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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信息化管理 > 朱炳寅老师关于结构设计相关问题的网上问答
问:高规附录D中,作用于墙顶的竖向均布荷载设计值,是否可以只考虑竖向荷载组合?因为墙的轴压比计算中为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的轴向力设计值。答:不可,应取各种工况(包括竖向荷载、地震作用等)组合的最大墙顶轴力设计值,并根据墙肢的长度,将其等效为墙顶均布荷载。此处,是墙肢的稳定计算,属于构件抗力计算的内容;而轴压比计算,只是结构构造设计的辅助指标,不是结构计算本身,主要作用是通过轴压比数值的大致划分,确定结构构件的相应构造措施标准。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中第9.5.1条表9.5.1第三栏对现浇混凝土板也适用吗?若适用,那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中第4.5.5条对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顶板180厚,C30,配筋率不宜小于0.25%的规定是否多余?因为按上述规定,其最小配筋率应为0.306%。答:关于剪力墙和框架柱轴压比计算的相关问题剪力墙和框架柱轴压比的计算规定异同分析见下表剪力墙和框架柱轴压比的计算规定异同分析表项目框架柱剪力墙轴压比定义柱组合的轴压力设计值与柱的全截面面积和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乘积之比值;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的结构,取无地震作用组合的轴力设计值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剪力墙墙肢的轴向压力设计值与墙肢截面面积和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乘积之比值;计算公式轴力设计值的取值柱组合的轴压力设计值取地震作用组合的轴力最大值,即=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剪力墙墙肢的轴向压力设计值,计算中取重力荷载分项系数=1.2,为重力荷载代表值下,墙肢的轴力。轴压比真正的轴压比是名义轴压比问:我在算桩基的群桩效应的时候对于桩规中公式5.2.2-5中的参数qck的理解不是很清楚,规范上的解释:承台底1/2承台宽度深度范围内地基土极限阻力标准值,其中地基土极限阻力标准值到底是指什么意思?是不是指承台底地基土的承载力。还有对于多桩承台下桩的布置形式,是用矩形布置好还是非矩形(如正多边形)布置比较好(比如是七桩,八桩的),是不是采用非矩形的布置形式更利于每根桩平均受力?答:1、qck指承台底面下,相当于1/2承台宽度的深度范围内地基土的极限承载力标准值。2、对于多桩承台下桩的布置形式,用矩形和非矩形布置没有明确的优劣之分。一般说来当一定范围内布桩困难时,可非矩形布桩,以使在满足最小桩间距的前提下,布置更多的桩。桩布置还应考虑承台的布置(施工)等多种因素。宜优先考虑矩形布桩。问:轻钢结构采用高强螺栓连接的拼接点,经常出现拼接板接触不严的情况,请问此种状况影响结构安全吗?对该部位的质量检验在工程实际中如何把握?现行规范中好像没有明确规定,请专家指教答:轻钢结构采用高强螺栓连接的拼接点,经常出现拼接板接触不严的情况,主要原因在于螺栓间距和端板厚度的选择不匹配,螺栓间距太大或是端板太薄,引起端板不密贴现象,此种情况在螺栓连接中应避免。关于是否影响结构安全的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有不良影响是肯定的。过大的脱开情况必将影响结构安全和耐久性。结构设计中可采取缩小螺栓间距、加大端板刚度(如适量加设加劲板等)技术措施。问:结构设计规范理解应用手册,第599页讲解的阶型或锥形基础的受剪承载力计算,只是介绍了等效高度及宽度的取法,截面条件计算公式是否应按照砼规式7.5.3.1(一般板类构件)计算?答:也可以按混凝土规范公式7.5.3-1计算。其实混凝土规范公式7.5.3-1与手册公式8.2.7-1本质是一致的。更准确地说应该按手册公式8.2.7-1计算。问:我是大连地区的,在我们这里,经常遇到承载力很高的持力层,例如中风化板岩,地耐力fa=1500KPa,基础高宽比小于等于一,此时没有冲切问题,那么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必须满足剪切要求?计算起来会发现需要很高的高度才能满足要求,而且按照附录s的要求计算,总感觉是在做直剪验算。答:冲切计算与剪切计算的机理不一样,所以没有冲切问题时不一定就能断定没有剪切问题。问:我曾经就这个问题请教过辽宁省院的林总,他的解释是在这种情况下基础并不只是我们所做的柱下扩展部分,岩层和砼基础共同抵抗,意思是我们做600高的基础,实际并不是600高,而是600+岩层的厚度。答:但在刚性角范围内的剪切计算,不应该成为大问题。问:我现在的理解是:冲切是由下至上的破坏,而剪切是由上至下的破坏,不知道对不对?答:对,但我想问问,在您在进行刚性角范围内的剪切计算时,是否参考地基规范的桩基计算公式(8.5.18-2)考虑过剪跨比的影响了吗?问:你刚刚说的剪跨比,我的确没考虑过,通过它计算出来的剪切系数,就相当于剪拉比控制系数吧?答:对问:一般来讲剪跨比,好像都是针对集中力而言的,对于均布荷载如何考虑呢?答:剪跨比反映剪切位置对截面抗剪承载力的影响,一般的板类构件可不考虑,但对基础这样的大厚构件,尤其在冲切锥范围内的冲切,不考虑肯定是不全面的,可以将剪切面以外的地基反力作为作用于剪面边缘的集中反力计算问在您的百忙之中打扰您!我想请教一个问题,看到您编写的《建筑结构设计规范应用图解手册》中抗震规范7.1.3条规定普通粘土砖的层高限值为:3.6m,我们有的人说这只是针对多层而规定的,对于单层可不受此限制。答:抗震规范第7章的所有规定都是对多层砌体房屋的要求(看第7章标题就十分明确);单层房屋设计可不遵循第7章的规定,但应满足规范第9、10章的相关要求。问:1、单桩单柱要布承台吗?为什么?2.焊缝和螺栓连接可以混合用吗?即既有焊缝,又有螺栓连接。答:你提出的单柱单桩问题,涉及许多具体问题。如:桩是什么桩,大桩还是小桩?柱是什么样的柱,是大柱还是小柱?我的体会是:当桩比柱截面大时,可不设承台,在桩顶完成柱、桩钢筋的互锚;当桩比柱截面小时,应设承台,在承台高度范围内完成柱、桩钢筋的互锚。同时应注意,单柱单桩下更应该设置拉梁,主要是出于柱底弯矩的传递和基础整体性的考虑。工字型截面构件的栓焊连接(翼缘焊接,腹板高强螺栓连接)在工程实践中应用十分普遍,也是非常成熟的做法。问:请教:砌体设计规范第6.2.1条规定五层及以上房屋的墙体所用材料的最低强度等级为:砖MU10、砂浆M5。此条是说从1~5层都要用砖MU10、砂浆M5?还是指下部用此强度,上部可以降低强度?答:整楼全部都要满足此要求,实际上MU10级砖和M5级砂浆要求并不太高,尤其是M5要求,没有太大必要降低。当然我认为在确有依据时上部可适当放松,但规范没有松口。问:砌体强度设计值的调整系数,小截面时,,ra是修正,还是修正?施岚青2005应试指南上是修正(p754),杨伟军书上也是。但徐建的确2005应试题解(p338)上是修正的。谁正确?我知道水泥砂浆是修正。同理,中,小截面时怎样修正?施岚青,杨伟军也是不统一。答:我的理解是:应该是对灌孔砌体的抗压强度fg的调整,即对的调整,其理由是:灌孔砌体的抗压强度与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抗压强度(表3.2.1-3)不同,另外,规范第3.2.3条规定“各类砌体,其砌体强度设计值应乘以调整系数”,因此,对fg的调整,符合规范要求,是对灌孔砌体的抗压强fg的调整。而网状配筋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fn计算中,只是用到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是砖砌体的延伸,本身不属于第3.2节规定的砌体计算指标。所以只对修正。问:《建筑物抗震构造详图》即03G329-1中第25页拐角节点水平锚固示意(二)中,外墙水平筋绕过拐角,长度为≥,是否可以理解为外墙水平筋进入约束边缘构件后伸到约束边缘构件尽端?答:拐角墙端的水平钢筋应优先考虑通长(如图集的图(一)),当用图集的图(二)做法时,应保证外墙面水平钢筋在墙角搭接,搭接长度满足规范要求,内侧水平钢筋应伸到墙端并弯折,其水平长度不小于15d。问:砌规7.3.3条:画的图中hw含了顶梁高度h1,而徐建编的2005《应试题解》中,P302页hw扣了顶梁高度h1。答:不扣,规范定义为“墙体的计算高度hw”而不是墙体高度。问:详见附件,力是竖向的,怎样理解柱腹板抗剪?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抱歉,图片粘不上来):答:这题从哪来的?严格说来还应加提示:不考虑加劲板板底传力。其他问题就好解决了按四条角焊缝计算,在柱顶总竖向力作用下的焊缝计算长度,实际长度还要考虑两端无效焊缝。问:施岚青和徐建谁正确:施岚青的2005《应试指南》P800,“顶层的挑梁不是埋入砌体内,而是直接浮搁在墙上,所以它的倾覆点位于墙的外表面,不能采用《砌规》7.4.2条的规定”。似乎有道理,但找不到规范依据。绝对同样的题,徐建2005《应试题解》P306,顶层的挑梁倾覆点却是按规范7.4.2条算的。请教专家:谁正确?遇到此类考题怎么办?请教专家:在杨伟军的2005《模拟试题》P138上有这样一题某住宅建筑为地下2层,地上26层的含有部分框支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总高95.4m,一层层高为5.4m,其余各层层高为3.6m。转换梁顶标高为5.400,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二级。试问剪力墙的约束边缘构件至少应做到下列()项楼面处为止。A.2层楼面,即5.400处B.3层楼面,即9.00处C.4层楼面,即12.600处D.5层楼面,即16.200处他的答案是B,只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6.4.6”的解释。我觉得不对,应按《高规》,10.2.4条: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可取框支层加上框支层以上两层的高度。又据7.2.15条:一,二级抗震设计的剪力墙的底部加强部位及其上一层的墙肢端部应设置约束边缘构件。故我认为选D.答:你的选择是正确的。问:混凝土规范10.8.2条怎样理解(徐建和施岚青谁正确?):徐建2005《应试题解》P85,“当a0时,垂直力作用点在下柱截面内,此时无牛腿效应,仅是一偏压构件,取a=0,而不能取a=0.3h0,”但同样的题,施岚青2005《应试指南》上,P573,“a0时,取a=0.3h0”我觉得徐建是对的,您看呢?答:我觉得他们都对,从工程角度考虑,取a=0.3h0是可行的,也符合规范的要求,无非就是大一点。没有深揪的必要。从理论上说取a=0也是可以理解的。我想,考试不会出这样的题,我个人觉得意义不大。问:一.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附录Q.0.10第七条中:将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除以安全系数2,为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a,据JGJ94-94的5.2.18.2条计算的基桩抗拔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基桩的抗拔承载力特征值是否也是基桩的极限承载力标准值除以2?二.柱下独立基础柱子间的基础梁的计算模型是否为受拉计算?如受拉,拉力数值按怎样计算得出?朱老师能谈一下复评机改已通过分数线的试卷,大致评分标准吗?或我们应注意的事项,如规范能否写简称;各别不影响正确结果的,而应验算的如砼最小配筋律没验算,在此题中不起控制作用,能否不写?等等因为我总觉得题量太大,书写太规范题答不完,想尽量节约时间。朱老师请教您一个问题:大底盘多塔结构在pkpm中怎样实现单塔的扭转控制?答:扭转位移比,可检查大底盘平面在塔楼平面相应部位的位移,采取手算复核,以满足规范要求。问:1.在确定抗震构造措施时,《高规》没有提II类场地的确定原则,是不是可以理解按照与基本设防烈度相同来考虑?2.关于地下室的抗震等级,《高规》4.8.5说:当地下室顶层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时,地下一层的抗震等级应按上部结构采用。那么,是按照上部结构的哪一部分考虑呢?比如说上部是框架-剪力墙结构,是不是按照框架和剪力墙较高的抗震等级采用呢?假如是按照框架和剪力墙较高的抗震等级采用,那么,是地下室所有构件都按照一个等级考虑,还是各自分别考虑?也就是说,地下室的柱子和墙是一个等级呢,还是柱子按上部框架-剪力墙中的框架考虑、墙按上部框架-剪力墙中的剪力墙考虑?3.《高规》4.8.6对于裙楼的规定,我的疑问同2,即裙楼框架的抗震等级是按照主楼框架-剪力墙结构中的框架考虑,还是按照框架-剪力墙结构中框架和剪力墙较高的等级(剪力墙)考虑?答:1.Ⅱ类场地的确定原则,可见抗震规范的相关规定,凡高规未明确的其他问题均可执行相关规范,这是基本原则。2、3.地下室的抗震等级分别对应上部
本文标题:朱炳寅老师关于结构设计相关问题的网上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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