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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以安阳市内黄县中召乡为例韩艳芳(思想政治教育0503)摘要:我国农村人口众多,人均占有土地资源较少。如果能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去,不但能使农民取得更多土地资源带来的效益,而且还能取得土地规模效益;另外。转移出去的农民的工资性收入也使农户的收入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彻底改变农民的收入状况。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具有“一举三得”的功效,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河南作为一个内陆省份,既是一个农业大省,又是一个人口大省,农村人口占75%,加之受全国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在劳动力转移问题上显得相对滞后与迟缓。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步伐,对于改变农民收入状况,实现河南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受金融危机影响,农村劳务输出更是面临严峻的考验。我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比上年增长16.9%,但是增速较去年回落17.7%。这对于我省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带来很多不利影响。因此,如何进一步合理、有序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变农业大省为经济强省,是关系到河南进行现代化经济建设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和重大战略问题。本文先对我省的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进行阐述,主要从更深层次来解析,及从我省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途径、流向分布、文化素质、劳动技能这些结构特征来进行剖析,从而使我们能深刻的了解其状况;接着,对在转移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综述,指出了转移中的制约因素,这为下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最后,对上面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基本的和具体的对策,希望能更好的解决现阶段我省农村剩余劳动力中存在的一系列矛盾。关键词: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对策1河南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1.1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含义它是指农村劳动力中的隐性失业(隐性失业是指劳动边际生产率等于或接近2于零的就业)人口,即从总就业中撤出一部分劳动力而不会使总产量减少,那么,被撤出的劳动力就是隐性失业人口,也叫剩余劳动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测算方法:现有农村劳动力数量减去耕地可容纳劳动力数量,再减去农村非农业(含林、牧、渔业)在业人口数量,即得出农村剩余劳动力1.2我省剩余劳动力转移所带来的好处根据河南省农调队的测算,河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总量为2247.87万人,占农村现有劳动力总量54.77%,河南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达到1160万人,占全省农村劳动力总量的22%,同比增长5.1%。外出务工农民实现收入突破400亿元。其中以转向东部为主,达到283.8万人,占全部转移总量的25.81%。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不仅有效地缓解了农村劳动力就业压力,改善了自身和家庭的生活条件[1],而且对当地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1.3以我乡为例,对我省剩余劳动力转移结构特征进行分析我乡外出民工多为青壮年,体力强,适应能力强,但主要由于其总体较低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导致他们所从事的行业多为建筑业等单体力劳动行业,劳动强度大,报酬相对较低。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我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结构特征进行分析。1.3.1就业途径:亲友介绍。许多农民工在外出务工经商前并没有联系好工作,进城后一般经城里的亲戚、朋友或已在城里定居的老乡介绍找到工作。具调查,我省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所找到的工作由定居本地的亲属、朋友介绍的占28.20%,由同样在外务工经商的同乡、亲友介绍的占25.99%,自荐到用工单位工作的占10.51%。另外,还有部分农民工是通过自主就业、招工广告、包工头或老板招募、劳务市场、招聘会、报纸等媒体找到工作,分别占7.94%、7.38%、5.15%、3.85%、2.46%和2.05%。1.3.2流向分布:省内城市和东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我国大中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的高额工资吸引了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对我乡进行的采访调查中发现,2008年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中有41.2%的人在省内城市打工,其中在省城打工的占19.6%,在省内其他城市打工的占21.6%。此外,分别有20.9%、11.6%和11.9%的人在珠江三角洲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和环渤海地区打工。与2007年相比,到环渤海地区打工的人员比重上升了5.6个百分点,到长三角地区、闽东南地区打工的人员比重分别下降了1.9和1.0个百分点。1.3.3文化素质:中小学受教程度所占份额大。3对魏庄和南王庄两个村768名外出务工人员的调查中发现,文盲、小学、初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务工人员人数分别为32人、145人、518人和73人,分别占总数的4.17%、18.88%、67.45%和9.50%,也就是说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还不到十分之一。这些外出人员收入情况按文化程度分组显示,以上四种文化程度人均月收入分别为700.6元、816.3元、1209.6元、2090元。1.3.4劳动技能:技术水平较低人数占多数,缺乏高级技师。在上述这些人中,力工和技术工各占50%,二者的人均月工资比为1:1.6。在建筑行业,技术工的日工资一般在80元以上,而力工的日工资一般在50元以下。据我省劳动部门介绍,广东省工业企业的一般务工工资标准大约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一般在2O00元以上,高中以上包括中专类的技术人员一般在1000—2000元,文化程度低,劳动技术较差的一般在400—1O00元。据乡劳动职介所介绍,去年8月上旬与其有着劳务合作协议的广东省东莞市劳动局发来传真需求一批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劳动力,月工资在1000—2O00元之间。但截至9月上旬近一个月时间,符合条件的前来报名人数才30多人,与实际需求相差甚远。2河南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中存在的问题在看到近年来河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成绩的同时,作为全国第一人口大省的河南还应该认识到:到目前为目,此项工作充其量也只是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还有一千多万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亟待向非农产业转移,这一切还任重而道远。为此,我们必须重视在河南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创造条件,为增加农民收入,早日实现河南农村的现代化,解决三农问题而继续努力。河南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要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总结起来,有以下五个方面:2.1转移主体的思想观念,文化素质成为制约转移程度的瓶颈。一是我国多数农民思想观念保守,法律意识淡薄,小农意识强烈,重土厌迁,小富则安,缺乏风险意识和投资创业精神[2]。许多农民认为土地是生活必不可少的保障,不愿意离开土地,忽视或者没有意识到土地是一种可以增值的资源,是一种可以流转的商品。这些落后的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土地流转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实践证明,思想观念改变与否对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程度构成直接制约和影响。二是转移主体的文化素质较低。据我们对2008年我乡农村劳动力素质抽查显示,农村劳动力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90.50%,有一技之长的农村人才仅占46.96%。转移主体的文化素质较低,影响着转移的程度和步伐,表现为:(1)农村剩余劳动力适应不了非农产业的要求。近几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企业容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在减少,而质量要求却又在不断提高,这样,农村劳动力进入非农产业的门槛有所提高,要转移出去相对来说比较困难。(2)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影响了农业的深度和广度开发,妨碍了农业内部吸收和容纳更多农村劳动力[3]。农村劳动力只能实现低层次、不稳定的转移。近年来,外出流动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数量在增加,但他们转入非农产业部门的劳动力,不敢完全摆脱农业,放弃土地承包权,仍然利用闲暇时间或用家庭辅助劳动力来经营农业。绝大多数已转移的劳动力,属于亦工亦农型,就业岗位并不稳定。这种不稳定的低层次转移,一旦受到国家大的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就很容易形成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回流的现象。可见,劳动者素质低下已构成阻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瓶颈因素。2.2制度因素,包括现行的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制约首先,我国现行的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虽然有所改革,但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农民与市民在地位、身份、就业、住房、补贴、劳保、福利等方面仍存在着明显的不平等。农村劳动力流入城镇,在现行户籍制度的约束下,他们无法取得与当地市民平等竞争的权力和平等待遇,同时给他们在吃、住、就业、加薪、小孩上学等方面造成许多困难。这一方面使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就业的成本加大;另一方面农村劳动力的城镇不能长期稳定的就业,致使相当部分的劳动者在城镇干几年后又回流到农村。其次,农村土地制度的制约。目前在农业比较利益较低的情况下,土地对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是一个负担,他如果把土地租给别人种,没人愿意接受。如果无偿转移给别人种,自己又不舍得;如果自己种,则影响务工经商;如果让土地抛荒,又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制裁,这势必影响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劳动力市场发育缓慢。最后,在切实保护外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方面缺乏社会保障制度。外出就业的农民脱离了原有的社会组织关系,分散到外地不同的行业,原地政府不过问,当地政府又疏于管理。他们好像生活在真空中,既没有社会约束,也没没有社会保护,既有极少数外出人员发生违法行为的问题,也有农民正当权益受到损害而得保护的问题[4]2.3与先进省份相比,乡镇企业的发展相对滞后,造成农村非农村产业对剩余劳5动力的容纳能力极为有限。从农业大省的具体情况出发,就地发展非农产业是今后解决剩余劳动力的发展方向,乡镇企业是农村非农产业的重点。而河南乡镇企业发展的现状却差强人意:河南乡镇规模工业企业的现价总产值为8053549万元,仅为广东(36887741万元)的21.8%,全国(220730365万元)的3.6%。河南乡镇企业的发展曾经对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乡镇企业发展速度的减慢,随着增长方式的转变,劳动密集型逐渐向资本及技术密集型转变,劳动就业成本大幅度增加,加上在市场经济激烈的竞争中管理水平、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经济效益不佳,因此,如果没有新的举措,今后乡镇企业可能会退出容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第一载体的地位。与此同时,农村个体、私营工商业等其他非农产业容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也在减弱。据河南农调队重点调查资料推算,农村非农产业对剩余劳动力的容纳仅占全部劳动力转移的四分之一。2.4劳动力市场发育缓慢,中介组织发育程度低。目前我省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大部分是自发的,而由政府职业介绍部门组织安排外出的很少。据统计,近几年自发性转移外地的劳动力占56%,通过新友介绍的占24%,而有组织转移的只有20%。因此,必然形成初级劳动力市场。对于劳动力市场,我省政府同样需要宏观调控,但目前宏观控作用有限,即缺乏对农村劳动力的总需求、总供给的调节,又缺乏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组织与指导。因而农村劳动力流动只好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此外,劳动力流动后服务体系及中介组织建设也比较滞后,因缺乏有关信息,或信息不准[5]导致农村劳动力盲目流动。2.5农民工没有完全地享受到公民的平等权利,不利于城乡统筹发展。农民工数量截止目前已有1.7亿之众,数量虽然巨大,但是,却长期处于弱势群体。比如,不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平等的生活权利、就业存在着身份歧视、生活存在着户籍歧视。在就业条件、就业范围、工作报酬、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不到公民的平等待遇,如就业户口限制、就业职业限制、同工不能同酬、同工不能同保障等,甚至连一点廉价的工资还经常拖欠无法按时兑现。3河南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如何才能解决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中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是我们目前所有工作任务中的重中之重。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发现,要有效地实现农村剩余劳6动力的转移,就必须按照社会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遵循稳健原则:一是转移应以不构成对农业产业人力资本的掠夺为限;二是转移改变了经济社会结构,配套改革必须跟上;三是对待转移问题应该积极,但不能着急;四是转移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就业载体的承受能力;五是转移的同时应当巩固、防止回流。本着这样的原则,我们应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平稳转移开辟一条内部消化,外部吸纳的通道。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离不开非农产业的拉力,即由农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6],从而减轻农村劳动力剩余所给农业带来的沉重负担。同时,尤其在目前金融危机的条件下,树立大农业的观念,立足农村、农业,
本文标题:河南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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