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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入世后大陆国有商业银行面临之挑战戴博士育毅醒吾技术学院国贸系副教授壹、前言1949年中共建立政权之后,便仿效苏共采行指令经济(commandeconomy),实施指令经济体制1。大陆金融体制因而与指令经济体制配套,银行信贷资金按照国家生产及流通计划配置。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发展,指令经济体制成为制约国家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传统金融体制出现RonaldI.Mckinnon所说的金融抑制(FinancialRepression)现象,意即政府对金融体制和金融活动干预过多,造成实质利率过低,甚至成为负利率,抑制金融体制的发展,从而阻碍经济发展,造成金融抑制和经济落后之间的恶性循环2。为解决金融问题,中共以社会主义为基础,结合西方金融理论3。不放弃原有管理方式,在运用上则需引入西方经验和方法作为参考,企1TimothyDunmore,TheStalinistCommandEconomy(London:TheMacmillanPressLtd.,1980),pp.1-3.2SeeRonaldI.Mckinnon,MoneyandCapitalinEconomicDevelopment(Washington:TheBrookingsInstitution,1973),pp.5-9.Mckinnon指出,開發中國家的經濟之所以不發達,原因是其經濟結構分裂,彼此孤立,造成各廠商或家計部門面臨土地、勞務、資本及產品的有效價格各不相同。3GordonWhite,TheChineseStateinTheEraofEconomicReform(NewYork:M.E.ShapeInc.,1991),pp.75-78.37图走出自己的路4。显然,大陆金融体制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为与经济改革配套,促进经济发展,充分发挥筹集、融通资金,引导资金流向的功能,提高资金运用效率,达到促进经济成长的目标5。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大陆金融改革不断推进,许多股份制商业银行纷纷出现,并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形成竞争之势6。本文从西方商业银行角度切入,探讨大陆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并分析入世后,其挑战与因应。贰、西方商业银行的发展与特征西方传统商业银行以经营企业贷款为主要业务,并以利润为经营目标,早期称为存款银行。由于这类银行依靠吸收短期存款作为投资贷款的基本资金来源,而短期资金来源只适应经营短期的商业性贷款业务,故称为商业银行。西方商业银行制度从传统发展到现代,乃至当代,已经相当发达7。商业银行的活动日趋多元化,并已渗透到社会经济活动和资源分配的各个领域,在现代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尽管世界各国商业银行名称不尽一致,业务范围、组织型态、银行规模、社会功能亦有不同,但现代商业银行五大特征仍清晰可见8。4例如趙寬海,「金融體制改革」,引自薛暮喬、劉國光等著,90年代中國經濟發展與改革探索(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1992年),頁332。厲以寧,「試論我國現階段金融手段對宏觀經濟的調節作用」,《中國社會科學》(北京),1985年第4期,頁27。厲以寧,非均衡的中國經濟(北京:經濟日報出版社1991),頁179。5王一江,「經濟改革中投資擴張合通貨膨脹的行為機制」,《經濟研究》(北京),1994年第6期,頁3-4。6國祝,中國金融改革新突破,經濟日報(香港),1997年10月9日,版16。7白俊男,貨幣銀行學(台北:三民書局,民68年),頁123-125。8鄭曉東、張志和、許文建,21世紀:國有商業銀行創新與發展(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8),頁1-5。劉波,中國商業銀行發展研究〈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1997〉,頁53-60。38一、现代法人产权制度:商业银行的法人产权既不透过行政授权来实现对银行财产的实际占有、支配和处理,也不是透过行政授权来达成上下连街和横向分割,更不受行政权的支配而增减或废除。换言之,商业银行的产权是可以通过市场交易进行转让,并且也不是一经确立就固定不变的。此种产权交易的转让既可以发生在商业银行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商业银行与其它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和个人之间。此外,商业银行的产权结构是多元的,而非单一的。商业银行的产权多元化,才可能根据其经营情况迅速而有效地保持和提高资产和负债比率,保障和提高商业银行承受投资风险的能力,并透过多元化的资产和多元化的投资分散风险。总之,产权能够为银行经营管理提供合理有效的制度保证。只有在相应的法律保障和法律规范,透过资产授权而不是行政授权,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商业银行才可能建立合理的决策程序和灵活的经营管理体制。二、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商业银行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其经营目标是以相同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利润,或为取得相等的利润而花费最小成本。政府只能用财税手段或透过中央银行的利率、贴现率、汇率等手段,来调节并影响商业银行实现利润目标。商业银行有责任、有义务配合政府实现社会目标,但这种责任与义务对商业银行而言却是外生目标,是次要的,不能取代商业银行的营利目标。39三、经营职能多样化:商业银行的职能是商业职能,政府调控经济的社会职能,原则上应由中央银行和专门的政策性银行执行。当然某些社会职能也可以由商业银行代办,但政府应明确担保或承担商业银行的风险或损失。世界各国商业银行的发展,经历职能专业化到职能全面化。职能专业化的基本特征是指将短期资金融通与长期资金融通分离,分别由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承担。职能全面化则是指商业银行可以经营包括长期投资在内的各种金融业务。最典型的代表是德国商业银行,可以从事非常广泛的金融业务,包括全面信贷业务、全面证帣业务、全面支付清算业务和其它业务。职能全面化使得商业银行业务多样化,有助于分散、减少经营风险,使一部分亏损可以由其它部门的盈利来弥补,因此1970年代以后,职能全面化成为世界各国商业银行的发展主流。四、经营范围社会化、国际化: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不受行业分工的限制,例如工商业领域的商业银行,其经营范围并不局限在工商业;农业领域的商业银行,其经营范围并不局限在农业领域;外贸领域的商业银行,其经营范围并不局限在外贸行业。现代市场经济是开放的,世界经济一体化浪潮日益高涨,因此就活动空间而言,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也打破地域、国界的限制。商业银行的经营业务种类也打破职能专业化的限制,同时经营包括长期投资在内的多样化业务成为发展40主流。商业银行的经营服务对象,尤其是贷款对象,已无限制。五、金融监管法制化9:商业银行需要由中央银行监督管理,但不需要隶属于任何行政部门,不需要行政干预。央行也独立于政府,并依法对商业银行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监督管理。央行所能采取的监督管理手段,主要是对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风险管理,而不是直接向商业银行下达行政指令和计划。以上五个特征是典型西方商业银行发展的成功经验,造就西方先进国家经济成长。参、大陆商业银行的发展与特征中国共产党执政之后,大陆商业银行的发展历程可划分为四个阶段。商业银行消失时期(1948年至1979年):1948年12月1日,中共将原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为中国人民银行,地方银行改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10。1952年以后,外国银行相继歇业,一切信用集中于人民银行,形成大一统的银行体制。中国人民银行既是货币发行银行,又是信用中心,企业之间不允许商业信用发生。中国人民银行也是国家结算中心,所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必须通过人民银行办理转帐;并且也是全国现金、出纳中心11。此一高度集中金融体制,不仅超过国民党统治时期的金融体制,9白俊男,前揭書,頁119。10劉鴻儒,中國金融體制改革問題研究(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1987),頁2。11嚴宗大,「中共金融體系與外商投資企業融資制度之研究」引自于宗先、高長編,兩岸經濟關係之探索(台北:中華經濟研究院,民80年9月),頁214。41也超过西方战时的金融统治。1955年信贷改革,金融体系分为人民银行及财政部两个系统,整个金融体制以中国人民银行为枢纽,身负国家银行职能,拥有货币发行、短期信贷和结算功能,集中管理金融;也经办起商业银行业务,是企业组织的核算机关、调剂机构、信贷监督机关及金融行政管理机关12。商业银行恢复时期(1979年至1984年):中央银行的职能和商业银行的职能都集中在单一国家银行,其余再建立几家专业性银行,例如储蓄银行、外汇银行、投资银行等,此即大一统银行体制。此种体制非但不能促成经济目标,反而成为经济发展的绊脚石。为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1979年2月国务院恢复中国农业银行,负责集中办理农信贷、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农村金融事业13。为因应开放政策,1979年3月专营外汇业务的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分设出来,成为国家外汇专业银行,承办外贸信贷业务。同年,国务院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负责基本建设贷款的发放和管理14。1980年中共恢复世界银行席位后,积极展开设立投资银行工作,1981年正式成立中国投资银行。1984年初,为使人民银行成为专门的中央银行,原人民银行负责的城乡储蓄与工商信贷业务,由中国工12陳金龍,當前中共金融改革之研究(台北:中華經濟研究院經濟專論,1985年9月),頁7。13李茂生,《中國金融結構研究》,參引自馬宏、孫尚清編,中國社會主義研究叢書(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頁201。14劉鴻儒,前揭書,頁132。42商银行负责15。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中国投资银行五大专业银行相继成立,配合其它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信用合作组织,以及地区性商业银行、综合性银行,并引进外资或合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终于突破中国人民银行大一统的金融垄断局面,建立复合型金融体制16。然而西方商业银行皆为私人经营,经营范围亦不受行业分工限制,大陆商业银行皆为国有公营,经营范围受行业分工限制,形式上虽似复合型金融体制,实质上仍具单一银行体制体质。三、商业银行功能专业化时期(1984年至1994年):1978年以前,大陆没有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之分。1979年至1984年期间,为因应改革开放需要,恢复商业银行。然而,中国人民银行是货币发行银行,负责制定何实施有关货币发行、资金调度政策,进行资金控制、信贷计划管理、代理国库、外汇管理等业务,又办理工商信贷、城镇储蓄、企业单位资金结算和外汇等商业银行业务。造成业务混杂、职责不明的窘境,不利于国家对信贷规模和货币发行等金融运行的宏观调控及宏观管理。1983年后,中共国务院于1983年9月17日正式发布《关于中国人15同上,頁134。劉清波,前揭書,頁99-100。16邵有為、衛功琦,中國金融組織體系改革論(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1996),頁53。43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兼办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1984年1月,成立中国工商银行负责的城市工商信贷和存款业务。同期,在大、中城市设立非银行的金融投资、租贷和财务公司。在全国城乡广泛建立信用合作社。1986年1月3日,国务院在颁布《银行管理条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全国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1986年7月国务院决定重组交通银行,允许其经营范围不受专业分工限制,机构设置不受行政区域约束,成为第一家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股份制银行,也是第一家打破专业区隔的综合银行,设董、监事会,全国分行均是独立法人,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均由总管理处直接管辖17。1994年年底,四大专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成立三个国家政策性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开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18,专门负责承作国家政策性贷款。初步形成以中央银行为主导,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社会主义金融体系19金融机构分别为政策性银行、专业银行、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可区分为全国性、17施明慎,〈希望所在-我國九家商業銀行發展回顧〉人民日報(北京),1993年5月12日,版2。郭俊秀主編,中國商業銀行法律與實務(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頁6-7。陳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