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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网络参与政策主体汇报人:兰海军2013年4月2日目录1.网络参与政策主体及特征42.网络参与政策方式及特征93.网络参与政策主体效果分析134.网络参与政策主体的问题分析165.网络参与政策主体优化196.结语261.网络参与政策主体及特征1.1参与主体陈振明:政策主体可以一般地界定为直接或者间接地参与政策制定、执行、评估和监控的个人、团体或者组织。本文:网络参与政策主体是指借助网民身份,通过互联网直接或间接参与公共政策制定、执行、评估和监控等的公民或公民团体。1.1网络政策主体1.普通网民数量上占绝对优势参与能力差异大2.网络政治精英数量上不占优势发挥领导作用3.网络社群因某一共同事件聚集随该事件结束1.2网络参与政策主体特征1.平等性在互联网上没有主人,没有所有者,不存在一个权力中心,人人都可以不受限制地使用,它真正属于所有网民。----乔岗.《网络化生存》2.隐匿性在网络空间中,参与主体可以匿藏自己的真实信息,如性别、年龄、职业、社会地位等身份信息,做到虚拟参与环境下的平等。拥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平等的网络政治权力以及平等的参政机遇。----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3.多元性人们的利益诉求多元化。不同阶层关注不同话题,在公共领域里形成了一个公众广泛参与的多维度利益诉求机制。在网络环境下,人们根据自己的偏好选择话题。2.网络参与政策方式及特征2.1网络参与政策方式公民网络参与方式或渠道是指公民通过网络参与公共政策的实现形式。公民通过互联网络行使民主权利,借助网络论坛、政府网站、博客、微博等网络应用,实现参与影响公共政策的过程。2.1网络参与政策方式1.网络论坛---“强国论坛”、“发展论坛”、“统一论坛”和“中青论坛”等。2.新闻留言板3.博客空间徐静蕾的“老徐”博客、地产界带头人王石的博客----引领网络民意导向4.网站民意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社会意见5.聊天群空间---QQ群和MSN群2.2网络参与政策方式特征1.直接性网民只需具有基本网络设备和简单操作技能,就可以自主参与,真实表达自己的想法。政府网站己成为公众了解公共政策信息,实现政府与公众有效互动的重要阵地。2.开放性网民充分发挥论坛的开放性和互动性,畅谈国事、剖析社会、针砭时弊,通过这个网络空间碰撞思想火花,进行平等话语交锋。“在这个‘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网络公关的原则是:一百万的发布不如一百万的点击、一百万的点击不如一百万的评论”。-----陈墨.网络公关改变营销模式[EB/OL]3.强社群性“通常因为一个共同话题的开始而聚集在一起,又会因为话题的结束而解散”。----史达.《互联网整治生态系统的构成要素及互动机制研究》在高度组织化行为影响下,网民自组织行为也在不断提高。这样单个微弱利益表达的放大聚合迅速聚集成宏大利益诉求,进而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4.低廉性通过网络则大大降低了参与成本,公民通过浏览相关网站并免费获取各种相关信息资源。利用网络进行民意调查既解决了费时费力的问题,也解决了数据处理不便的困难。3.网络参与政策主体效果分析3.1推动了政策议程的确立例:2011年11月16日的甘肃庆阳正宁县幼儿园校车超载惨案,引起了网民的热烈讨论,激起了强烈的反响。基于强大的网络舆论压力,政府以令人惊叹的速度于2011年12月11日公布了《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引发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提出了7030条细致的、人性化的意见。在2012年人代会会议上,校车安全管理问题也引起了高度的重视,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3.网络参与政策主体效果分析由于网络参与政策主体的隐匿性,使得他们能自由发表自己的真实看法。在多元性和隐匿性的综合作用下,自由充分发挥群体性智慧。公共政策制定主体可汇集民情社意,形成最优决策方案。在极短时间内,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多角度、多方向、多层面提供大量的、各具特色的信息资源。将这种群体智慧结晶进行汇集,有利于促进政策科学化。突破时空限制、拥有全球视角、集中全民智慧是网络参与政策主体优化政策的最大特色。3.网络参与政策主体效果分析3.3规避了公共决策的失误在现实条件下基于公共政策的复杂性、不确定性,要做全面评估、多方论证几乎不可能。考虑到公共政策的受众就是广大人民群众,与他们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可采用释放“决策气球”的方式,探析民意,了解民意,使决策透明。“决策气球”指“当公共问题上升到政策问题的高度,并且具有一定程度的政策压力时,政府工作部门在不确定该不该制定以及怎样制定的问题时,来听取民情探析民意的所采用的探究性方式。相关部门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渠道,将政策信息快速宣传出去,经过信息的传播和不断扩散,也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他们站在不同的利益视角上,自由讨论、广泛热议。”----孙培旭,吴麟.《施放决策气球与公共政策制定》例:政府拟出台一系列抑制房价虚高的调控政策,在出台价格干预政策前就先试探民众对于通涨承受能力。3.网络参与政策主体效果分析3.4降低了政策参与的成本公共政策在众多方案中择优选择,需要投票表决或依据实际调查结果来做出。在网络环境下,可以选择网上民意调查方式来完成。作为新兴民意收集手段,具有方便快捷、成本低廉等优势。公民通过网络投票,既抛却了参与成本的隐患与忧虑,又实现了真实自我的表达。将某项拟实施公共政策通过网络征求广大网民意见,并将最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观点纳入政策议程的合法化。这不仅有助于政策本源的合法性,更有助于政策的完善与优化,更有助于后续政策的顺利执行。例:2011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是我国首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创下了7429674的点击量。这足以说明公众参与的强大力量。2011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由过去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网民凭借网络表达诉求,不仅体验到了某种当家作主的感觉,并且也取得实质性的成果。4.网络参与政策主体的问题分析4.1网民数量多,参与能力不齐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64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5090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2.1%,较2011年底提升3.8%。相对于公民参与热情和参与意识的高涨,公民政策参与能力因受文化素养、知识水平以及道德修养等影响,呈现参差不齐局面。4.网络参与政策主体的问题分析4.2网民分布广,结构不均衡有研究表明,我国网民年龄偏小,在校学生多,农民工人少,代表性不充分。18~35岁的占据了网民总数的67.40%;网民文化程度主要分布在高中至本科阶段,占网民总数的79.3%;在网民的职业群体中学校教师及行政人员、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19.20%;学生群体和企业单位人员占网民总数的65.10%。受信息不对称以及个别别有用心者对网络操纵煽动等主客观因素局限,网络民意与真实的民众意愿或者社会公意可能存在较大出入。4.网络参与政策主体的问题分析4.3讨论很充分,效能未必佳例:2010年“药家鑫案”,为了广泛听取民意,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充分开展了民意调查,征集民众意见。事实上,该案件在审理之前就已经征求了民意,对于违法犯罪的事实,适用罪行法定原则等已进行了充分广泛讨论,量刑大小也是按照法定程序和事实依据而定的。在庭审过程中再次征求民意就显得多余,这样做不但不是对法律的尊重,不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是由该案件受到的网民关注的程度大小启动不同的审判程序,甚至可能会因为网络众意的干扰而随意违反法律程序和规定,造成重判或者轻判。过于重视网络民意而改变正常程序和处事原则,这会使公共政策走上另一个极端,将大大降低公共信用、浪费公共资源,带来公共政策的权威性、合法性等政治成本和社会成本上升等一系列新问题。任何公共政策都必须在政策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之间进行权衡和折中,理性的公共决策者就会应当适当放弃过分追求政策合法性的努力。4.网络参与政策主体的问题分析4.4参与热情高,组织化程度低随着政治环境开明、公民意识增强、网络渠道普及,公民网络参与政策的热情日益高涨。例:2010年两会期间,网民对两会高度关注,参与公共决策热情空前高涨,他们通过网络与两会代表坦诚交流,与国家领导人零距离互动,提出国计民生、社会公共管理等方面意见数万条。例:2011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社会意见。截至5月31日共收到网民各类意见23万余条。一个方面创下人大立法网上征求意见数量新纪录,另一方面对政策制定具有实际参考价值的意见数量并不多。我国网民政策参与主要以个体为主,网络民意也大多是一种自发状态、无组织化状态,其中既有客观、合理、中肯的成分,也有主观、臆断,甚至盲目从众、哗众取宠的成分。要么特立独行,坚持己见,哗众取宠;要么且听且看,人云亦云,盲目从众。5.网络参与政策主体优化5.1提升网民参与能力5.1.1塑造网民参与伦理倡导网络参与道德自律,建立和完善公民网络参与的法律和制度。按照“少干预,重自律”的思路,政府承担倡导网络道德自律的责任。利用主流媒体下属门户网站、论坛在构建网络道德体系中发挥带头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手段,多方位开展网络道德教育。5.1.2培育网民参与精神公民参与积极性能否充分发挥是网络参与能否不断发展进步的关键。“鼓励公民参与是公务员角色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要素。”公共行政官员“不仅要始终关注普通公民的需要,而且还要努力使不活跃的公民活跃起来。”----珍妮特·登哈特,罗伯特·登哈特《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航》培育网民主动、理性和依法参与的精神,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行使权利。5.1.3构建网络行政伦理为公民积极创造机会和便利条件实现网络参与。以宽容心态面对公民网络参与,顺应时代发展,彻底改变官本位思维定势,树立公共事务协商精神。先提高公民认知水平,使之能客观全面分析问题,准确表达思想和观点。总之,要提高公民参与意识,参与能力,不断完善主体能力。承认公民在公共政策中的主体地位,真正做到公共权力与民分享,吸纳网民合理意见。5.1.4培养参与型政治文化塑造参与型政治文化环境。强调“民主”、“参与”、“和谐”的思想。5.网络参与政策主体优化5.2保障网民参与政策权利5.2.1推动网民参与立法进程在网络参与立法应遵循尊重网络规律、保障与监管并行、可行性和可协调性四原则。立足现阶段国情,充分考虑执法中的可行性问题。设计网络参与立法时,充分考虑其协调性,使网络参与政策法规和上下级互联网治理法律取得协调一致,与经济、科技、文化等法规中涉及互联网治理的内容相协调一致,避免多头治理和政策法规的矛盾冲突。5.2.2保护网民言论自由应把网络言论纳入言论自由的保护范围。因为互联网是书本、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之后传播信息和交换思想的一个新媒介。《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釆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要通过网络参与立法来保护并规范公民在互联网上包括言论自由权在内的各项基本权利。5.网络参与政策主体优化5.3夯实网民参与基础5.3.1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公共网络资源建设投入。采取倾斜政策和优惠措施,大力推进农村等落后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降低网络费用,促进互联网的进一步普及;推进互联网发展落后地区的网络信息技术教育,为信息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5.3.2完善网民参与平台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政府网站管理运营水平,积极开展政民互动,听民声、集民智、解民忧,真正做到识民情、知民心、顺民意。实现政府网站管理从数量导向向质量导向的转变。全面提升政府网站的公民参与功能,将网络参与覆盖政策议程设置、政策方案选择、政策执行和评估全过程。5.3.3整合政府网站资源将公民网络参与平台统一整合在地方政府的门户网站上,为公民网络参与提供统一便捷的渠道
本文标题:浅析网络参与政策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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