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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管理模块实施办法二○一五年十一月有限空间管理模块实施办法一、管理目标通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以及作业危险性的安全监督,明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作业行为,定期检查危险点并详细记录有限空间台账,制定相应应急预案,使员工了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避免盲目施救,从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涵盖有限空间系统的各实业部。三、有限空间专项安全管理模块设置有限空间专项管理模块由公司领导分管,具体由各实业部和相关职能部室专家参加具体工作的安全模块管理推动组织。副部长为专项模块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各实业部的模块推动和开展工作。有限空间专项安全管理模块专家组成:组长:副组长:成员:各实业部要成立有限空间模块专项安全管理小组,专家成员为组长,班组设管理员,自上而下形成安全模块管理网络。四、模块例会制度每月第二周五下午14:00时,在铸管部会议室由安全监督部组织召开工作会议,会上总结本月的模块管理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讲评各部门的模块管理工作情况,布置下月的工作重点。对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扣100元。五、工作重点1、建立健全模块管理制度,保证模块正常推进。《股份公司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与作业要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许可证》《有限(受限)空间安全管理与作业要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牌》2、有限空间专项模块涉及标准、规定及事故案例的搜集《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_707-2008)》《AQ201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有限空间典型事故教训分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有限空间安全检查表》3、专项模块的运行管理①夯实管理基础,实业部要健全安全管理台帐。《安全培训教育台帐》:做好新职工和转岗职工的安全教育,登记好四级安全教育卡,在进行24小时安全教育的基础上,进行书面闭券考试,并背诵本岗位安全规程,考试券保存两年。《现场安全检查考核台帐》:按公司规定,部门领导参加的现场安全检查每周一次,将所查隐患及整改情况记入台帐。②日常主要工作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每个岗位需对自己所负责的有限空间内进行定期的检查,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实业部,若该处隐患未及时得到处理而导致危险事故发生,则将追究该负责人责任。督促、检查本项目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如有需要进行有限空间现场作业应明确作业负责人和作业人员,并安排专人进行监护作业;定期对受控点进行风险评估工作,检查个点周围是否设有警示标语,是否有设有防护措施;发现存在隐患时需尽快通知该负责部门进行整改,督促整改过程并验收整改结果;对每次隐患的产生原因进行分析,讨论出合理可行的措施来避免二次的发生;收集各部门出现的隐患资料并建立有限空间台账。③奖惩办法对有限空间各个区域实行检查分片包干制。对包干负责人实行有奖有惩制度。奖励一年两次(半年、年末),在这期间内如果设备、人员安全无事,给予班组半年200--500,年末给予400-――600元的奖励。如果在自己包干范围内发生设备事故,按未遂、轻伤、重伤:200、400、600元的对应比例幅度进行考核。有限空间检查分片包干责任明细表区域名称项目名称负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备注④实业部安全办实行每天检查与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制度1、实业部安全办,只要时间允许,每天要多次深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重大隐患要立即向部领导报告。2、每周由部领导带队有机关相关科室领导和专业人员参加的安全现场大检查,所查隐患要做好登记。3、定期由安全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对重要危险源和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检查。4、要继续坚持群众有奖举报隐患制度。一般的隐患、奖励金额在50~300元。5、对习惯性违规违制行为与领导挂钩考核的力度要加大。习惯性违规违制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过去对于习惯性违规违制行为屡禁不止,其根源在领导。所以对违规违制的考核要严格和部门领导挂钩。每月本班组因违规违制问题考核总额同主管挂钩考核30%。六、安全专项管理评价和持续改进工作安全专项管理工作的最终落脚点在作业现场,因此,必须重视作业现场的检查。通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再对相关的文件或记录进行回顾,查明深层次的原因,为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奠定基础,达到体系持续改进的目的。七、本办法自2015年12月1日开始执行附:部分相关制度、标准;《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一、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二、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三、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四、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五、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实业部生产、生活区域受限空间场所的作业。2.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AQ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3.定义3.1.0有限空间指仅有1个~2个人孔即进出口受到限制的密闭、狭窄、通风不良的分隔间,或深度大于1.2m封闭或敞口的通风不良空间,分为封闭半封闭设备、地下建(构)筑物和地上建(构)筑物三类。3.1.1封闭半封闭设备指储罐、各类塔器、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3.1.2地下建(构)筑物指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3.1.3地上建(构)筑物指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试验场所、烟道等。3.1.4无许可有限空间指不存在任何可能造成职业危害、人员伤亡的有限空间场所。3.1.5许可性有限空间指存在任何可能造成职业危害、人员伤亡的有限空间场所。此种情况具有如下特点:空间内的气体,具有危害性。空间内存在可能导致进入者身体受限的设备、设施;其它公认的严重的安全或健康风险。3.1.6有限空间作业指作业人员进入许可性有限空间的作业。4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4.1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4.2安全隔绝4.2.1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4.2.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4.2.3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4.2.4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4.3清洗或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4.3.1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4.3.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的规定。4.3.3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4.4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4.4.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4.4.2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4.4.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4.4.4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4.5监测4.5.1作业前30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4.5.2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4.5.3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4.5.4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min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4.5.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4.5.6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4.6中规定的防护措施。4.6个体防护措施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4.3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4.6.1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4.6.2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4.6.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4.6.4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4.7照明及用电安全4.7.1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4.7.2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4.7.3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按GB/T13869规定架设和拆除。4.8监护4.8.1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4.8.2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4.8.3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4.8.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4.9其它安全要求4.9.1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4.9.2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4.9.3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4.9.4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4.9.5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4.9.6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4.9.7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4.9.8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按行,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4.9.9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4.9.10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4.9.11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5职责要求5.1作业负责人的职责5.1.1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5.1.2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5.1.3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5.1.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5.1.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5.2监护人员的职责5.2.1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5.2.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5.2.3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5.2.4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5.3作业人员的职责5.3.1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5.3.2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5.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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