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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基础知识------保险理赔部目录第一部分保险的定义及发展来源(了解)第二部分保险的分类及汽车保险1.保险的分类2.汽车保险险种及险种介绍3.保险销售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4.近两年来保险价格的变化及对客户产生的影响。第三部分保险的展厅销售第四部分汽车保险的理赔第一部分保险的定义及发展来源(了解)“保险”是一个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出现频率很高的名词,一般是指办事稳妥或有把握的意思。保险的起源,保险最早起源于海上货物运输,由于起初人们对灾难事故的预测能力和技术都非常的有限,海上运输时遭遇到的灾难性事故个体无法短期内承担,就出现了多家集资筹集一定的金额,一应备少数船主因灾难出险的损失。就是传统中所说的“集多人之财解一人之急(难)”。保险的定义:保险学中对保险有两方面的定义(一)广义保险,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和个人,以合理计算风险分担金的形式,向少数因该风险事故发生而受到经济损失的成员提供保险经济保障的一种行为。(二)狭义保险,通常我们所说的保险是狭义的保险,即商业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明确指出: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第二部分保险的分类及汽车保险A.保险的分类根据保险标的物不同分为人身保险,财产保险,海上保险,货运险,责任险。我们通俗所说的车辆保险属于财产保险行列。B.汽车保险汽车保险的险种现今保险公司针对机动车开发的险种有30多种,根据所在地区地域,环境,经济收入,人文上的差异,试行不同的险种。汽车商业险——各个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中会有不同1.车损险2.三责险3.盗抢险4.车上人员责任险(分为驾驶员和乘客)5.玻璃单独破碎险6.划痕险(车身油漆损伤险)7.不计免赔险8.自燃损失险9.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10.新增加设备损失险11.车辆停驶损失险12.租车人损失险13.车上货物责任险14.车辆意外事故责任险15.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险16.教练车拓展责任险17.车辆出境责任险18.随车行李物品损失险19.零配件更换特约险20.涉水发动机损坏险21.指定专修厂特约险22.高尔夫球具盗窃险23.不计免赔率特约险24.可选免赔额特约险25.免税车辆关税责任险26.代步机动车服务特约险27.更换轮胎服务特约险28.送油充电服务特约险29.拖车服务特约险30.异地出险住宿费特约险31.更换新车特约险32.法律服务特约险33.节假日行驶区域扩展特约险34.起重.装卸.挖掘车辆损失特约险35.特种车辆固定设备.仪器损坏特约险36.使用安全带特约险37.多次事故免赔率特约险全险的定义一、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法定保险,即必须购买的。二、商业险,通俗意义上含有以下险种(见下图)汽车保险车损险不计免赔自燃损失划痕险玻璃险车上人员盗抢险三责险全部险共30多种通俗“全险”购车价5万10万20万30万50万根据实际车价驾驶员国产进口限额2000元乘客附加险实际车价商业险交强险通俗“全险”中各个险种的责任范围及注意事项交强险交强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太地区),被保险人(客户或者使客户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注意:1.所有车辆必须购买交强险。2.被保险人和本车人员发生的伤害不在交强险赔偿之列。3。双方事故中责任的判定依据是公安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商业险(车损险;三责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划痕险;不计免赔险;自燃损失险)1.车辆损失险(简称车损险):保险责任(以家庭用车为例)碰撞,倾覆,坠落;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坠落,倒塌;暴风,龙卷风;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等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失。责任免除:1.地震及其次生灾害;2.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3.维修养护期间的损失;4.违法活动的损失等等总结:大范围的无法估计损失范围及程度,易耗件,故意,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2.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者)险)保险责任:被保险机动车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又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三责险有保险限额的规定,现在河南地区常用限额选择有5万,10万.20万.30万.50万.100万。在正常的保险销售中根据客户需求选择三责险限额承保。注意:只对事故中第三方的直接损失进行赔偿。驾驶员,家庭人员以及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3.盗抢险保险责任:保险车辆被盗窃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保险车辆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注意:a.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b.非法使用车辆,导致车辆被盗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c.新车盗抢险在公安交管部门上牌后生效。4.车上人员责任险:(分为车上人员-驾驶员和车上人员-乘客)保险责任:指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注意:驾乘人员离开车辆即失效;被保险人或驾驶人的故意行为不赔偿;车上人员的故意,重大过失行为造成的自杀伤亡;违法,违章搭乘人员的人身伤亡;车上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斗殴,自杀,犯罪行为造成的自身伤亡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5.玻璃单独破碎险6.划痕险(车身油漆损伤险)5.玻璃单独破碎险保险责任:被保险车辆的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保险公司根据协商的投保方式负责赔偿。注意:安装,维修车辆过程中造成的玻璃单独破碎术语免责范围,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投保时有国产玻璃和进口玻璃选择性的投保。根据不同的投保方式产生不同的保险费用。6.划痕险(车身油漆损伤险)保险责任: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划痕险有保险金额的选择,现在河南地区常用选择有2000元,5000元。在正常的保险销售中根据客户需求选择不同选择承保。注意:现今河南保险公司大多数每次赔偿实行15%的免赔率。在保险期间内,累计赔款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本险种保险责任终止。7.不计免赔险8.自燃损失险7.不计免赔险保险责任: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险种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又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8.自燃损失险保险责任:因被保险车辆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本车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注意:a.每次赔偿均有一定的免赔率,且不同的保险公司实行的免赔率不尽相同。b.有些保险公司的条款中赠送有自燃险,不必重复投保此险种(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用车)。保险销售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有些是客户可能提及的问题)1.客户在全险理解上存在的误区?2.买全险就是不管任何情况全部赔付?3.同样险种情况下,不同保险公司或者同一保险公司保费价格上为什么会存在差异?4.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的区别?5.不计免赔险是什么意思?6.保险公司会不会破产?7.保费是怎么算出来的?8.4S店内购买保险有什么优势?9.重复投保能获得更多的赔付么?1.客户在全险理解上存在的误区通常在销售过程中,客户往往会出现“随大群”,只知道购车需要买全险,具体全险包含哪些险种,不得而知,每个险种保险金额怎么确定,有没有选择性,更是不清楚。遇见这种客户如果销售人员自己做主帮客户选择投保险种及保险金额,有些客户看到保费预算单后,往往会为高额的保费感到吃惊,减低对公司的信任程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保险的销售工作,所以建议销售人员在保险销售过程中询问清楚客户的一些基本情况,比如能否熟练驾驶,是否经常出差,上班距离,居住小区管理情况等等,根据不同的情况引导客户选择不同的险种和保险金额。若客户看到保险预算单后感觉保费价格偏高,可以说明在公司办理保险的一些优势,再者变更投保方案,比如变更险种或者保险金额,逐步促成保险的销售。2.买全险就是不管任何情况全部赔付凡是涉及到保险责任的事故全部按照客户的意念或者说按照客户所修车辆的修理厂价格赔付;或者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手续就能得到全额的赔偿。这种想法也是不正确的,保险公司在受理理赔案件时重在取证和实际损失。被保险人在出险时享受保险公司赔偿权利同时还得尽到相应的义务,比如新车上牌后及时告知,车辆更改颜色,车辆过户等的告知义务,还有出险后及时报案,保持好现场,减少损失进一步扩大的义务等等。根据客户出险情况的不同及报案说法的不同存在不同的理赔方式。有些险种在理赔时存在客户自担部分。3.同样险种情况下,不同保险公司或者同一保险公司保费价格上为什么会存在差异。首先了解下保险公司的经营运作模式,保险公司把大量客户缴纳的保险费一部分被用来建立保险基金用来应付预期发生的赔款,另一部分被保险人用做营业费用支出。如果自始至终保险人所支出的赔款和费用小于保险费收入,那么差额就成为保险公司的利润。现今保险公司大多利用快速集聚的资金(保险费用)和保险出险的时间差异和地域差异在金融专家的指导下进行的系列投资理财,以获取更多的利润。现在保险的销售方式多种多样,简单的说为店内销售和店外销售。店内销售就是购车是在所在4S店购买保险。店外销售的客户选择的形式很多(a.b.c.d)a.保险公司推出的电话车险(以平安保险,人保为代表);这种营销方式价格占绝对优势(优惠15%),不足在于客户需要非常的精通保险,自己能够应对各种事故和理赔。b.客户在4S店外就近的保险公司代理公司或者保险公司营销部购买(以求理赔方便)这是客户存在的误区,保险理赔并不是在哪里买就在那里理赔,就近原则买保险一定程度上对理赔有一定的帮助,绝大数就近保险公司只是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或者营销机构,没有理赔权限。c.通过朋友或者朋友的保险经理购买(以求方便和价格上的优惠)价格上可能有一定的优惠,但是碍于人情面子在理赔时处理的好坏不太方便发表意见。d.通过银行机构,加油站,汽车修理厂,车管所等渠道购买(以求获取一定的礼品回报,如建行的买保险免年费,汽车美容店的送全年洗车,够油卡送交强险等)4.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的区别。尽管保险种类是一样的,但商业三者险与交强险在赔偿原则、赔偿范围等方面存在着本质的区别。1、赔偿原则不同商业三者险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即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而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在12.2万元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出于有效控制风险的考虑,商业三者险规定了较多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而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且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其保障范围远远大于商业三者险。2、赔偿范围不同目前各保险公司商业三者险的条款费率相互存在差异,并设有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乃至100万元以上等不同档次的责任限额。而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全国统一定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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