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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入WTO后的我国金融监管李金泽刘楠在WTO的众多协议中直接涉及金融业的有1994年4月15日签署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及1997年12月13日在日内瓦达成的《金融服务贸易协议》(FSA)前者于1995年1月1日生效后者于1999年3月1日正式生效GATS所确立的种种制度将迫使包括我国在内的尚未实施“金融自由化”的国家和地区在金融领域“更多地参与”和“逐步自由化”《金融服务贸易协议》要求签约国取消或减少对外国金融机构的各种限制旨在消除各国长期存在的银行、保险和证券等金融业的贸易壁垒确立多边的、统一开放的金融市场的规则和政策我国加入WTO后便意味着我国金融改革必然要进一步深化———放宽限制、开放市场这将直接冲击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传统的金融监管不仅要收缩和废弃那些不必要的、多余及过时的管制而且金融监管的新任务将更为艰巨一、监管定位放松管制与强化监管并重2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诸如对利率、汇率、信贷等方面实施了较严的管制特别是针对外资进入的监管还远未达到GATS及FSA的一般要求我国加入WTO时必须为外资金融机构提供完全的市场进入许可和国民待遇并且公布通过具体措施来对金融企业放松管制和开放金融市场的计划时间表这就促成了我国金融监管走上了放松管制之路事实上各国推行的金融体制改革都有放松管制的趋向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造成了我国现有金融监管不力、效率低下、该管的尚未管起来等流弊倘若将此置于放松监管的背景下势必导致金融危机的不可避免为此强化监管成为我国金融监管的又一基调处理好放松管制与强化监管的关系甚为关键强化监管应注意以下几点其一强化监管是以放松管制为基础的强化监管并不是把放松了的管制又管起来或管得更严而是强化那些不应放松和本应管而尚未管的监管;其二强化监管要突出监管的重点使强化了的监管能顺应国内金融市场的国际化的需要;其三要在监管的手段、措施等方面下功夫以保证监管的效率和质量3二、监管主体加强和完善主体自身建设我国目前的金融业法定监管主体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三个虽然三个法定主体均已成形但是仍然有许多局限性以致现有监管无法有效实现为适应加入WTO后强化监管之需要应在完善监管主体自身建设上下功夫首先要改进现有法定监管主体的权责制度塑造真正具有独立和自主执法权的监管主体防止地方政府及其他部门的干预其次加强监管机构的队伍建设提高监管的专业水平金融监管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特别是当我国加入WTO后外资银行实力雄厚业务创新不断加大了监管工作的难度因此高水平的监管队伍至为重要再次为弥补法定监管主体的局限性我国应致力于补充监管主体的建设即建立金融同业公会金融同业公会在法国、卢森堡、荷兰、比利时及我国香港地区等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我国完善同业公会自律机制更为必要一则可以借助同业自律补救现有法定监管的不力二则可以同业公会促进法定监管主体改进和完善监管三则可制约和防范法定监管主体的滥用权力此外为保证法定监管主体监管的有效应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机构及社会舆4论监督的作用三、监管方法突出方式方法的多元化、现代化加入WTO后我国金融监管主体面临的金融市场主体更为复杂多样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任务更为艰巨随着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而滋生的纷纭复杂的金融创新工具和产品更增加了金融监管的难度鉴于此监管主体必须充分重视监管方法的多元化发展我国传统的金融监管比较突出市场准入审核、报送稽核等方法的运用但是对于现场稽核或利用外部审计、并表监管、市场退出的监管、信息批露、紧急处理措施等方法未给予足够的重视以致法规对于这些方法的具体动作都缺乏明确的要求另外我国加入WTO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将成为监管主体的最为重要的职责之一利用现代化的统计、分析方法有助于风险监管的量化一些统计分析模型的软件甚至可以直接用于风险控制的预警系统加入WTO后我国金融监管机构不仅必须注意金融监管方式、方法的现代化发展而且应该及时掌握新的方法以提高监管的适应性和效率5四、监管制度借鉴外国经验抓好废、改、立工作监管制度是监管主体运作各种监管行为的法律依据依法监管不仅是监管有效性的前提和保障也是各国金融监管通行的惯例对我国而言当务之急是作好法制的废改立工作同时应从如下几方面把握1)高度重视立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金融规章的创制)的规划性和系统性注意协调新法与旧法及不同新法之间的协调对于不合时宜的法规要大胆地废、改;2)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保持立法的前瞻性;3)充分认识执法制度化的重要性以保障既定及将定的法制能得到有效执行;4)监管法制的完善和有效还有赖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诸如会计、报告、统计等制度应参照国际通行标准甚为必要破产法、竞争法的完善亦颇为关键五、监管视野立足国内放眼全球6我国金融市场正由封闭向半封闭及开放型金融市场发展加入WTO后国内的金融市场已无法孤立起来经济全球化和全球金融一体化的浪潮势必借助WTO机制将中国金融市场卷入其中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主要的是针对政府控制下的封闭型金融市场而构筑监管视野局限于国内为此要做好我国的金融监管工作首先要在思想意识和思维方式上确立立足国内放眼全球的监管理念;其次要注意研究国际化金融市场的特点和运作规律探求针对金融业务国际化、机构国际化、金融风险国际化的监管手段、方法;再次要在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上为监管视野放眼全球创造条件;第四应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的合作与协调这既包括双边的和多边的金融监管合作与协调也涵纳了全球性的金融监管合作胄鳌?BR
本文标题:加入wto后的我国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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