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培训讲座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概述为切实增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落实重点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打牢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社会基础,有效遏制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黔西南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考核评分细则》,制定本标准。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要求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1、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a)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消防行政许可情况;b)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及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c)消防(控制室)值班、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d)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情况;建设要求e)防火检查、巡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f)员工消防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落实情况;g)消防安全管理档案记录情况;h)其他消防安全情况。建设要求2、重点单位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一次,餐饮等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重点单位可利用本单位视频监控等设备辅助开展防火巡查。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a)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c)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放火卷帘下否堆放物品等情况;建设要求d)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e)消防栓、灭火器等设备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f)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g)其他消防安全情况。3、重点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每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检查包括下列内容:a)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c)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建设要求d)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e)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f)其他消防安全情况。4、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1)餐厅、客房服务员在清扫卫生、清台、查房时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检查包括下列内容:a)顾客是否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b)有无遗留火种,客人离开是否切断电源;建设要求c)客房配备的逃生器材是否有效;d)本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2)厨房工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a)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露;b)班后燃油、燃气阀门是否关闭;c)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理是否及时;d)班后是否切断电源,火源是否妥善处理;建设要求e)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5、防火检查、巡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6、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7、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报建设要求告,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或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部门、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根据需要报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8、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存档备查。建设要求二、组织扑救初起之火能力1、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抓好第一、第二灭火应急力量的建设,掌握初起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程序。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其他单位参照制订:a)明确组织机构和任务分工,组织机构包括组织指挥和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救护组、现场警戒组;b)报警、接警处置、通讯联络程序和措施;建设要求c)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d)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e)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2、员工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在1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应急力量,采取如下措施:a)靠近火灾报警按钮或电话附近的员工,立即摁下按钮或拨打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值班人员;b)靠近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使用现场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c)现场员工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建设要求3、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探测器报警信号后,应立即通知现场最近的工作人员、巡查人员或通过视频监控设备进行确认。现场人员确定火灾后,向消防控制室报告,并立即使用附近消火栓、灭火器等灭火。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应急力量,采取如下措施:a)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同时,报告重点单位负责人;b)重点单位负责人迅速展开指挥,召集建设要求各行动小组按程序实施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c)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并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d)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起火灾;e)疏散引导组按分工通知、引导现场人员疏散,确认房间内无人后,关闭房门并在房门上作统一记号;f)安全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g)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建设要求4、重点单位应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充分发挥消防设施在火灾扑救中的作用:a)加强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自动消防设施由专门人员操作,确保完好有效;b)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室必须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取得消防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c)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以自动状态的除外)。建设要求三、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1、重点单位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配备相应的疏散逃生设备。2、重点单位员工应熟悉和掌握疏散逃生相关知识、技能及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要求:a)掌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要求,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疏散指示标志灯设置明显、功能完好;b)熟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和疏散逃生路线;c)掌握火场逃生和火灾扑救中的自我防护技能;建设要求d)掌握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掌握疏散逃生设施的使用方法;e)熟悉重点单位疏散预案,参加应急疏散演练。3、火灾发生时员工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稳定火场人员情绪,消除恐慌心理,引导顾客采取正确的逃生方法,向安全地点疏散逃生,并防止拥堵踩踏。4、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a)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建设要求b)首先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c)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d)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5、重点单位应当组织开展疏散逃生演练:a)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其他单位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b)组织演练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预案内容教育培训;c)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应当建设要求通知重点单位所有人员,防止发生意外;d)演练结束后,应及时总结问题,做好记录,针对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预案内容。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1、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熟知下列内容:a)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b)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c)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设要求d)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2、重点单位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经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3、重点单位应建立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员工消防教育培训。4、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5、重点单位应利用每日早点名、交接班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建设要求6、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员工应达到一下要求:a)熟悉消防法律法规;b)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c)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d)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e)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建设要求7、重点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设置一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a)提示性标志。如:在客房等显著位置提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手电筒、灭火器等灭火、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b)警示性标志。如:在客房内应设置醒目的“请勿卧床吸烟”警示牌,在不间断电源插口处提示“不间断电源,离开时请拔下用电器具”,在房卡取电插口处警示“离开时请取出房卡断电”;c)禁止性标志。如:在客房显著位建设要求置提示“严禁携带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在安全出口处设置提示“安全出口严禁上锁”。8、重点单位应在主要出入口设置固定的“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大堂、餐厅灯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在顾客须知、服务指南上宣传消防知识,在客房电视开启时插播消防宣传字幕或画面。达标判定五、达标判定1、重点单位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我评定工作,具体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2、重点单位自我评定方法:a)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的第6条要求随机提问5至15名员工(少于5人的全部提问);b)随机设定起火点,查看第一、第二灭火应急力量的组成和行动开展情况;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查看初起火灾的处置情况;达标判定c)检查相关的档案资料、记录是否齐全;d)检查提示性、警示性、禁止性消防安全标志是否按要求设置。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直接判定“四个能力”建设不达标:a)未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备案、建设工程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营业的;b)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c)未按要求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的;达标判定d)现场演练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形成第一、第二灭火应急力量的,不能正确引导人员疏散的;e)未设置提示性、警示性、禁止性消防安全标志的;f)提问员工回答准确的人数低于被提问员工总数80%的。4、重点单位自我评定不合格的,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或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整改,并重新组织自我评定。5、重点单位自我评定合格后,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向当地管辖的达标判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申请验收。6、公安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按照《达标判定》的第2、第3条的要求组织检查验收,验收结果由公安消防机构向社会公告。谢谢!
本文标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培训讲座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32701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