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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考试作业(一)【参考答案】一、单选题1-5AADBC,6-10ACACB,11-15ADBBD,16-20BBBBC二、多项选择题1.B,C,D2.A,B3.A,B,D4.A,B,C,D5.A,D三、简答题1.答案:目前我国经济法权威采用的概念是: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三方面的基本含义: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属于国内法的体系,但他不同于国内法体系中的其他法的部门。2.答案:(1)概念: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一种事实状态。(2)类型:自然人破产;法人破产;非法人团体破产。我国《企业破产法》只规定企业法人的破产制度,而不承认自然人破产。非法人团体破产在实践中也无直接相关法律制度,适用存疑。3.答案:根据《证券法》第l3条,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论述题1.答案:随着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等二元结构的日益明晰,经济法与公共经济、公共部门的对应关系,以及民法与私人经济、私人部门的对应关系,也都日渐清晰。由此使得两类部门法的区别更加明晰,并形成了两类部门法在法律调整上的互补关系。两类部门法只有有效配合,才能更好地保障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提供,才能共同实现对各类复杂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民法是典型的私法,而经济法在性质上不属于私法,两者在调整对象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各类区别是比较显见的。但是,商法作为民法的补充和发展,与经济法的关系如何,则还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尽管对于商法能否独立存在,在民法学界和经济法学界都有不同的看法,但仍然有一些学者认为商法可以独立存在,并由此认为经济法与商法的联系非常密切,甚至存在相互包含或交叉的关系。即使在承认商法的情况下,也应看到,经济法与商法的区别是较为明显的,例如:第一,经济法属于公法,而商法属于私法,是民法的特别法。由此使得两者在宗旨、保护法益、主体地位等方面都有所不同。第二,在调整对象方面,经济法调整调制关系,而商法调整商事关系,它一般被看作是关于商人和商行为的法。由此使得两者在法域、功能等方面各不相同。从总体上说,从民法到商法再到经济法的发展,是从任意法到强行法、从公法到私法的发展路径。22.答案: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指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注册资本是公司的自有资本,投资总额是包括注册资本和借贷资本在内的全部资本,是注册资本与借贷资本之和。《公司法》除具体规定了不同经营业务的各类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外,还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制度作了以下规定。(1)股东的出资方式。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出资,因此,公司的资本可以表现为货币、实物、无形财富三种形式。(2)股东应足额缴纳出资。以货币出资的,应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3)股东如不按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成立后,如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由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4)股东转让出资。股东在公司登记之后不得抽回其出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也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但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一、单项选择题(20分)1.由(D)提及的经济法,才是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A.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在其著作《自然法典》(1755年)中B.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德萨米在其著作《公有法典》(1842年)中C.蒲鲁东在其著作中D.德国学者提出和归纳的“经济法”概念2.经济权利是由经济法律、法规所确认的一种(A)。A.资格B.责任C.行为D.利益3.享有经济职权的主体是(A)。A.企业B.事业单位C.社会团体D.国家机关4.我国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法承担(B)。A.有限连带责任B.无限连带责任C.有限责任D.无限责任5.全民所有制企业中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C)。A.董事会B.监事会C.职工代表大会D.股东大会6.下列有关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3A.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B.外国公司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分支机构代表人或代理人C.外国公司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D.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7.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是(C)。A.董事会B.董事长C.股东会D.国务院8.一般认为,最早的股份有限公司出现于(B)。A.英国B.法国C.德国D.美国9.现代经济法学的发源地是(C)。A.中国B.美国C.德国D.日本10.属于市场管理法范畴的法包括(B)。A.税法B.反不正当竞争法C预算法D.中国人民银行法11.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A)所有。A.投资人个人B.集体C.个人独资企业D.法人1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国有企业的是(D)。A.全民所有制企业B.国有独资公司C.国家控股公司D.合伙企业1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是(B)。A.股份有限公司B.有限责任公司C.无限责任公司D.两合公司14.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转让是通过(B)进行的。A.债权转让B.股票转让C.债券转让D.现金转让15.下列主体中不属于政府及其管理部门的是(D)。A.中国人民银行B.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C.海关总署D.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16.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B)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A.个人全部财产;其特定资产B.其出资额;其全部资产C.其出资额;其经营财产4D.其个人全部财产;其全部资产17.下列主体中属于宏观调控部门的是(B)。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B.中国人民银行C.国土资源部D.商务部18.法国人丹尼和美国人泰尔按我国法律规定,各出资50万美元(其中丹尼的出资包括专利技术出资)在上海成立一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各方以该出资对公司债务负责。后该公司又在上海注册成立了两家分公司。下列有关该公司的成立与责任性质的表述正确的是?(B)(司考)A.该公司因出资人均为外商,故不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即可成立B.该公司需经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成立C.该公司因系个人投资设立,故出资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该公司由出资人直接向公司登记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即可成立19.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意义在于(B)。A.落实责权利关系B.通过公司所固有的不同利益、不同所有制主体相互制约基础上的合作,有效地投资经营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C.引入公司治理结构D.与国际接轨20.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A)。A.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B.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C.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D.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二、多项选择题(10分)1.根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破产债权的是(BCD)。A.破产企业未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因清算组解除合同受到的损失额B.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差旅费用C.有财产担保的债权D.破产宣告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破产企业的罚款2.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B)。A.合营企业只能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B.合作企业除有限责任公司还可能采用其他组织形式5C.外资企业只能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D.董事会是合作企业最高权力机构3.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依照我国《公司法》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包括(ABD)。A.国有独资公司B.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C.两个以上的集体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D.股份有限公司4.我国经济管理主体包括(ABC)。A.政府及其职能部门B.特殊企业(包括政策性经营和国有资产投资)C.经授权的其他组织D.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5.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判断中(AD)是正确的?A.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B.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C.须有企业章程D.投资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简答题(30分)1.简述经济法的定义及其基本涵义。2.简述破产的概念与类型。3.简述我国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四、论述题(40分)1.试论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2.试论《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资本制度的有关规定。。。。。。。。。。。。。。。。。。。。。。。。。。。。。。。。。。。。。。。。。。。。。。。。。。《经济法》考试作业(二)答案一、单选1A,2B,3C,4C,5A,6A,7B,8A,9D,10D,11D,12D,13D,14D,15B,16D,17D,18A,19A,20D二、多选1ABCD,2AB,3AC,4BCD,5AB三、简答题1.答:欺骗性标示,是指经营者对其所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做出不实标记或陈述的行为。从欺骗性标示的含义可知,欺骗性标示分为两类行为:一类是通过在商品或服务的商业标记上使用与他人相同或相近的标记进行欺骗,称为仿冒行为。另一类是通过对产品和服务的内6在要素(如质量、性能、效果、材料或成分、工艺等)作虚假介绍、陈述进行欺骗,称为虚假陈述。这里的虚假陈述,是对商品和服务所为的除仿冒以外的虚假陈述,包括对商品和服务作不实介绍的各种包装、装潢和虚假广告。2.答:(1)它既是经济监督的一种形式,又是经济监督的一种方法;(2)审计必须由会计人员以外的第三者依法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进行,内部审计也必须如此;(3)审计的对象是会计,包括会计资料以及与会计有关的经营管理制度和会计所反映的经济活动情况;(4)审计对各单位经济活动的监督是间接的,必须通过对会计活动所提供的一切会计资料的审查来进行;(5)审计是为了严肃财经法纪,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宏观控制和管理;(6)审计具有多种职能。3.答:按照新《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规定(自2010年3月20日起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一是销售额标准,即工业企业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低于该标准的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指在3月20日以后连续12个月内的滚动销售额累计数字;二是会计核算标准,即低于前边应税销售额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只要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经税务机关批准也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四、综合论述题1.答:(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之间的内在联系从广义上说,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都以竞争行为或者竞争关系为调整对象,同属于竞争法范畴,二者有相似之处,在推动和保护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相互交叉、互为补充。一个国家制定和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其前提条件是这个国家的经济生活中存在着自由竞争,如果没有自由竞争,经营者就不存在自由订立合同的可能性,也不会出现不正当竞争行为,打破垄断和引入竞争是国家颁布和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前提,可以说,反垄断法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执行提供了保障。其次,反垄断法的实施也需要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配合和补充。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不仅互为条件,很多情况下又交叉存在。(二)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主要区别从各国反不正当竞争立法与反垄断立法规制的行为看,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反垄断法主要禁止垄断行为,有的国家也称之为限制竞争行为,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1、从性质上看,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私法范畴,主要维护商业伦理道德和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而反垄断法属于公法范畴,主要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公平竞争的机制。反不正当竞争法追求的是公平竞争。而反垄断法则是通过反垄断和反对限制竞争规
本文标题:本科经济法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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