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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常识知识点复习精讲一、法律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二、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法: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诉讼法。三、宪法修正案(四)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3月14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权威,因此对于宪法的每一次修改,都会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这一次修改是对1982年宪法的第四次修改,共14条。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2003年8月27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获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的颁布与实施,是继1989年《行政诉讼法》及19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行政法制建设领域又一部极其重要的法律,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五、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造成的损害履行赔偿义务。构成行政赔偿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必须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2)必须是行为依法确认违法的。(3)必须存在损害事实。(4)损害事实是在执行公务、行使行政管理权过程中发生的,而且与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因果关系。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8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由该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由该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赔偿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六、犯罪《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七、年龄与承担刑事责任的关系(1)我国刑法规定公民完全承担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以下。(2)已满14周岁的公民,犯以下各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1.以下关于要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要约是意思表示B.要约与要约邀请是同一含义C.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D.要约应表明相对人承诺即受其拘束2.北京甲公司与上海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则该合同成立的时间应为()。A.甲、乙公司达成合意时B.甲公司签字、盖章时C.乙公司收到甲公司签字、盖章的合同时D.乙公司签字、盖章时3.甲公司因建楼急需水泥,遂向乙水泥厂发函,称:“我公司愿购贵厂XX型水泥50吨,单价300元/吨,货到付款。”第二天乙水泥厂即向甲公司发出货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公司发函的行为是要约邀请B.乙水泥厂发货的行为不构成承诺,因为承诺须以通知的方式发出C.乙水泥厂发货行为构成承诺,货物到达甲公司时承诺生效D.乙水泥厂发货行为构成承诺,货物发出时承诺生效4.下列意思表示属于要约的有()。A.商品广告B.招标书C.迟到的承诺D.拍卖人的报价5.根据合同法要约于何时生效()。A.要约人发出要约时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C.受要约人了解要约内容时D.要约人拟订要约内容时6.某日,甲在路上遇见乙,问乙是否愿意以3000元购买其饲养的一头耕牛,乙未为答复。次日,打电话给甲表示同意以3000元的价格购买,此时甲告知该牛已以相同价钱卖于丙,问次日乙在电话中表示愿意以3000元的价格购买该耕牛的意思表示为()。A.承诺B.要约C.要约邀请D.确认买卖合同7.下列那一项不属于要约邀请()。A.寄送的价目表B.拍卖公告C.商贩的沿街叫卖D.商业广告8.一般地,在以要约承诺方式订立的合同,合同从何时有效成立()。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B.受要约人发出承诺时C.要约人发出承诺时D.承诺到达要约人时9.要式合同从何时起成立()。A.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B.特定手续完成时C.从承诺生效之时起成立D.以要约人在承诺上签字盖章时起生效10.竞买人以报价方式向拍卖人所作的应买的意思表示,在法律性质上属于()。A.要约邀请B.要约C.对拍卖人拍卖公告的承诺D.订立合同的确认1.【答案】B。解析: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邀请或者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的意思表示。两者含义不同,B项说法错误。2.【答案】D。解析:《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故合同成立时间为乙公司签字、盖章时。3.【答案】D。解析:乙水泥厂以自己的行动表示自己同意了甲的要约,所以是一种承诺行为。这种承诺在货物发出时就生效了。4.【答案】C。解析: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为迟延承诺,即迟到的承诺。《合同法》第28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5.【答案】B。解析:《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6.【答案】B。解析: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因乙在电话中向甲表示愿意以3000元的价格购买该耕牛的意思表示当中,其当事人确定(甲和乙),是乙向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甲发出的明确要求(以3000元买牛),故该行为为要约。7.【答案】C。解析: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商贩的叫卖属于要约而非要约邀请。8.【答案】D。解析:《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26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9.【答案】B。解析:要式合同是指必须按照法定的形式或手续订立的合同。合同生效的时间为:(1)依法订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2)需要办理特定手续的,手续完成时合同生效。(3)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自条件成熟或期限到来时合同生效。10.【答案】B。解析: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某一竞买人(即买受人)的买卖方式。按照我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要经过以下程序。第一,委托人与拍卖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第二,拍卖人发布拍卖公告。第三,竞买。竞买是以应价的方式向拍卖人作出应买意思表示,其法律性质属于要约。第四,拍定。拍定是拍卖人在竞买人的众多应价中选择最高者予以接受的意思表示,其法律性质属于承诺。拍卖人一旦拍定,拍卖合同即告成立。1.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A.书面劳动合同B.口头劳动合同C.书面或者口头劳动合同D.当事人自由约定2.()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A.政府档案B.政府信息C.行政信息D.行政档案3.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A.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工资档次B.记大过的处分期间为十八个月C.解除降级处分后,还可以晋升到原级别D.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B.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C.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D.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5.卢某承包牛头湾海域养殖多年,2002年1月根据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向当地县人民政府申请核准,要求继续使用原海域。但县政府将该海域使用权拍卖给了当地一家外资公司,并指令县海洋局为其办理了海域使用权证。卢某不服申请复议,本案复议机关是()。A.县人民政府B.市人民政府法制局C.市海洋局D.市人民政府6.村民陈三经村委会批准在一宅基地建房,陈三先在所批地东头建了二间,正在兴建西头二间时,村委会张主任以陈三已建二间房屋足以居住为由出面制止。陈三则以宅基地已批给自己使用和持有县政府颁发的房屋确权证为由不听劝阻。村委会报告乡政府并经乡土管所同意,责令陈三立即停止施工并限在15天内拆除西房。陈某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请问此案被告为谁()A.村委会张主任B.村委会C.乡政府D.乡土管所7.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复议案件中,发现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省政府文件与国务院行政法规抵触,其正确的做法是()A.送请省政府作出解释B.中止案件的审理C.送请国务院作出裁决D.以行政法规为依据作出复议决定8.行政相对人在起诉书中指控的被告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时,受诉人民法院应()A.应予受理,因为最终明确被告是法院的职责,法院可要求起诉人补正B.不予受理,因为起诉不满足有明确的被告的要求C.应予受理,因为指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就已满足起诉有明确被告的要求D.不予受理,因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行政主体,而不能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9.下列有关反倾销行政案件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反倾销行政案件的被告,应当是作出相应被诉反倾销行政行为的国务院主管部门B.被告对其作出的被诉反倾销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反倾销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C.人民法院依据被告的案卷记录审查被诉反倾销行政行为的合法性D.被告在作出被诉反倾销行政行为时没有记入案卷的事实材料,也可以作为认定该行为合法的根据10.若原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时,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在特定条件下,持票人可以将此票据再行背书转让B.若持票人将此票据再行背书转让,该背书行为无效C.若持票人再行背书转让,原背书人对现持票人不承担保证责任D.此票据只能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不能背书记载“质押”字样1.【解析】A。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劳动合同应当订立书面形式的。2.【解析】B。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3.【解析】A。根据《公务员法》第58条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第59条规定:“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所以A项说法错误,因为受警告处分可以晋升工资档次。4.【解析】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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