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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的重点解读辽宁大学法学院闫海教授ocesto@qq.comyanhai2015yanhai2015食品生产经营的基本要求食品生产的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管理食品召回食品安全的法律责任我国食品安全立法概览食品安全法调整范围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食品安全标准123456789101我国食品安全立法概览yanhai20151965年《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1979年国务院《食品卫生管理条例》1982年《食品卫生法(试行)》1995年《食品卫生法》2009年《食品安全法》2015年《食品安全法》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条文:104条→154条字数:1.5万字→3.0万字生效:2015-10-01类型食品安全法调整对象其他法律或授权立法调整对象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生产: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授权的具体管理办法和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36、127】食品经营:食品销售(流通)和餐饮服务食品储存和运输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包括营养强化剂。生产经营、使用食品相关产品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150(5)】、洗涤剂、消毒剂【150(6)】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生产经营、使用生产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质量监督部门依照本法制定【152.3】食用农产品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质量安全管理,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2食品安全法调整范围(第2条)yanhai20152食品安全法调整范围(第151条、第152条)yanhai2015151转基因食品和食盐的食品安全管理,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152.1铁路、民航运营中食品安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制定。152.2保健食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制定。152.4国境口岸食品的监督管理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本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152.5军队专用食品和自供食品的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3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第5条)yanhai2015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1.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2.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3.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1.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2.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3.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4.提出、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统一发布。5.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置。6.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7.负责制定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8.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负责对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的注册、备案。9.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的注册工作。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1.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2.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3.对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评估。4.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5.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6.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对相关标准进行审查,认为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决定暂予适用,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7.在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前,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食品中有害物质的临时限量值和临时检验方法,作为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的依据。8.与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1.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2.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国务院质量监督部门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实施监督管理。2009年《食品安全法》第103条、2015年修订《食品安全法》第153条,“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3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第6条)yanhai20152015年修订《食品安全法》第6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管理部门单设抑或N合一2013年3月14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2013年3月26日国办印发国家食药总局“三定”方案。2013年4月10日《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提出机构与职能整合模式及改革时间表。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2013年1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意见》,提出市县两级食药监与工商部门合并意见,组建市场监管局。2014年6月4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指出,“加快县级政府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探索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2014年7月30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整合了工商、食药监、质监三部门职能。2014年9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强调必须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要按照国发〔2013〕18号文件关于省、市、县三级组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的要求,充分考虑食品药品监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特殊重要性,保持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的系统性。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2015年7月根据《渭南市县级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将县级工商、质监、食药监、盐务等四个部门职责整合,组建市场监管局。2015年7月10日中编办在武汉召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会上透露全国20%以上的州(市)、70%以上的县(市、区)已经实行(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中编办支持“市场监管机构和职责的有机融合”。4食品安全社会共治yanhai2015食品生产经营者【4】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食品行业协会【9.1】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消费者组织【9.2】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新闻媒体【10.2】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有奖举报【11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公布本部门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书面通知咨询、投诉、举报人。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奖励。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举报所在企业的,该企业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5食品安全标准yanhai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有关部门等方面的意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的代表组成,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等进行审查。【28】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29】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30】6食品生产经营的基本要求(积极性规范)yanhai2015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44】(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45】(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
本文标题:新食品安全法重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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