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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试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健全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相适应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豫教基(2008]1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一、总体要求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综合素质评价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的要求,以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地发展为宗旨,以培养高素质公民为目标,采取发展性和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建立科学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力求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状况和个人特长,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二、基本原则(一)全面性原则坚持以全面、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着眼于学生的成长过程和整体表现,实施综合、全面的评价,既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又彰显学生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既注重对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的评价,又注重对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关注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激励学生健康、主动、全面地发展。(二)客观性原则综合素质评价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确保对学生的评价全面、客观、真实、有效,增强评价工作的实效性。(三)导向性原则综合素质评价要体现高中新课程理念。通过评价,引导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引发学生提升自我、完善自我的愿望,帮助学生树立自信心,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四)可操作性原则建立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素质教育要求的科学可信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实现评价操作与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应合理、适用、具体可评;评价过程应简便、直观、易操作,应为普通高中、高等学校和社会所理解和接受。三、内容与标准(一)评价内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二)评价标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两个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定等级。综合性评语主要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整体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和潜质。评定等级是指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其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审美与表现方面的评价,凡符合基本标准者,评为“合格,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者,可暂不评等级,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等方面的评价分为A、B、C、D四级。具体评。价内容及标准见附件1。四、组织与实施(一)评价组织与管理1。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各普通高中学校组织实施。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的构成要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监督评价过程,处理评价咨询、投诉、复议等事宜,审核、上报数据。各行政班应成立由班主任为组长,由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价工作小组,在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班学生的评价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要在评价工作正式开展前一周向被评班级所有学生公布,如果超过三分之一的学生不同意某成员,则需要作相应调整。班级开展评价的基本程序是: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一教师评价—合成评价等级数据—填写综合性评语。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束后,应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备。(2)同学互评。小组同学之间定期进行交流和评价,这既是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过程,也是小组同学对某同学、某一行为表现共同协商、达成共识的过程。(3)教师评价。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要根据学生的表现,将那些有代表性的,能体现学生进步和发展的表现反映出来。(4)社会评价。社会有关方面和有关人士对学生表扬奖励的材料,经学校认定后记入学生档案。(5)评价时应注意对实证资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如果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综合性评语由班主任收集各方评价结果,与相关教师(不少于3人)共同研究写出。2.阶段性评价阶段性评价是在学段或学期、学年结束时对学生发展目标实现程度作出的评价,是过程性评价的积累和总结。阶段性评价以过程性评价生成的事实材料为依据,既要注重量化等级和质性评语的使用,又要重视典型事例和突出表现的事实描述。3。终结性评价终结性评价是对学生高中阶段成长、发展状况的整体性反思和综合性总结。过程性和阶段性评价信息是终结性评价结果形成的依据,终结性评价结果是过程性和阶段性评价的体现。终结性评价在高中三年学习期满后进行。(三)评价的要求1.正确处理激励性与客观性的关系。从激励、帮助学生健康发展的意愿出发,客观公正地反映和评价学生的成长发展状况。2.正确处理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夯实共同基础,彰显个性特长。兼顾学生学习状况和综合素质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3.注重适时性和有效性。要针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适时、有效地开展评价,使评价活动伴随学生的教育成长过程。4.注重培养各评价主体的主动参与意识,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家庭和社区功能互补的作用。评价内容和指标体系的确立及评价结果的取得应采取共同构建的方式,充分反映被评价者的发展意愿和评价者的发展期盼。5.评语的撰写要反映学生客观表现和个性特点,并注重典型事例的写实性描述,避免公式化、千篇一律;描述语言要亲切、中肯,体现对学生的关爱和健康发展的期盼。6.合理确定评价信息的公开范围。要本着尊重学生、保护学生、避免伤害学生的原则,对于涉及不利于学生成长、同学团结和师生关系的信息,不宜公开。7.重视诚信对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学生在日常行为表现中出现诚信问题时,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使其养成诚实守信的良好习惯。对多次出现性质严重的诚信问题,要如实记录。五、评价结果的应用(一)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基本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普通高中毕业标准的基本依据之一。(二)为开展教师教育教学效果评价、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评价等提供依据。学校要高度重视整理、分析各阶段评价的信息,及时、恰当地向学生、教师反馈,引导学生体验成功、正视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指导教师反思教育行为,深入了解学生的优势和不足,及时给予有针对性的指导,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三)为高等学校招生提供依据,为学生参军、就业等提供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全省普通高中学校之间相互承认。六、保障措施(一)建立诚信制度。要建立健全综合素质评价的诚信机制,引导学校、教师和学生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各市(县)教育主管部门要组织所在区域校长签订诚信承诺责任书,校长必须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上签字。(二)建立评价申诉制度。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对评价结果为A级的学生要进行公示。对学生及其监护人的合理查询或质询,学校要给予耐心答复。学生及其监护人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自公示或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按照有关工作程序,在收到申诉或复议15日内给予答复并妥善处理。(三)建立评价质量监控制度。学校要对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要随时抽查年级或班级评价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每学期评价工作结束后,学校要形成评价工作报告,报教育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要对所属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和校长的责任。河南省教育厅二oo八年十月二十三日附件1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评价内容评价标准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不容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1.凡符合评价内容基本要求者,应评为“合格”。2.对严重违反校纪、受到学校处分又无悔改表现或触犯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机关处理者,可暂不打等次,要将具体行为如实记载。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1.凡符合评价内容基本要求者,应评为“合格”。2.对经常无故不参加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言行举止不文明且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学校处分又无悔改表现者,可暂不打等次,但要将具体行为如实记载。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1.基本达到评价内容相应要求者,评为C级。2.达到评价内容相应要求,学习态度端正,在某一个或几个学习领域表现突出,获得学校嘉奖的,评为B级3.达到B级要求,且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可评为A级:(1)学习积极主动、各科成绩优秀;(2)研究性学习成绩突出,且获得县(市)级以上有关部门嘉奖(3)在县(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文艺作品。4.学习态度不端正,不主动学习,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经常旷课违反课堂纪律,经常无故不交作业者,评为D级5.评为D级必须非常慎重,具体事项应如实纪录并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已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1.基本达到评价内容相应要求者,评为C级。2.达到评价内容相应要求,亲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在集体活动中表现出色,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组织纪律性,善于与他人合作完成预设目标,经常能成为活动的组织者或核心,可评为B级。3.达到B级要求,在学校组织或认可的集体活动中起主要组织作用,善于用正确的方式来解决矛盾和冲突,善于与他人合作亲有突出表现者,可评为A级4.缺乏团队意识,不愿与他人合作共处,长期无故不参加班级等集体活动,经常与他人发生冲突,对集体活动有破坏作用且影响恶劣者,评为D级。5.评为D级必须非常慎重,具体事项应如实纪录并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1.基本达到评价内容相应要求者,评为C级2.达到评价内容相应要求同,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生活方式,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及比赛,获得学校有关项目的奖励,可评为B级。3.达到B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者,可评为A级:(1)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2)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中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4.非身体伤残等原因经常不参加学校体育活动,达不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标准,或有吸毒、抽烟、酗酒、上网成瘾等不良嗜好且无悔改表现者,评为D级。5.评为D级必须非常慎重,具体事项应如实记录并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1.凡符合评价内容基本要求者,应评为“合格”。2.对长期拒绝参加学校、班组文艺类活动,或经常传看含有色情、暴力等不健康内容的出版物和网络信息且造成恶劣影响者,可暂不评定等次,但要将具体行为如实记载。附件2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年级学期阶段性评价表学校学号姓名学业修习状况科目模块/专题名称学分模块/专题名称学分语文外语数学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选修Ⅱ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综合素质评价项目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级特长表现评语班主任(签章)年月日学校(签章)年月日注:1.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要认定为A级应有充分的实证材料,暂不予评定或认定为D应将实证材料报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小组审定。2.“特长表现
本文标题: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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