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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萨特人学观点摘要:萨特的人学观点是以存在主义哲学本体论为基础的,他在早期的本体论中对自在存在和自为存在进行了深刻的阐述,并认为人的存在即人的自由。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困惑,萨特对“处境中的自由”有了更深入的理解,重新思考了马克思主义,并由此发展了他的历史人学理论,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通过与马克思主义人学观的比较,萨特人学理论虽然与其基本原理相违背,但仍有某些合理的可借鉴之处,对丰富我们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加深我们对人的理解是大有益处的。关键词:人学;个人;存在主义;辩证法;马克思主义一、引言让-保罗·萨特(Jean-PaulSartre,1905-1980)是20世纪法国著名的哲学家、文学家、政治评论家和自由战士。他的作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思想深刻,被译成多国文字,这使得他的存在主义思想得到广泛传播。有的评论家说:“对于萨特,人们可以批评他,但却不能忽视他”[1]。萨特始终以人为中心,把人放在首要位置,为个人自由和人类尊严做辩护,他的哲学使战后一代找到了寻求个人出路的理论归宿,但他却仍然是“被人们引述最多而又被人们了解最少的人”[2]。广义地讲,萨特哲学及其文学的全部理论,都可以看作是一种存在主义的人学体系。一些研究者认为,萨特人学可以“分为前期的现象学本体论和后期的辩证法或历史人学两大部分,他们集中体现在《存在与虚无》(1943)和《辩证理性批判》(1960)这两部著作中”[3]。对此,本文不敢苟同。我认为,萨特人学的产生和形成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他的思想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人学本体论。它以萨特早期哲学著作《存在与虚无》为代表,是萨特哲学的先导和基础。(2)人学的困惑与转折。它以《唯物主义与革命》(1946)和《共产党人与和平》(1952)等著作为代表,是萨特人学发展的过渡阶段。(3)“历史人学”。它以《辩证理性批判》为代表,标志着萨特人学的完成。萨特哲学是一种寻求存在主义的人的哲学,这种人学理论的最终确立和明确提出的标志是《辩证理性批判》的导言《方法问题》。在该文中,萨特打出马克思主义的旗帜,宣称要填补马克思主义的人学“飞地”和“空场”,修正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历史哲学”,向马克思主义哲学“靠拢”。我认为,萨特的所谓人学,其实是以弥补马克思主义人学的缺陷为根本宗旨的“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它想围绕着个人,将马克思主义与存在主义人学相结合,从而建立一门“历史人学”。本文意在探讨萨特人学的发展过程及其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从对比中分析其局限性,汲取其合理成分,从而更深入地认识萨特的人学观点。为清晰脉络,本文拟作六个部分做系统探讨:(一)引言。简单了解萨特及其人学的发展历程。(二)萨特早期的人学本体论。明确他如何在存在的基础上构建其自由选择论。(三)萨特人学的困惑与转折。分析使萨特迷茫的原因及引发他思考马克思主义的因素。(四)萨特后期的历史人学。从各角度透析萨特人学的完备过程及理论结果。(五)萨特人学与马克思主义人学的主要分歧与评析。经过对比探讨萨特历史人学是否真的可以填补马克思主义人学的“空场”。(六)结论。全面、辩证、客观地评述萨特人学观点,展现出一个绝望者的希望。二、萨特早期的人学本体论(一)萨特人学的哲学基础萨特的人学观点是以存在主义哲学本体论为基础的。《存在与虚无》的副标题是“现象学的本体论”,说明该书所表现的哲学主要是运用现象学的方法来构建的。萨特曾师从于胡塞尔,受其影响最大的就是意识的意向性活动。胡塞尔认为,现象是事物的本质,意识的意向性活动有重要的意义。人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愿望、意图和需要构建自己的世界,即人的意向性活动决定人的世界。萨特深受启发,无形中将这种意向性原理作为其存在主义哲学的基础。他认为,所谓存在,有自在存在和自为存在两种形式。自在存在是纯粹的、无条件的、没意义的;不存在主动与被动、肯定与否定;具有偶然性,是既成的、僵硬的,是是其所是。自在存在是人以外的自然界,可以理解为物的存在。而自为存在是人的存在,是由意识的虚无化活动(自我的选择和否定)来支撑的。这种虚无化能力使自为存在处于一种不断否定、不断追求和超越的运动中,它永远不是它现在所是的东西。自在存在和自为存在构成了一个整体的存在。它们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一方面,自在先于自为,自为不能离开自在而存在,否则自为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另一方面,如果没有自为,自在就只是一种没有价值、没有意义的东西。是自为赋予了自在以意义,只有在人之中,并且通过人,这个物质世界才有意义。实际上自在只能通过自为的否定和虚无化来加以规定,自在的唯一功用只是被动地等待人的创造力量。我们只能说,萨特所说的自在并不等同于我们周围的物质世界,相反,这个世界是与自为同时存在的,但如果没有意识,它就失去了意义,也就呈现不出来了。这个世界是呈现在意识之中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萨特仍然是唯心主义者。那么依据萨特的观点,人是什么呢?为什么人才是真实的存在呢?萨特提出“存在先于本质”,并将其作为他的存在主义哲学本体论的第一原理。他是想通过个人的存在引出人的一切社会关系乃至整个世界的存在。所谓“本质”,表示事物是什么,如这个是茶杯,那个是桌子。而“存在”表示事物在那儿。我们说茶杯存在,就是说一个地方有茶杯。应用于人,人就是存在先于本质。一个婴儿刚出生,世界上本没有他,现在有了他,即有了他的存在,但他还不是一个特定的人,他将成为什么样的人是以后的事。就是说,世界上先有了他,然后才有他成为什么样的人,先有他的存在,后有他的本质。仔细分析一下,萨特的这个理论是站不住脚的。首先,存在和本质是不可分的,也没有什么先后顺序。一个事物一旦出现,就同时具有了“存在”和“本质”。一个婴儿当然是一个存在,但他也有本质,只是本质还没有发展起来。随着个人的成长,本质也随着存在的发展而发展,进而发展为有思想、能劳动的人。所以,我们只能说存在和本质有一个发展的过程,而不能说存在先于本质或本质先于存在。其次,萨特重视人的能动性却忽视了人的社会性,人要成为什么样的人是由社会实践决定的而不是他自己。他将人的社会存在和社会本质分割开来,使存在成为一种空壳,人成为抽象的人,说人和物的本质是个人意志选择的结果,这无疑是一种唯意志论的观点。(二)早期的萨特人学理论在《存在与虚无》中,萨特开始展现他的人学本体论思想,虽然此时的人学思想还不成熟,也不系统,但我们仍可以把它看做是萨特人学理论的哲学先导和基础。在萨特看来,一切都因为人的存在才有意义,通过对人的存在的本质及特性的分析,得出其中心哲学理论即自由选择论。首先,人的存在即人的自由。在萨特看来,自由是人的属性,人就是自由,二者是一回事。萨特说:“我们所谓的自由与‘人的实在’无法区别。人并非是为了随后获得自由而先存在,人的存在与他的自由的存在之间别无二致。”[4]也就是说,人的存在就是自由,存在先于本质即人的自由先于本质。其次,人的自由是绝对的,没有先验的标准和可供约束的准则,人的自由选择有着无限性。人不能逃避选择,自由是选择的自由。我不得不选择,不选择也是一种选择。萨特认为,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完全自由地选择,不受制约。比如,一个人在战争中被俘,他可以自由地选择是越狱、读书还是自杀。萨特反对一切决定论的因素:环境遗传、教育、性格等都属于过去,它们能对人的存在发生作用,是因为人自己的选择接受了它们的影响,不是过去决定现在和未来,而是自己决定并选择了一条道路通向未来。选择永远是一种个人的行为。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我去选择,我也不期盼任何外来的帮助,总之,人是不得不自由的。在萨特那里,自由就是一种不是命运的命运。只要你存在,就必须对自己做出选择,你也就是自由的,你不可能不要自由,就算不选择也是一种自由,因为你选择了不选择。自由是无条件的,没有依附,但它可以成为一切价值的基础。每个人的选择实际上都在创造某种价值。萨特指出:“我的自由是价值的唯一基础。”[5]这样,人就成了衡量价值的标准。我是什么?我能成为什么?这一切完全取决于自己的判断和所为。当我面对具体的情况进行选择的时候,我无法找到一个有效的价值标准,只能听从自己内心的感悟和良知。许多人都赞同自我设计、自我创造,关键是你用什么思想来指导你的自我设计。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思想还是以适应社会、适应人民需要的思想?萨特的价值观无疑是相对的,他所讲的人的绝对自由也是抽象的最后,是人的责任问题。萨特认为,自由选择并不等于任意妄为,人的行为应受到自身的限制。人可以自由地选择任何事情,没有谁会约束他,但他也要为自己的选择负全盘的责任,绝对的自由意味着绝对的责任。一个人只要选择了一种行为,就得无条件地对其承担全部责任,而不能有所推诿。萨特说:“不管我做什么,我一刻也不能把自身从这种责任中撕开,因为,我对我逃避责任的欲望本身也负有责任。”[6]这种责任既是针对个人的,也是针对社会的,因为你行为的后果不仅影响你自己,也影响他人和社会。“我们认为,人处在一种包括他人在内的组织的处境中,通过他的选择,……我们不仅对自己的个体负责,而且要对一切人负责。”[7]总之,在萨特的自由理论中,他强调了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鼓励人们积极向上。但他过分夸大人的能动性,使之脱离了客观的物质基础,又把人的自由绝对化,使之离开了对客观必然性的依赖。萨特所强调的个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只是以个人的主观愿望为标准。而且,他一面强调自由选择的绝对性,一面又讲人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岂不存在逻辑矛盾?针对自由,马克思自有见解。他认为自由首先是对必然的认识,是对环境的改造。自由不是绝对的,人的任何活动势必受制于一定的环境;环境不会满足于人,人却能以自己的行动去改造环境。其次,自由不仅是个人的活动,还是全人类的事业,因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8]。显而易见,萨特早期的人学思想带有一种本体化的特征,意在建立一种本体化的存在主义人学理论的哲学基础,正如萨特自己所表白的那样,存在主义哲学是“唯一给人尊严”,“唯一不把人还原为东西的理论”[9]。然而,萨特至此仍未能系统而明确地阐述其人学体系,只是为后来的人学理论奠定了本体论基础。三、人学的困惑与转折如果说,《存在与虚无》中关于人的自由、选择、价值和责任等原则,已经构成了萨特人学理论的哲学本体论基础,那么这种早期人学本体论所带来的种种矛盾,则使萨特陷入了一种人学的困惑,而来自存在主义阵营内部和外部诸方面的种种诘难,又构成了他把这种人学本体论扩展为一种历史人学,从而公开转向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外在条件和契机。萨特的《存在与虚无》发表不久,便在法国理论界和社会生活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种以绝对自由为中心的极端个人主义理论,不仅完全背离和破坏了法国理性主义的文化价值传统,使自笛卡尔、狄德罗以来的理性人道主义成了战后法国社会必须弃绝的梦幻和被唾弃的对象;而且也加深了战后彷徨的法国人们精神上的茫然感,从而,遭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抨击,使萨特在理论研究上进退两难。这些抨击责难主要集中于一点,即存在主义的个人自由缺乏社会历史性,因此无法解释个人自由与历史处境之间的互动关系。梅洛-庞蒂认为,萨特的《存在与虚无》借助于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片面地强调个人自由的纯粹主观性。它“仅仅涉及了人的自由,而没有涉及自由付诸实践的世界”;它过分偏重于主观自我的绝对自由存在和行动,使人与人的关系永久地处于相互排斥的否定性之中;它重视个体自由与行动的本体要求,却忽略了人类生存的社会和实践的历史性。可以说,萨特是从主体本体论出发,把对于人的行动和自由的说明诉诸于人的实际具体存在。这一理论无疑有着巨大的历史进步性,但同时,萨特也抛开了人类自身固有的社会历史条件,一味从个人的绝对自由出发,忽视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绝对而又偶然,自主而又荒谬,使萨特的个人自由理论陷入了难以自圆其说的困境。卢卡奇批评说:“萨特关于自由的概念的假设,夺去了自由本身的全部意义。”[10]马塞尔也指责萨特将自由泛滥于市,最后使自由贬值[11]。这些批评和诘难对萨特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而对人的处境的忽视是他自己也难以忍受的缺陷。梅洛-庞蒂想要探究的是“世界历史性的个人”存在和人的“
本文标题:浅析萨特人学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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