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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浅谈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建筑面积
提要:办学校应当具备基本的办学条件。生均建筑面积是办学条件的主要内容。国家规定了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建筑面积标准。各地严格执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建筑面积标准。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保证了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关键词: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建筑面积;2007年10月31日,中国青年报(王立彬)《国土部:高校不得擅自转让国有划拨土地抵偿债务》:针对近来媒体关注的某些高校采取所谓“土地置换”方式“卖地还债”问题,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30日表示,今后国土资源部将严格控制高等院校的新增建设用地。对于实际生均用地面积已超过国家现行规定的生均用地标准的高校,要求其今后的发展用地应主要通过调整现有建设用地布局、盘活存量土地的方式来解决,暂不得供应新增建设用地。对于一些高校已供应尚未开发的土地,要求按照闲置地处置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置,该收回的坚决收回,并尽快重新安排使用。就此,我们讨论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建筑面积标准。一、国家规定了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建筑面积标准1986年12月15日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国发〔1986〕108号)“第二章设置标准”规定第八条:设置普通高等学校,须有与学校的学科门类和规模相适应的土地和校舍,保证教学、生活、体育锻炼及学校长远发展的需要。普通高等学校的占地面积及校舍建筑面积,参照国家规定的一般高等学校校舍规划面积的定额核算。普通高等学校的校舍可分期建设,但其可供使用的校舍面积,应当保证各年度招生的需要。1992年5月3日,建设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的通知(建标[1992]245号):根据国家计委计标[1987]2323号文和建设部、国家计委[1990]建标字第519号文的要求,按照国家计委计综合[1989]30号文的安排,由国家教委负责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业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一指标,自1992年8月1日起施行。有关文化艺术院校的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可根据本规划指标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由文化部另行制订,并报建设部和国家教委备案。本规划指标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国家教委负责。2004年1月4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推进,原国家教委1996年发布实施的《核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模办学条件标准》和《“红”、“黄”牌高等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教计[1996)154号)已不再适应当前普通高等学校发展的需要。为此,在委托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充分征求有关教育管理部门和部分高等学校意见的基础上,对上述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观将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以下简称《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核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模办学条件标准》和《“红”、“黄”牌高等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分别规定了本科和专科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合格标准。综合、师范、民族院校生均占地面积54平方米/生,生均教学行政用房14平方米/生,生均宿舍面积6.5平方米/生。工科、农、林院校生均占地面积59平方米/生,生均教学行政用房16平方米/生,生均宿舍面积6.5平方米/生。语文、财经政法院校生均占地面积54平方米/生,生均教学行政用房9平方米/生,生均宿舍面积6.5平方米/生。医学院校生均占地面积59平方米/生,生均教学行政用房16平方米/生,生均宿舍面积6.5平方米/生。体育院校生均占地面积88平方米/生,生均教学行政用房22平方米/生,生均宿舍面积6.5平方米/生。艺术院校生均占地面积88平方米/生,生均教学行政用房18平方米/生,生均宿舍面积6.5平方米/生。2006年9月26日,《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06〕17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十一五”期间,高等教育发展必须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适当控制招生增长幅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切实把重点转移到提高质量上来。为此,高等学校设置要在规模相对稳定的大前提下,科学谋划发展,精心组织实施。坚持标准、从严掌握。严格执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条件达不到的不予设置。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同意授权地方审批高等职业学校的通知》和《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高等教育发展的变化,我部制订了《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另行下发。2006年9月28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发〔2006〕18号):按照《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06〕17号)精神,我部制定了《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一、设置标准”(五)基础设施:2.建筑面积。普通本科学校的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应达到30平方米以上。称为学院的学校,建校初期其总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5万平方米;普通本科学校的生均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理、工、农、医类应不低于20平方米,人文、社科、管理类应不低于15平方米,体育、艺术类应不低于30平方米。2000年3月15日,教育部发布《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发[2000]41号)第三条规定:设置高等职业学校,须有与学校的学科门类、规模相适应的土地和校舍,以保证教学、实践环节和师生生活、体育锻炼与学校长远发展的需要。建校初期,生均教学、实验、行政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校园占地面积一般应在150亩左右(此为参考标准)。二、各地严格执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建筑面积标准各地严格执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建筑面积标准,以河南省为例。《河南省2000年教育事业统计通报》:2000年,河南省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在校生262400人,比上年增加76914人,增长41.47%。2000年,河南省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7%,比上年的7.5%提高1.2个百分点。2000年,河南省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占地面积为19633300平方米(合29450亩);校舍建筑面积为9105030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483016平方米,增长19%。2000年,河南省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在校生人均校舍建筑面积为:9105030平方米÷262400人=34.70平方米《河南省2001年教育事业统计通报》:2001年,河南省全省共有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36.91万人,比上年增加10.67万人,增长40.7%。2001年,河南省全省18-22周岁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12%。普通高等学校占地面积2952.77万平方米(合44291亩),比上年增加989.44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259.7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49.24万平方米,增长38.4%。2001年,河南省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34.13平方米/生,比上年减少0.57平方米。《河南省2002年教育事业统计通报》:2002年,河南省全省共有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467963人(含成人高校普通专科班),比上年增加98814人,增长26.8%。2002年,河南省全省18-22周岁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13%。普通高等学校占地面积3692.62万平方米(合55387亩),比上年增加739.85万平方米(合11097亩),增长25%。校舍建筑面积1456.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96.9万平方米,增长15.6%,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527.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01.8万平方米,增长23.9%。2002年,河南省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在校生人均校舍建筑面积为:1456.6万平方米÷467963人=31.13平方米《河南省2003年教育事业统计通报》:2003年,河南省全省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557240人,比上年增加89277人,增长19.1%,其中本科在校生比上年增加52053人,增长25.1%。2003年,河南省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14.1%。《河南省2004年教育事业统计通报》:2004年,河南省全省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达70.28万人,比上年增加14.56万人,增长26.13%。2004年,河南省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16%。普通高校占地面积93075.7亩(产权归学校所有),比上年增加16221.9亩;另有非学校产权中独立使用的占地面积1890.20亩,生均占地面积87.78平方米,比上年的86.25平方米增加了1.53平方米。普通高校校舍建筑面积2308.46万平方米(产权归学校所有),比上年增加363.58万平方米。另有由学校独立使用的非学校产权建筑面积150.2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9.02万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行政用房1154.34万平方米,生均教学及行政用房16平方米,比上年的15.35平方米增加了0.65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633.24万平方米,生均8.78平方米,比上年的8.13平方米增加了0.65平方米。2004年,河南省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在校生人均校舍建筑面积为:(2308.46万平方米+150.23万平方米)÷70.28万人=34.98平方米《河南省2005年教育事业统计通报》:2005年,河南省全省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达85.19万人,比上年增加14.96万人,增长21.29%。2005年,河南省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17.02%。普通高等学校占地面积99134.67亩(产权归学校所有),比上年增加6058.97亩;另有非学校产权中独立使用的占地面积2412.82亩,生均占地面积77.35平方米,比上年的87.78平方米减少了10.43平方米。普通高等学校校舍建筑面积2613.43万平方米(产权归学校所有),比上年增加304.97万平方米。另有由学校独立使用的非学校产权建筑面积101.49万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行政用房1281.08万平方米,生均教学及行政用房14.6平方米,比上年的16平方米减少了1.4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709.02万平方米,生均8.1平方米,比上年的8.8平方米增加了0.7平方米。2005年,河南省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在校生人均校舍建筑面积为:(2613.43万平方米+101.49万平方米)÷85.19万人=31.87平方米以上可以看出,2005年,河南省全省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达85.19万人,比2000年河南省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在校生262400人增加58.95万人。2005年,河南省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校舍建筑面积2714.92万平方米,比2000年河南省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校舍建筑面积9105030平方米增加1804.417万平方米。2005年,河南省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在校生人均校舍建筑面积为31.87平方米,比2000年河南省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在校生人均校舍建筑面积34.70平方米减少2.83平方米。2005年,河南省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17.02%,比2000年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7%增长个8.32百分点。《2006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6年全年河南省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33.77万人,在校生97.41万人,毕业生20.21万人。2006年,河南省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比2005年还要增加。再看重庆市。2007年10月31日,新华社(记者王晓磊)《重庆五年还清三笔高等教育“欠账”》:重庆市高等教育近5年来发展迅速,已经逐步还清了“学生人均占地少、高校等级普遍低、国家级重点学科奇缺”三笔欠账。重庆市常务副市长黄奇帆30日在全国首届高校科技创新高层论坛上表示,5至10年前的重庆高等院校普遍是“螺蛳壳里做道场”,生均占地面积仅20多平方米,不到国家规定面积的一半。当时重庆大学不到1000亩地内有20000人,重庆师范大学400多亩地内竟有15000人。黄奇帆表示这是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欠账”。经过数年发展,目前重庆高等学校占地面积已翻了4
本文标题:浅谈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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