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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监督管理制度批准:陈文俊审核:李文忠编写:生产部二00七年二月目录一、技术监督工作条例、技术监督工作实施细则二、技术监督管理体系及机构三、技术监督岗位规范及职责四、技术监督考核奖励制度五、每月定期召开技术监督会制度六、重大缺陷报警制度技术监督工作条例技术监督工作实施细则二00七年二月技术监督工作条例二00七年二月海勃湾发电厂技术监督工作条例1、总则1.1为加强我厂技术监督工作,提高发电设备的可靠性,保证发电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办法;1.2技术监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防针,按照依法监督,分专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设备,从工程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重大技术改造,到运行维护、检修,退役鉴定以及电能供销过程中,进行金属、化学、绝缘、电测、发电机励磁、热工、环保、节能、振动、继电保护、谐波、电能质量等专业的技术监督工作,及时全面分析设备缺陷和事故原因,依靠技术进步,强化监督信息传递,研究和推广新技术的开发及应运,不断提高技术监督专业水平;1.3电厂成立以生产厂领导为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成员由生产、基建、多经各专业负责人组成。下设监督办公室(生产部),由一名生产部副部长负责技术监督日常事务处理工作;1.4各专业配备相应的技术监督专责人,并组成监督网,在监督业务上受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和上级技术监督部门的双重领导;1.5技术监督工作应建立逐级报告,签字验收和责任处理制度,对危机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因技术监督不当或处理不及时,而发生事故,要追究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1.6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依靠科学的标准,利用先进的测量与完善的管理手段来保证发电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1.7由于我厂属股份制电厂,技术监督实行业主负责制,电厂是责任单位,负责执行部、局有关技术监督工作的有关规定。生产部是电厂有关技术监督工作的实施单位,所实施的工作对主业负责;2、工作职责2.1技术监督领导小组职责:2.1.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企业法规标准及其相应原规程、制度、规定等。并制定本单位的有关措施和实施细则;2.1.2认真编制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定期检查,分析各项技术监督指标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存在的问题,完成各项技术监督指标,以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2.1.3明确技术监督岗位责任,完善技术监督管理台帐、工作记录、报告。准确及时的完成各类技术监督报表。对于设备、仪器、仪表、工具的试验、校验周期及其维护、保管、更新、抽查应有严格的制度;2.1.4参加典型事故的调查分析,配合有关部门制定防止事故的措施和对策,并监督实施;2.2技术监督专责人的职责:2.2.1技术监督专责人有权随时抽查,咨询在其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技术监督情况和问题,索取有关缺陷事故的原始资料,有权制止一切有碍安全、经济运行的不当行为;2.2.2按规定时间向电科院及中调所对口专业上报技术监督综合报表,年度工作总结,对重要问题应提交专题报告;2.2.3对本专业技术监督工作中的超标、越限情况,要及时全面地作好记录,同时向主管技术监督的领导报告督促解决,将情况向上级主观部门报告备案。发现危机人身及设备安全的问题应及时向本单位和上级汇报;3、技术监督报表3.1技术监督报表(月、季报)是安全经济运行信息反馈的重要手段,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及时;3.2编写技术监督报表(报告)应遵守如下守则:指导思想: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工作作风:不等不拖,注重研究;组织措施:逐级报告,层层负责;4、奖励4.1技术监督应贯彻奖惩结合的原则,对于在技术技术监督工作中,做贡献的专业和个人,应给予奖励;4.2技术监督奖金分配原则按(内蒙古电力总公司技术监督考核奖励办法)执行,奖励额度,由厂技术监督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海勃湾发电厂二00七年二月技术监督工作实施细则二00七年二月一、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实施细则:1、总则1.1为贯彻DL438-2000《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保障电厂金属设备的运行安全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1.2本细则仅适用于海勃湾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内的部件和指导本厂的金属技术监督工作;1.3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任务,通过技术管理和专业测试、检验、研究,了解掌握高温承压部件的质量情况及长期运行中的性能规律,通过静态和动态技术诊断,发现和消除金属事故隐患,提高我厂高温承压部件及高速转动金属部件的健康水平;1.4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从制造、安装、运行、修理、改造、报废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督检查,从根本上提高火力发电厂金属设备的建康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金属设备隐患的检查、报告、处理及再检查的管理,以保证金属设备隐患能得到及时、正确的消除和处理;1.5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实行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2、监督体制和机构2.1海勃湾发电厂的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建立总工程师;生产部金属监督专责工程师;金属试验室三级管理网体系;2.2海勃湾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在厂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由专责工程师具体负责日常的监督工作,业务上可接受电科院金属室的技术指导;2.3我厂技术监督网由生产厂长、总工担任组长,金属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金属试验室、各相关专业有指定负责人组成;3、监督职责3.1火电厂金属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职责:3.1.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金属技术监督的规程、导则、制度、条例、命令、决议和技术标准;3.1.2在本厂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厂的金属监督工作,组织制定本厂金属技术监督细则、制度、技术标准和有关技术文件;3.1.3参加有关金属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3.1.4编制金属技术监督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3.1.5负责金属技术监督网组织的日常工作;3.1.6参与落实新装机组的驻厂监造计划;3.1.7参加新装机组安装质量的监督检查;3.1.8参与编制机组检修金属检验计划井组织实施;3.1.9编写并上报本厂金属技术监督年度工作总结;3.1.10编写金属技术监督月、季报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3.1.11参加本厂焊工管理委员会工作;3.1.12审查金属部件损坏记录卡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3.1.13参加编制本厂金属专业反事故技术措施和金属部件修复技术措施;并报本单位技术责人批准后执行;3.2火电厂金属技术监督网职责:3.2.1审查并落实本厂金属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3.2.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本厂金属技术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3.2.3组织职工学习金属专业基础知识。纠正违反金属技术监督有关规程制度的错误行为;3.2.4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金属事故及损坏情况,以求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3.2.5组织成立焊工管理委员会,并负责技术管理工作;3.3火电厂金属室职责:3.3.1火电厂金属室是火电厂从事金属技术监督的职能部门和专业部门,在本厂金属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厂常规金属技术监督和试验工作。同时,在监督职能和专业技术方面受本厂和电力科学研究院双重领导;3.3.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金属技术监督的规程、导则、制度、条例、命令、决议和技术标准;3.3.3参加制订本厂金属技术监督细则、制度、条例、技术标准和有关技术文件;3.3.4参加有关金属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3.3.5参加编制金属技术监督年度计划并具体实施;3.3.6参加本厂新装机组的驻厂监造;3.3.7参加对本厂新装机组安装质量的监督检查;3.3.8配合锅炉监察工程师做好锅炉压力容器承压部件、承压管道的定期和非定期的检验工作,配合检修人员做好金属设备的技术诊断工作;3.3.9参与编制金属技术监督月、季报表;3.3.10及时写出金属部件事故情况报告;3.3.11金属室应设1名焊接技术专责人,负责焊工技术培训,焊接方案的编制及监督实施,焊接质量把关等;3.3.12参加本厂焊工管理委员会工作,建立焊工技术档案,并对焊接质量进行验评;3.3.13参加编制本厂金属专业反事故技术措施和金属部件修复技术措施;3.3.14参与编制机组检修金属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3.3.15编写大修金属试验年度工作总结;3.3.16建立健全本厂金属技术监督档案和设备台帐;3.3.17组织金属专业技术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3.3.18协助防磨防爆人员做好高温承压管道断、裂、漏、爆的防治工作;4.技术管理4.1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应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台帐,热力设备主要金属部件宜建立专档。如:4.1.1按机组部件(蒸汽管道、给水管道、加热器、汽包、护环、大轴、叶轮、叶片、汽缸、除氧器、联箱、高温螟栓等)分类的金属材料档案,包括设备规范、部件材料、制造和安装检验资料、运行后的试验、检验记录、更换部件及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情况、事故及异常情况等;4.1.2按专业分类的专档,如无损检测技术专档、焊接技术专档、蠕胀和监察段专档、事故分析及金属部件专档等;4.1.3工作计划、总结、大修计划、大修报告、大修总结、综合性和单项专题报告、事故分析报告、月或季报表等;4.2各火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工作月、季报表,应按上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在每季度的25日前报出,四季度报表连同年终工作总结在12月20日前报出,其余时间的工作列入下年度统计。上报单位为电科院金属室,报表中应将重要金属部件损坏情况、超标缺陷及处理情况,以及本单位在金属技术监督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用文字或照片加以说明;4.3当热力设备在运行中发生重要金属部件损坏时,应在5日内将事故情况报告电科院金属室;4.4电力总公司汇同电科院每年组织召开一次金属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内容:4.4.1各单位总结汇报一年来的工作;4.4.2进行金属专业专题技术经验交流;4.4.3进行厂(公司)级专业竞赛评比;4.4.4安排下年度金属技术监督重点工作计划;4.4.5协调重点科技攻关项目;4.4.6讨论与金属技术监督有关的其他问题;5.监督范围5.1工作温度大于和等于450℃的高温金属部件;5.1.1包括工作温度大于等于435℃的汽缸;5.1.2包括工作温度大于等于400℃的螺栓;5.2工作压力大于和等于6MPa的承压管道和部件;5.2.1包括工作压力大于3.9MPa的锅筒;5.3l00MW以上机组低温再热蒸汽管道;5.4汽轮机大轴、叶轮、叶片;5.5发电机大轴、护环、风叶;6.基建安装过程中应进行的金属监督及检验6.1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6.1.1工作温度>450℃的主汽,再热蒸汽(热段)管道应在蒸汽温度较高的水平段设置监视段,并在其上设计三组蠕变测点,安装前施工单位应在监察段两端各切取300~500mm一段,作为原始段,移交生产单位;投产前安装单位应与生产单位共同进行蠕胀测量试验,取得原始数据。6.1.2主汽、高温再热蒸汽管道上的直管、安装时应由施工单位逐段进行:外观、壁厚、金相、硬度、碳化物检查;6.1.3弯管除作以上项目外还应有,背弧外表面探伤,椭圆度测量;6.1.4弯管判废标准:6.1.4.1内、外表面存在裂纹、分层、重皮和过烧等缺陷;6.1.4.2弯管椭圆度>6%(P>10MPa);弯管椭圆度>7%(P<10Mpa6.1.4.3弯管外弧壁厚小于直管理论计算壁厚;6.1.5三通、弯头、阀门安装前必须由施工单位做内外壁外观检查,有怀疑时应做无损探伤;6.1.6管道焊口应采用氩弧焊打底工艺焊接,热处理后应进行l00%无损探伤;6.1.7移交生产时,设计单位应提供管道单线立体布置图,图中标明:6.1.7.1管道的钢号、理论计算壁厚、壁厚偏差;6.1.7.2设计采用的持久强度,弹性模量、线膨胀系数;6.1.7.3支吊架位置、类型;6.1.7.4监察段位置;6.1.7.5管道的冷紧值、冷紧口位置;6.1.7.6管道对设备的推力、力矩;6.1.7.7管道最大应力值及其位置;6.1.7.8支吊架的安装荷重、工作荷重、支吊架热位移值等;6.1.8施工单位应提供与实际管道和部件相对应的以下资料:6.1.8.1三通、阀门的型号、规格、出厂证明书及检查结果;6.1.8.2焊缝坡口形式、焊缝位
本文标题:海勃湾发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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