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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1目录摘要…………………………………………………………………………………2关键字………………………………………………………………………………2引言…………………………………………………………………………………31排污收费制度的定义与沿革……………………………………………………31.1排污收费制度的定义……………………………………………………31.2排污收费制度的沿革……………………………………………………32我国排污收费的性质与特征……………………………………………………42.1排污收费的强制性………………………………………………………42.2排污收费制度的特征……………………………………………………43现行排污收费的具体规定………………………………………………………53.1收费范围与标准确定……………………………………………………53.2加收或减收、免收条件…………………………………………………63.3排污费用收缴程序………………………………………………………64.排污收费制度的不足……………………………………………………………74.1排污收费制度的法律依据不足…………………………………………74.2收费政策的不经济性……………………………………………………74.3协商收费和不足额收费等现象较明显…………………………………74.4收费的被动性和烦琐性…………………………………………………84.5现行收费体质处于失控状态……………………………………………85排污收费制度的完善……………………………………………………………95.1适度调整排污收费标准…………………………………………………95.2扩大排污费的征收范围…………………………………………………105.3健全排污收费管理机制…………………………………………………105.4加大排污收费稽查力度…………………………………………………10结语…………………………………………………………………………………11参考文献……………………………………………………………………………12后记…………………………………………………………………………………12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2浅谈排污收费制度现状和完善建议【摘要】:排污收费制度是我国环境保护法中一项重要制度,该制度在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为了促使排污者加强经营管理,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治理污染,改善环境,我国实行了排污收费制度。30余年来,排污收费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为保护我国环境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本文主要介绍排污收费制度的定义和沿革,探讨排污收费制度的具体规定、性质,以及存在的问题,最后对完善排污收费制度提出了笔者的看法。【关键词】:排污收费制度定义性质完善【Abstract】:ThesystemoncollectionofdischargeduesisaveryimprotantoneinenvriotmentalprtectionlawandhasbenefitedthecauseofenvriotmentalprtectiongrealyinChna.Inordertomakepolluterstostrengthenthemanagement,conservationandcomprehensiveutilizationofresources,pollution,improvetheenvironment,Chinahasimplementedachargingsystem.Morethan30years,chargingthecontinuousdevelopmentandimprovementofthesystemfortheprotectionofourcountrymadeagreatcontributiontotheenvironment.Inthispaper,thedefinitionofthechargingsystemandtheevolutionofthespecificprovisionsofthechargingsystem,nature,andtheexistenceoftheproblem,lastcompletechargingsystem,theauthor'sviewsputforward.Keyword:thepollution-dischargefeesystemdefinitionpropertyconsummate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3【引言】: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始于改革开放之初,一直以来对治理污染、改善环境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本文从排污收费制度的定义与沿革、具体规定、性质和特征、不足与完善5个方面浅议排污收费制度。一、排污收费制度的定义与沿革(一)、排污收费制度是指国家环境保护机关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污染物和向大气、陆地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一定数额的费用。征收排污费的目的,是为了促使排污者加强经营管理,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治理污染,改善环境。①排污收费制度实施20多年来,对促进企事业单位加强经营管理、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治理污染、控制环境恶化的趋势,提高国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能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二)、排污收费制度源于工业发达国家,作为一项完整的制度,大约始于20世纪70年代初,是国家对排放污染物的组织和个人(即污染者)实行征收排污费的一种制度。这是贯彻“污染者负担”原则的一种形式,国外称为污染收费或征收污染税。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始于改革开放之初。1979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规定:“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排放污染物,要按照排放污染物的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收取排污费”,从法律上确立了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1982年7月国务院颁布《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国发〔82〕21号),标志着我国排污收费制度正式建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根据《暂行办法》制定了当地的实施办法或细则。自此,排污收费制度普遍实行,全国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征收排污费的法律、法规体系。2003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随后,相应配套规章办法也及时出台,包括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原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的《排污费征收标准管①摘自韩德培《环境保护法教程》法律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4理办法》(第31号令),财政部、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的《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第17号令),财政部、原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减免及缓缴排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3〕38号)。同时建立了排污收费计算机管理系统。2008年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也明确了相关排污收费规定。《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办法的颁布实施是排污收费的政策体系、收费标准、使用、管理方式的一次重大改革和完善。它构筑了以总量控制为原则、以环境标准为法律界限的新的排污收费框架体系。二、我国排污收费的性质与特征(一)、对于排污费的性质,有多种不同的观点和解释。有的认为,是排污者对污染损失的一种补偿,有的认为是税收的一种,有的认为是企业的环境互助金,并具有吃大户的特点,还有的认为是为环境保护筹集资金的一种形式。这此说法都难以概括我国排污费的性质。结合立法精神来看,是运用法律手段,使污染者承担一定经济责任,目的在于促进污染的治理,这种意见似乎较为妥当。我国排污费征收使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环保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原则,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全部用于污染治理,包括重点污染源防治,区域性污染防治和污染防治新技术及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等。②(二)、排污收费作为防止污染和环境保护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它的特征主要有:③1.征收上据有强制性。排污收费是国家进行环境管理的国家意志力的体现,是环境保护部门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向排放污染物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征收。2.管理上区域分级性。环保部门征收的排污费,纳入国家的财政预算,按区域实行分级管理。这种管理模式可以实现排污费资金的合理分配。3.使用上专款专用。征收的排污费作为环境保护的专项资金使用,②摘自《中国环境报》第2009年8月25日期③摘自韩德培《环境保护法教程》法律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5排污费纳入地方财政,主要集中重点污染源治理及区域环境综合治理。三、我国现行排污收费的具体规定《可持续发展论》认为:经济手段从影响成本和效益入手(使得价格反映全部社会成本),引导经济当事人进行行为选择,以便实现改善环境质量和持续利用自然资源的目标。排污收费作为国家对环境进行行政管理的经济手段之一,应该充分发挥其经济杠杆的作用,突出排污收费的诱导机制,使排污者意识到缴纳排污费不符合利益最大化原则,从而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加强经营管理,减少排放甚至零排放污染物,这才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排污收费制度。目前我国的排污费征收制度明确规定,按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为单位实行总量多因子排污收费。与原有法规相比,现行条例实现了排污收费标准的4个转变,即由超标收费向总量收费转变;由单一浓度收费向浓度与总量相结合的收费转变;由单因子收费向多因子收费转变;由低收费标准向补偿治理成本的目标收费转变。(一)收费范围和标准的确定《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原则性地规定了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污染四个方面的排污费收取办法。2003年2月28日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令第31号《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对排污费的收费标准作了如下具体规定:1.污水排污费。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污水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对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其处理后排放污水的有机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悬浮物和大肠菌群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按上述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征收污水排污费,对氨氮、总磷暂不收费。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排放的水,不征收污水排污费。2.废气排污费。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废气排污费。对机动车、飞机、船舶等流动污染源暂不征收废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6气排污费。3.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对没有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场所,或者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场所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固体废物排污费。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按照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计征危险废物排污费。4.噪声超标排污费。对环境噪声污染超过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且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按照噪声的超标分贝数计征噪声超标排污费。对机动车、飞机、船舶等流动污染源暂不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收费的计算要根据国家制定的各种污染物排放标准,已经颁布了地方标准的地方,执行地方标准。在污染严重的地区,可以把收费标准适当提高。排污单位所排污染物的数量和浓度的确定要根据监测所得的数据。在排污单位自身监测的数据与环保部门监测的数据不一致时,应以环保部门监测的数据或其指定单位(如监测站)的监测数据或经他们核准的数据作为收费的依据。(二)加收或减收、免收的条件1、加收条件。《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只规定了向水体排污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的,加倍征收排污费。2、减收、免收的条件。《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只规定了排污者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且及时采取了防止造成污染的有效措施才能申请减收或者免收排污费。④(三)排污费用收缴程序《排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