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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XX区是XX的经济、政治、文化和金融中心,下设10个街道办事处、96个社区居委会,现有人口99.4万人,其中常住人口70.2万人,流动人口29.2万人。辖区常住青少年人口数约29.2万(包括6至14周岁4.1万、14至28周岁25.1万),占全区常住人口总数的41.6%,超过全市常住青少年人口总数的三分之一。XX区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共约400人,其中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人数约160人(含涉案未成年人111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共68人,社会闲散(待业)青少年173人(含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因故未能升学和就业的青少年15人;大中专院校毕业,暂处于待业状态的青少年158人),无农村留守儿童和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作为全省首批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试点区,XX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把试点工作与社会治理创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打造出了“爱心课堂”、“小法官夏令营”、“阳光小队”、“警校互动平台”等多个全国、全省预青工作品牌。其中区法院“小法官夏令营”活动被中央综治办、团中央和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优秀事例”。区检察院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XX省十佳青少年维权岗”;区法院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主要情况报告如下:2一、上下联动,组织架构科学化为切实做好重点青少群体服务管理工作,我区建立四级工作网络,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区级层面,成立了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以下简称“专项组”),组长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综治委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团区委书记和区委政法委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区宣传、政法、人大内司、教育、民政、司法、财政、建设、公检法和群团部门负责人。部门层面,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成立了相关领域专项工作机构。如区检察院设立有独立编制的“未成年犯罪检查科”,区法院成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专门合议庭,区人社局成立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组,团区委牵头成立了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领导小组等等。街道层面,10个街道全面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吸收综治、司法、民政、派出所、共青团、妇联骨干参与,协调开展辖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社区层面,组建了由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社区网格员、居民小组长以及各类志愿者等组成的专门工作队伍,负责摸排辖区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动态情况,做好跟踪服务。二、深入摸排,信息管理精细化根据省市明确的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对象,深入开展信息摸排,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设立分类管理台账,实现对重点青少年群体信息精细管理和动态监测。条块协作。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认真做好各类重点青少年群体信3息摸排和分类建档工作;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团区委)及时汇总部门掌握的信息,定期牵头成员单位之间互通工作动态,加强工作统筹,实现对重点青少年群体信息的统一分析和及时监测。网格管理。深入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将全区96个社区划分为994个网格,配备2200多名网格员、网格长,聘请1000多名网格助理员,推出了“大网格”、“小网格”两种基本模式,明确将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作为网格员的重要职责之一,明确网格员三分之一的工作时间必须用于入户走访,实现对重点青少年群体信息的精细管理和动态跟踪。拓展外延。结合城区实际,在没有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等两类重点对象的情况下,增加对流动青少年和特殊困难青少年等两类对象的跟踪帮扶,设置了切合实际的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对象“新五类”(即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社会闲散青少年、流动青少年以及特殊困难青少年)。目前,辖区青少年流动人口数约10.7万(包括6至14周岁3.3万,14至28周岁7.4万),占流动人口总数的36.6%;辖区特殊困难(含低保、低收入家庭、孤儿、单亲、残疾或重大疾病等)青少年405名,其中18周岁以下孤儿14人,残疾重病38人。三、群策群力,帮教形式多元化坚持把重点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作为系统的社会工作来推进,注重凝聚各方力量,争取社会资源。构建“三位一体”教育网络。早在2006年,区关工委、文明办、教育局、4民政局、妇联、团委等部门就联合在7个社区和7所学校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示范点,探索新形势下“三位一体”教育的机制、内容和方法,目前已在全区各社区、学校全面铺开,创造出了一系列品牌,如“启航明天,争当四好少年”主题教育活动、“大手拉小手主题夏令营”等等。组建“多方联动”志愿队伍。全区共成立志愿服务队24支,其中包括十支法律、医疗、心理辅导等专业青年志愿者队伍,力量来自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社会公益组织和社区爱心团体、爱心个人等。例如,由区检察院年轻干警组成的“阳光小队”已经持续16年与流动青少年集中的文安小学联合开展活动,被评为“XX市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十佳项目”。XX区“城市义工”协会每周六定期开展活动,采用社会化动员的方式,公开招募社会热心人士参与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扶。搭建“政社互动”工作平台。定期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就如何关爱重点青少年群体开展专题调研和交流讨论,形成有针对性建议和提案。充分利用新媒体渠道,先后开通了“青春XX”、“未成年人检察在线”等认证微博,加强与社会的沟通和协作,赢得社会各界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广泛关注和支持。四、突出预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坚持把法制和安全教育作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的基础性工作,针对青少年群体的特点,开展诸5多卓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安全宣传。例如,区检察院自办青少年维权刊物《青春法苑》,设计制作以漫画为主要形式的《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及自护手册》,共向辖区中小学发放1.5万余份。区司法局在演武二小设立了全市首座校园“法制涂鸦墙”,并联合举办了“法在我心中,共筑中国梦”校园法治文化节。区公、检、法系统向区属各中小学派出了综治副校长,直接指导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并把法制安全课程带进校园。XX公安分局搭建了“警校互动平台”,实现与辖区50余家中小学校、幼儿园之间的安全信息实时互通。开展体验式的法制安全教育。例如,xx街道设立了全省首个社区青少年安全教育馆,常年免费开放,以安全自护为主题,以互动游戏为方式,寓教于乐开展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xx中学建立全市首个青春期健康教育基地,每年定期举办青少年心理情景剧大赛,常态化为辖区青少年提供生理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引导学生正视困惑、解决矛盾。多个部门联合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庭大课堂”、“小法官夏令营”、“安全进校园”和“检察开放日”等卓有成效的法制安全教育活动。五、突出实效,服务内容人性化针对不同类别的重点青少年群体,深入调查了解其个性化需求,以解决实际困难为落脚点,提高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实效。一是针对“问题青少年”,开展“帮教行动”。例如,区检察院2007年起就试行了《办理未成年刑事案件实施办6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轻伤害案件、初次犯罪、过失犯罪和犯罪未遂的案件中有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不起诉;组建了12名“合适成年人”队伍参与未成年人案件讯问、询问。区法院创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圆桌审判”(即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时,从心理关爱出发,采用U形桌围坐的方式,气氛平等祥和又不失庄重)。区公、检、法部门联合建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档案封存制度。区司法局提出了未成年人“区别矫正”理念,制定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各部门、各系统组织志愿者与“问题青少年”结对子,开展“一帮一”、“多帮一”、心理矫正等帮教活动。二是针对“待业青少年”,开展“服务行动”。实行辖区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管理,形成较完整的本区生源大中专毕业生联系方式、就业意愿数据库,并对首批29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进行重点跟踪帮扶。开展“赢在就业力”主题就业指导培训,帮助242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做好职业素质倾向评测。依托XX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向符合入驻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优惠政策扶持,自2011年8月投入使用以来,已有11家企业先后入驻,成功孵化4家企业。三是针对“流动青少年”,开展“关爱行动”。成立了XX区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领导小组,利用重大节日、寒暑期、新学期开学等节点,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护、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五项重点内容,开展系列关爱活动。同时,针对流动青少年家庭教育缺失和放学后寄管困难等问题,实施社区“爱心课堂”项目,在117个社区试点开办社区“爱心课堂”。其中开元街道西边社区“爱心课堂”成为全省首批“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示范基地”。四是针对“困难青少年”,开展“帮扶行动”。针对受家庭经济困难、家长婚姻破裂、父母服刑在教、自身身体缺陷等因素影响的特殊青少年群体,以解决实际困难为落脚点,开展亲情服务。如建立学校“红领巾爱心超市”,设立街道“爱心超市”、“未成年人专柜”,成立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配备多个学校“谈心室”、社区未成年人“悄悄话室”等,帮助特殊青少年群体解决生活困难,排除心理障碍。六、立足长效,服务管理制度化重视制度建设,坚持将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确保服务管理常态化、制度化。健全结对帮扶机制。根据重点青少年群体分布情况,建立“团队与社区、团队与个体、个体对个体”等多种结对模式。如社区“爱心课堂”由xx公共事务学院、城市职业学院等结对社区联合举办,“雨润弱苗”项目由社会热心单位或个人直接资助困难青少年个体,“爱心结对”活动由各类志愿者与重点青少年“一对一”结成390个对子,定期开展走访慰问和困难帮扶活动。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区委、区政府出台了《XX区“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申报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人群,包括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工作。今年,全区设立12个区级“以奖代补”项目,其中有3个针对重点青8少年群体,分别为“爱心服务”、“爱心学堂”和“爱心图书角”。社会组织关爱帮扶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专业社会组织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特殊群体未成年人进行心灵关爱等等,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并通过专业审核后,都将给予相应的奖励。探索政府购买机制。我区早在2007年就已开始试水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并在全市率先将专业社工组织引入孤儿的帮扶服务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我区将继续探索将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两类特殊青少年群体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范畴,由政府出资聘请专业社工团队进行专业化、常态化的帮扶。下一步,我区按照中央综治委预青专项组的要求,持续将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摆上重要议程,持续深化拓展试点工作的成果,将取得的经验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全面提升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水平,为每个家庭培植新希望,为社会培育合格建设者,为“幸福XX”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本文标题:关于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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