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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合作协议甲方:山东国文鼎元金属经营有限公司地址:传真:开户银行:账号:乙方:地址: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注:合同中空白处需乙方填写的资料,乙方应完整提供,不能提供的请填写“/”或“无”)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互惠互利为共同发展原则,遵守我国相关法律为前提,达成本协议。甲乙双方愿意遵守此协议的各项规定,内容如下:一、合作事宜1、甲方授权乙方在省市区域内代理甲方业务,为客户提供代理服务。①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业务为:a、在指定区域内开发终端客户;b、在指定区域内为甲方代理商及终端客户提供服务;c、宣传、介绍甲方相关业务、营销活动及优惠政策等;d、协助甲方管理乙方所服务的终端客户;e、协助终端客户办理开户等相关必要手续;f、办理其它经甲方所授权业务。②乙方只能将甲方品牌及相关标志、名称、广告语等用于国文鼎元业务中,不得用于其它途径。2、乙方代理甲方业务服务费条款:①代理服务费解释为从客户交易手续费中提取相应比例的费用来支付代理商为客户提供服务的报酬。②代理服务费的返还方式:a、乙方的客户资金每月在山东国文鼎元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交易账户累计净入金/万元人民币以内(包括/万元人民币),甲方以代理服务费方式从乙方所属客户交易手续费的80%返还给乙方;b、乙方的客户资金每月在山东国文鼎元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交易账户累计净入金/万元人民币以上,甲方以代理服务费方式从乙方所属客户交易手续费的80%返还给乙方;③乙方的手续费返还为每周一返,遇节假日可顺延。④乙方如对其管理客户的交易数据有疑问,有权要求与甲方提供的代理服务费进行复核。3、乙方代理国文鼎元业务,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协议条款办理。所有与终端客户买卖业务的合同,乙方必须发还甲方,均由甲方直接签订。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具备甲方《代理商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代理商条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主动接受甲方审核。对于为具备代理条件而通过非法手段取得代理权的,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及相关权益,并按照有关法律及甲方相关规定,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2、乙方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3、乙方承诺不得与客户串通,损害甲方或其它客户利益;4、乙方承诺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5、乙方承诺不得吸纳在甲方开户的客户;6、乙方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代客户操作账户交易;7、乙方承诺不得以不正当或非甲方授权范围的条件吸引客户;8、乙方承诺不从事有损甲方利益或其它代理商利益的活动。乙方违反此义务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同时,乙方违反此义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9、协议签署后,乙方在合作期内不得与其它同类公司同时合作及再代理其它同类公司业务、产品,如有其行为甲方可随时取消其代理权;乙方发展的终端客户,概由乙方负责指导和服务,对于乙方与客户间发生的纠纷,由乙方与客户自行协商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0、乙方应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因乙方保密不善导致相关保密资泄露的,乙方要根据相关的法律及规定赔偿甲方损失,因此造成乙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它损失或纠纷的,由乙方自行负责;11、乙方有义务与权力应邀参加甲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乙方如需在媒体平台或公共场合向客户宣传、介绍甲方及其业务时,需提前72小时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方可进行,否则,甲方将对发生的任何不是宣传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12、乙方有义务向客户履行风险告知义务,不得向客户作任何投资保证或各种不合实际的承诺。13、乙方有义务定期浏览甲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及政策。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将为乙方提供专业培训,为乙方按照本协议开展业务提供必要的资源与支持;2、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乙方应得相应代理服务费;3、甲方应对乙方的相关信息及其它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4、甲方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的方式与途径支持乙方开展代理业务;5、甲方视必要及现实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培训、推广等活动,支持乙方开展业务;6、甲方总部市场人员有权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开发代理商,乙方需配合甲方做好服务工作;7、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条款,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且代客操作交易账户造成的任何后果与甲方无关,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8、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代理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如乙方有违反代理经营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根据行为情节对乙方进行警告、降级或取消代理商资格的处理;9、甲方鼓励客户对甲乙双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并提供畅通的投诉与举报通道;10、对于客户反映的乙方违规行为,甲方将依照本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限期整改及严肃处理;11、甲方不得损害乙方的利益;12、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各种证书,例如:营业执照、国地税登记证书(副本)、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等作为备份文件。确保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本协议,如有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向对方索取由此而造成的经济以及名誉损害赔偿。五、协议解除本协议在下述情况下解除,提成解除协议的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2、本协议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约。3、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入被撤销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4、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甲方自己开户交易,并不得代乙方客户做代客理财,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降级或取消代理资格的处罚。6、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包含但不限于火灾、爆炸、台风、洪水、地震、潮汐、雷电、战争、供电、电信及通信设备中断、罢工、政府管制、互联网系统故障及通过互联网未经许可的存取、盗窃交易敏感性数据、他人恶意地堆网站攻击病毒等时间及非可归因于任何一方的信息传递中断等任何一方不能预见且不能合理控制的事件)发生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协议接触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接触的情况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六、保密条款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双方对自己所获知、了解和掌握的对方任何商业信息、资料等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业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能向任何第三方泄密,否则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协议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披露方以书面、口头或电子文档的形式提供给接收方的任何信息或数据,如技术诀窍、研究成果、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财务数据、双方订立的合同以及其它技术和商业信息。披露此类保密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备忘录、纪要、协议、合同、报告、电子邮件等。七.附则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2、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五年。协议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可重新签订新的协议;若续约期内甲方指定出新的协议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协议。若协议期满后双方决定不再续签合同或期满前双方约定合同提前终止,则本协议下的合同义务均不再继续履行。3、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有权向协议签订的人民法院提起起诉。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应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5、本协议有效期内,若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以及市场竞争等原因,如因系统原因,软件泄露等,或人为恶性交易产生的盈亏及交易量,甲方不予认可。6、本协议自甲方签字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完成协议签订工作并且将本协议邮寄至甲方指定地点,否则本协议自动失效。7、甲方乙方是相互独立的缔约人,本协议并不能解释为任何一方是另一方的合伙人、合资企业或建立了任何形式的合法联营。8、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9、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组成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以最新更改为准。10、本协议签署地为:甲方:山东国文鼎元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乙方:(盖章)(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日期:日期:
本文标题:代理商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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