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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为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员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促进员工之间信息交流、知识分享,营造全员学习的氛围,促进学习型企业建设,特拟定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全体管理人员。二、内容(一)标准学分:管理人员每年度每人12学分,每半年6学分。(二)获分标准:1、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的培训,学员每课时计0.5分;项目部或者各部门自主组织的培训,学员每课时计0.5分。(每课时一般约为45分钟)2、担任培训讲师,每课时计2分。人力资源部根据讲师评分情况,被评为优秀的讲师,每课时可计3分。3、创新研究取得重大成果(重大成果包括QC编写、工法编制和专利申报等),即可获得学分。市级成果计1分,省级成果计2分,国家级成果计4分。三、职责(一)人力资源部为每位员工建立年度个人培训档案资料,证明学分的真实性。(二)人力资源部每月(1-5号)邀约部分讲师在集团进行授课,每月的最后一个周六组织公开课分享。(三)项目部或者各部门自主组织的培训,负责人可直接从集团网站下载填写《培训分享申请表》、《员工培训签到表》,培训结束3个工作日内,连同培训课件反馈于人力资源部备案;如需人力资源部协助组织培训,请提前一周将《培训分享申请表》及课件反馈于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协调培训、审核课件。人力资源部邮箱:tianjushijituan@163.com。(四)创新研究取得科技成果,以员工提供的证书原件为准,人力资源部负责向工程部等相关部门核实认定并备案,挂名人员不计学分。四、奖罚规定(一)评优:年度未按要求修满标准学分者不予参与年度评优。(二)升职:年度未按要求修满标准学分者不予升职。(三)聘用:年度未修满标准学分的80%,下一年度不再续聘。五、培训学分登记卡使用办法(一)人力资源部对培训课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跟踪,并登记员工培训学分获得情况。(二)培训学分登记卡由人力资源部保管,人力资源部每月30日通过Email公布所有管理人员学分情况,员工个人可随时到人力资源部查询本人的学分累计情况。六、其他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2014年7月起执行。附件1:《员工培训签到表》附件2:《培训分享申请表》附件3:《培训学分登记表》附件1:员工培训签到表培训时间主讲签字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训人员签字签到时间参训人员签字签到时间备注附件2:培训分享申请表编号:填表时间:分享课题分享人所属部门现任职务分享形式分享时间建议适听部门建议参加人员建议参加人数分享内容(大概描述)备注说明:分享人填写此表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协调培训。附件3:培训学分登记卡部门:姓名:工号:序号课程时间课程名称课程类型授课形式考试成绩学分人力资源部确认备注123456789
本文标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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