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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汽车技术指令介绍一、欧洲联盟的整车型式批准框架技术指令欧洲联盟对车辆产品建立了统一的型式批准制度,该制度同时涉及整车产品和车辆零部件与系统的型式批准,其中整车产品按照车辆种类分为汽车产品(M、N、O类车辆)、摩托车与轻便摩托车产品(L类车辆)、轮式农林拖拉机产品(T类车辆)。欧盟对这三类整车产品分别制定和实施了不同的整车型式批准框架性指令,其中对汽车产品的整车型式批准框架性指令及其发展详见表1:表1欧洲联盟汽车产品整车型式批准框架性技术指令车辆产品种类整车型式批准框架性指令(基础指令)指令修订本具体的实施情况汽车产品(M、N、O类车辆)70/156/EEC“在有关机动车辆及其挂车的型式批准方面各成员国的法律一致性”2007/46/EC《建立机动车辆及其挂车,和用于这类车辆的系统、部件和单独技术单元的批准框架的指令》(2007/46/EC的实施日期为:2009年4月29日,自该日起,欧盟原汽车产品的整车型式批准框架性指令70/156/EEC及其修订本被78/315/EEC78/547/EEC80/1267/EEC87/358/EEC87/403/EEC92/53/EEC93/81/EEC95/54/EC96/27/EC96/79/EC97/27/EC98/14/EC2000/40/EC2001/56/EC2001/85/EC2001/92/EC2001/116/EC2003/97/EC2003/102/EC2004/3/EC2004/78/EC2004/90/EC(实施措施)2004/104/EC2005/49/EC2005/64/EC2006/96/EC2007/37/EC从1998年1月1日开始,欧洲联盟对M1类车辆(即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9座的载客车辆)及某些由M1车辆改装的特种车,诸如:某些防弹车辆、旅居车辆、救护车、殡仪车等,开始强制实施各成员国统一的整车型式批准;欧洲联盟各个成员国对其它类车辆,即:大客车(M2、M3类车辆)、载货车(N类车辆)、挂车(O类车辆)实施各自的整车强制认证和注册制度,即各国都各自在其有关车辆交通的法典中都规定了这些类别车辆应满足的安全、环保、节能方面的法规项目要求,经其政府主管部门对车辆经过整车型式批准,确认其满足这些法规要求,车辆才能被准入,才能在该国进行注册、上路行使,这也称之为各国的国家整车型式批准方案,但各国的国家方案彼此之间的差别逐渐变得越来越小,并逐渐协调统一到欧洲联盟在70/156/EEC及其修订本中制定的整车型式批准方案上来。2007年9月5日,欧洲联盟议会及理事会发布EC指令2007/46/EC《建立机动车辆及其挂车,和用于这类车辆的系统、部件和单独技术单元的批准框架的指令》。该指令的发布和实施意味着欧洲联盟汽车产品型式批准和准入制度的重大变革,将欧盟对M1类车辆的统一整车型式批准制度扩展到其它车辆类别(M2、M3、N、车辆产品种类整车型式批准框架性指令(基础指令)指令修订本具体的实施情况撤销)2007/46/EC修订本:(EC)1060/2008(EC)385/2009(EC)371/2010O类),即:对所有M、N、O类车辆在欧盟实施统一的整车型式批准制度,所有的M、N、O类车辆在欧盟27个成员国的任何一国所获得整车型式批准,其它欧盟国家必须予以承认,无需再进行其它的认证或批准,这一变化对我国汽车产品进入欧盟市场具有重大影响力。2009年7月13日,欧盟政府又发布新法规:(EC)661/2009“就机动车辆及其挂车,它们所使用的系统、部件和单独技术单元的一般安全性的型式批准要求的欧盟议会和理事会法规”,该法规的制定和发布意味着欧洲联盟对其汽车产品技术指令体系和型式批准制度继发布实施新的整车型式批准框架技术指令2007/46/EC后的又一次重大的变革。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对汽车产品进入欧洲联盟市场将产生巨大的影响。(EC)661/2009的核心内容具体体现在以下2个方面:简化现行的欧盟车辆型式批准体系,撤消现行的欧盟汽车产品型式批准制度中50项安全和环保零部件单项技术指令,直接用相应的联合国ECE汽车技术法规代替,以适应欧盟进一步融入国际化的进程。具体项目见表2中带*号的项目;进一步提高车辆的安全要求,增加具有先进安全技术的部件和装备,对车辆提出新的技术要求。二、欧盟汽车零部件和系统技术指令除了上述整车型式批准框架性技术指令外,原欧洲经济共同体(EEC)和现在的欧洲联盟还针对这些车辆产品的零部件和系统制定了涉及安全、环境保护和节能等方面的EEC(EC)单项技术指令,并根据这些技术指令开展对车辆产品的零部件和系统的单项型式批准,这些车辆零部件和系统的单项型式批准既单独存在,同时又构成其整车产品型式批准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例如在目前欧洲联盟统一进行的M、N和O类车辆的整车型式批准中,必须首先完成不同类别的车辆所要求的各单项汽车零部件和系统的型式认证,合格后才能获得欧盟的各类整车型式批准。单独进行并通过欧盟车辆零部件和系统型式认证的产品粘贴“e”标记,在欧盟27国范围内相互承认。欧盟针对汽车产品(M、N、O类车辆)的零部件和系统目前共发布实施61项单项技术指令,其中涉及M1类车辆的技术指令共计51项。技术指令体系分类及目录清单详见表2,它们构成整车产品型式批准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由于61项单项技术指令中的(EC)79/2009“对氢能机动车辆型式批准并修改技术指令2007/46/EC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2009年1月14日发布)”及其具体实施技术指令:委员会法规(EC)406/2010只针对氢能车辆,因此该项目不列入该表中。)表2欧洲联盟汽车产品零部件和系统技术指令体系分类及目录清单环境保护(8项技术指令)序号基础指令号技术指令名称指令修订本适用车型M1M2M3N1N2N3O1O2O3O4170/157/EEC机动车辆允许声响水平(soundlevel)和排气系统73/350/EEC77/212/EEC81/334/EEC84/372/EEC84/424/EEC89/491/EEC92/97/EEC96/20/EC1999/101/EC2006/96/EC2007/34/EC√√√√√√270/220/EECEC法规715/2007(EC)715/2007的配套实施法规:欧洲联盟委员会法规(EC)692/2008控制机动车辆主动点燃式(positive-ignition)发动机气体污染物的措施2007年6月20日,欧洲联盟议会及理事会发布EC法规715/2007“就轻型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的排放(欧5和欧6排放)以及车辆维修和保养信息的获取方面对机动车辆的型式批准”(EC法规715/2007同时涉及轻型汽车的排放和油耗,因此该法规及配套实施法规(EC)692/2008生效实施后,欧洲联盟的轻型车辆排放技术指74/290/EEC77/102/EEC78/665/EEC83/351/EEC88/76/EEC88/436/EEC89/458/EEC91/441/EEC93/59/EC94/12/EC96/44/EC96/69/EC98/69/EC98/77/EC1999/102/EC2001/1/EC2001/100/EC2002/80/EC2003/76/EC2006/96/EC√√√√√√令70/220/EEC及其所有修订本将于2013年1月2日起被撤消)3*72/245/EEC机动车辆装用的火花式点火发动机产生的无线电干扰的抑制89/491/EEC95/54/EC2004/104/EC2005/49/EC2005/83/EC2006/28/EC2006/96/EC2009/19/EC√√√√√√√√√√472/306/EECEC法规715/2007控制车用柴油机污染物排放的措施(EC法规715/2007及配套实施法规(EC)692/2008生效实施后,72/306/EEC将于2013年1月2日起被撤消)89/491/EEC97/20/EC2005/21/EC√√√√√√580/1268/EECEC法规715/2007机动车辆CO2排放及燃料消耗(EC法规715/2007及配套实施法规(EC)692/2008生效实施后,欧盟轻型车辆油耗技术指令80/1268/EEC及其修订本将于2013年1月2日起被撤消)89/491/EEC93/116/EC1999/100/EC2004/3/EC√680/1269/EEC机动车辆发动机功率EC法规595/2009(重型车辆欧6法规)实施后,将替代并废止技术指令80/1269/EEC88/195/EEC89/491/EEC97/21/EC1999/99/EC√√√√√√788/77/EECEC法规595/2009控制车用柴油发动机气体污染物排放的措施EC法规595/2009(重型车辆欧6法规)实施后,将替代并废止技术指令2005/55/EC和2005/78/EC。2005/55/EC(修订并替代88/77/EEC)2005/78/EC(2005/55/EC的实施指令)2006/51/EC2008/74/EC(修正2005/55/EC和2005/78/EC)√√√√√√82006/40/EC机动车辆空调系统的排放管理性条款及协调的测量:(EC)706/2007√√(8)主动安全技术指令(21项技术指令,其中17项技术指令涉及M1类车辆)序号基础指令号技术指令名称指令修订本适用车型M1M2M3N1N2N3O1O2O3O41*70/222/EEC机动车辆及其挂车后牌照板的固定及其安装空间2003/76/EC√√√√√√√√√√2*70/311/EEC机动车辆及其挂车的转向装置92/62/EC1999/7/EC√√√√√√√√√√3*71/127/EEC机动车辆后视野2003/97/EC(该修订本同时撤销71/127/EEC)2005/27/EC2006/96/EC√√√√√√4*71/320/EEC具体某类机动车辆及其挂车的制动74/132/EEC75/524/EEC79/489/EEC85/647/EEC88/194/EEC91/422/EEC98/12/EC2002/78/EC2006/96/EC√√√√√√√√√√5*74/61/EEC防止盗用机动车辆的装置95/56/EC2006/96/EC√√√√√√6*75/443/EEC机动车辆车速表和倒车装置97/39/EC√√√√√√7*76/114/EEC机动车辆及其挂车的法定铭牌及其内容,以及铭牌安装的位置和方法78/507/EEC87/354/EEC2006/96/EC√√√√√√√√√√8*77/389/EEC机动车辆牵引装置96/64/EC√√√√√√9*77/649/EEC机动车辆驾驶员视野81/643/EEC88/366/EEC90/630/EEC√10*78/316/EEC机动车辆操纵件、信号装置和指示器的识别93/91/EC94/53/EC(93/91/EC的修订本)√√√√√√11*78/317/EEC机动车辆玻璃表面的(EC)√(1)(1)(1)(1)(1)除霜和除雾系统672/201012*78/318/EEC机动车辆刮刷器和清洗器系统94/68/EC2006/96/EC√(2)(2)(2)(2)(2)13*78/548/EEC机动车辆及其挂车加热系统2001/56/EC(该修订本同时撤销78/548/EEC)2004/78/EC(2001/56/EC修订本)2006/119/EC2006/96/EC√√√√√√√√√√14*78/549/EEC机动车辆护轮扳94/78/EEC√15*91/226/EEC某类机动车辆及其挂车防飞溅系统2006/96/EC2010/19/EC√√√√16*92/22/EEC机动车辆及其挂车安全玻璃及玻璃材料2001/92/EC√√√√√√√√√√17*92/23/EEC机动车辆及其挂车轮胎及其安装2001/43/EC2005/11/EC√√√√√√√√√√18*92/24/EEC某类机动车辆限速装置
本文标题:欧洲联盟汽车技术指令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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