验依据是医学标准和遗传因素水平;二是心理素质指标,主要指学生的个性倾向性、个性心理特征和自我调节系统的各项指标,检验依据是心理学标准和适应社会的水平;三是智能素质指标,主要指学生的智力和各种能力综合指标,检验依据是教育质量标准以及适应社会的水平;四是社会满意度指标,主要是指学生适应社会的程度、被社会接纳程度以及对社会的促进程度,检验依据是社会化程度标准。由此可见,学生的检验标准是多方面的,也是复杂的,有些标准是活的、不确定的,况且有些标准难以制定(如我国迄今尚无教育质量标准)。这是因为,学生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一个学生的成长与发展除了受到自身遗传素质的制约外,还要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学生和产品有着不同的检验标准。当然了,不能用检验学生的标准来检验产品,更不能用检验产品的标准来检验学生。三、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学生不是产品产品是“过程的结果”,其最终目的就是满足顾客需要。产品在满足顾客需要的过程中,体现为商品。这就是说,把学生视为产品实际上就是把学生当成了商品。这从经济学角度讲也是说不通的。如果学生是商品,首先涉及到的是教育成本问题。所谓教育成本,就是培养学生所耗费的社会劳动。它包括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也就是说为培养学生由社会和受教育者个人直接和间接支付的全部费用,货币是其表现形式。这样计算下来,培养一名学生所耗费的社会劳动总额是相当大的,其货币表现是昂贵的。按交换原则,教育的投入与商品必须等价交换,若低于生产他们的价值,“教育产业”就无法运营,就要倒闭;若价格高于生产他们的价值,“教育产业”才会有较多的盈利。若教育是产业,那么教育作为产业只能盈利。但问题是教育是不创造“价值”的,教育不能当作创造价值的产业来运行。教育的根本目的是育人,是为了帮助人很好地进行社会化,而不是为了盈利赚钱。正像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和教育家涂尔干(EmileDurkheim)所说的那样:“教育是成年一代向尚未为社会生活做好预备的那一代人施加的某种影响。教育的目的是要唤起或发展儿童的身体、理智和道德方面的某些状态,这些状态是整个政治社会和儿童将必定要生活于其中的特定环境所要求他们的。”把学生看成了产品,实际上也就是把教育当作了产业运营。孙喜亭教授的分析认为:“首先,学生当作‘产品’,由谁来买呢?买大学生的一方是一次性买断吗?从资本运营来看,从来都是工资与劳动力交换。而不是买断人身,若人身被卖,就不单是经济学问题了。其次,卖掉的货币又归谁所有呢?是以它来抵偿教育的社会成本,归校方法人所有,还是归花钱买了‘教育劳务’的学生本人所有,还是双方按投入的比例分成呢?而这种分配的依据是什么?又如何进行呢?”可见,教育不是产业,学生不是产品,教育就是教育,必须按教育规律办教育。然而,学生不是产品,但具有产品属性。教育不是产业,学生不是产品,教育不是价值的构成要素,但这并不等于说不应从经济运转的角度来研究教育事业,因为教育具有产业属性。由于教育具有产业属性,因而也就决定了学生的产品属性。一方面,学生的成长与发展过程像产品生产过程一样需要有大量的资金投入,也就是培养学生所耗费的社会劳动,即教育的成本性。它包括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其货币表现为为培养学生由社会和受教育个人直接和间接支付的全部费用。另一方面,学生最终毕业后要走向社会,学生从小的社会(即学校)走向大的社会后,在大的社会中社会化的直接表现形式是被社会接纳程度。被社会接纳程度的判定标准就是社会的满意程度,社会上往往以满意程度来判定学生的质量。也就是说,学生具有可测量性。就像顾客判定产品一样,满意程度高,质量就好,否则,质量就低。再者,学生同产品一样具有可招回性。产品的最终目的就是让顾客满意。产品进行策划设计一开始就是根据顾客的要求和组织的方针进行的。一旦顾客对产品不满意,便可以退货,厂家可根据顾客的意见改进、设计、生产顾客满意的产品。学生走向社会后,社会对人才规格的要求很像顾客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合格就予以使用,否则,就不予录用或降级使用。从而导致教育部门改进学生的培养方案,实施学生教育招回措施进行继续教育。学生自己也会寻求到小型社会(即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进一步社会化的路子来提高自己的档次,以便更好地生存于社会,服务于社会。这一点是学生主观能动性的表现,也是同产品最大的不同点。总之,学生具有产品属性,但学生不是产品。学生的自我成长性、多方影响性、吸取营养的多方位性、成长的缓慢性和发展的不确定性,把学生严格地同产品区分开来。把学生当作产品,夸大了教育和教师的作用,违背了人的本性和教育的本质,是不人道的,是教育的悲哀。那么,学生不是“产品”又是什么呢?四、学生是顾客,学校的产品是服务“学校是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教育的机构,是开展教育活动的主要场所”。学校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因素构成:学校环境(包括一切软、硬环境)、教育工作者(教师、教辅工作者等)和学生。学校环境、教育工作者和学生三者的关系是:学校环境是教育活动得以实现的条件,是学生发展与成长的场所;教育工作者是环境和条件的养育者,是学生成长与发展的指导者;学生是发展与成长的主体,是环境、条件的接受者和使用者。可见,学校的中心是学生,一切工作都要围绕着学生进行。那么,学校的“产品”究竟是什么呢?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中指出:“教育劳动(即教育活动)是一种提供‘服务’性的劳动。”“在这种服务中,完全不包含劳动和资本的特殊关系。”可见,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育人,为了帮助人很好地进行社会化,而不是为了营利赚钱。ISO9000:2000标准对产品的界定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学校的“产品”属于第一类,即“服务”,而服务的提供又涉及到“无形产品的交付”和“为顾客创造氛围”两个过程。我们知道,“产品”是“过程的结果”,可见学校的“产品”就是“无形产品的交付”和“为顾客创造氛围”两个过程的结果。那么,“服务”的提供涉及到“无形产品的交付”和“为顾客创造氛围”这两个过程的结果是什么呢?是学习条件的提供和环境的创设。也就说,学校的“产品”就是为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所提供的各种条件和所创设的各种环境。我们说学校是“服务”的提供者,而学生恰恰是“服务”的接收者,环境、条件使用者,学生是顾客。所谓“顾客”(customer)是指“接受产品的组织和个人”。按ISO9000:2000标准的定义,学校的顾客是指接受学校“服务”的组织和个人。可见,学生就是接受学校服务的顾客,不是什么别的。根据教育社会学理论和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学校有两大顾客,一是学生,一是社会。就学校内部而言,顾客就是学生。笔者认为,把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界定为顾客是不妥的,上级主管部门同学校一样,也是服务的提供者。就整个社会而言,社会是顾客。社会这个顾客是作为一个整体出现的,是间接的顾客,是通过学生这个媒介来实现的。学校根据社会(即作为一个整体而不是以一个个体的形式出现的家长、政府、用人单位等)对人才规格的要求,在充分尊重人的本性和教育本质及其规律的基础上对学生实施培养,最终来满足社会要求。学校的产品是服务,学生是顾客,这样说是否抹杀了教师的作用?其实不然。我们说,只有真正地认识了学生的角色,才能准确定位教师的角色。教师是供学生成长的环境和条件的养育者和学生成长与发展的指导者。教育学生、指导学生发展与成长,这就是教师的职业。这就既告诉了我们教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做得了什么、做不了什么,又告诉了我们学生是活生生的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应该尊重学生。然而,一直以来有关教师的角色这一本不该成问题的问题却变成了长期争论不休的论题。从对教师的种种比喻便可窥见一斑:“灵魂的工程师说”、“蜡烛说”、“伟大的教育工作者说”,“园丁说”等等,又有谁把学生当作人来实施以人为本的教育呢?“以人为本,就是把教育与人的幸福联系起来,与人的自由联系起来,与人的尊严联系起来,与人的终极价值联系起来,使教育真正成为人的教育,而不是机器的教育”。以上
本文标题:学生是学校的顾客而不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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