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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泰财会〔2014〕3号关于印发《泰安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信局、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省以上驻泰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和《泰安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复合型高层次会计人才,全面提升全市会计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泰安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泰安市财政局2014年3月25日2泰安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根据《山东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和《泰安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借鉴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和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机制,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强会计人才梯队建设,着力培养一批知识结构完善、业务技能精通、善于组织管理、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会计领军人才,充分发挥其在深化会计职能、解读财会政策、提高理财水平、参与决策管理、推动财政会计改革等方面的引领和辐射作用,打造会计人才品牌,为泰安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二、培养目标从泰安经济社会发展对会计人才的实际需求出发,按照会计领军人才能力框架和素质要求,通过学员选拔、重点培养、定向举荐、发展提升的培养路径,造就一批具有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道德品质,具有系统科学、结构合理、学养深厚的知识体系,具备精于理财、善于管理、3勇于创新的工作能力,享有社会认同、行业肯定、备受推崇的高素质会计人才。2014年,首批选拔和培养企业类40名、行政事业类10名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周期2年;计划到2020年前,全市选拔和培养企业类120名、行政事业类30名会计领军人才。三、组织领导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共同负责全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成立泰安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具体负责拟定培养方案、选拔培养对象、设计培养方式、组织开展培养等工作,并建立会计领军人才信息库,对学员实行跟踪服务和管理。受托培训机构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并报经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实施。协助做好学员选拔、开发培训课程、组织教学、考核等工作。四、培养对象及选拔(一)培养对象:泰安市大中型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财会业务骨干;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或业务骨干;泰安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骨干;驻泰安大中专院校会计类专业教学科研业务骨干。(二)选拔条件4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2、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具有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事财会业务工作10年以上;具有会计学讲师以上职称并从事会计教学科研工作8年以上。4、精通业务,熟悉政策,业绩突出,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此外,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会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取得财经类省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担任大型企业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三)选拔方式1、个人申报:在层层宣传的基础上,具备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泰安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见附件3)。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市直单位请于2014年4月30日前,将申请人员有关材料统一报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6221523、6220215。2、笔试。考试范围为财务会计实务、内部控制规范、企事业财务管理(财经)综合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等。考试形式为闭卷,时间为180分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方案》规定组织考试,时间为2014年5月下旬。参加笔试的人员请于2014年5月20日前,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5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具体时间、地点等在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泰安市财政局网站及时公布)。3、面试。笔试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申请者名单。面试名单将在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泰安财政局网公布,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本人。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的其他能力等。面试时间为6月中上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4、确定培养对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计算确定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并参照工作能力和业绩,确定培养人选。五、培养措施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全面培养和提升培养对象的综合素质。培养周期为2年,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两个部分。(一)培养基地我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以国家会计培训学院为主要培训基地,省内财经类高校、科研院所、学员所在单位或知名企业等为辅助培训基地。(二)培养方式61、集中学习培训。集中学习培训每年安排1次,主要通过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培训师资选聘全国知名教授和会计实务界资深专家。集中学习结束后,由培训基地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等供学员自学。2、跟踪培养。学员在单位工作期间,实施跟踪培养,以在职自学为主,采用边实践边学习的方式,提高学员理论应用和研究分析问题的综合能力。每个学员必须按要求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学习心得体会和课题研究报告等。同时,学员须积极配合市、县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参与会计法规、制度、准则等调研和会计科研工作。3、取得全国会计高级(后备)人才培养或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结业证书的泰安市区域人员,经本人申请,可以自动进入泰安市会计领军人才库。(三)培养内容按照“贴近实际、结合案例、突出前沿、体现创新”的原则,确定培养课程体系。主要包括:1、知识结构完善与能力提升:主要包括会计职业道德素养、专业会计理论知识、会计信息化建设研究、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设计、成本控制与全面预算管理、企业税收环境与税务筹划、金融知识与投融资管理、会计国际化趋同探讨等。同时开设社会学、管理学、哲学、历史及人文等方面的专题讲座与研讨,以提高培训学员的综合素质。2、以学员实际需求、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组织赴7有关机构、单位访问考察。3、以服务泰安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会计改革为落脚点,组织开展相关热点问题的专题研究。(四)考核管理1、建立跟踪评价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学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学员档案库。培训机构定期汇总学员的学习情况、出勤情况和科研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系统地记录和考核。在培训周期内,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对学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2、引入淘汰机制。建立量化考核体系,根据学员在每个考核周期中的综合表现,以量化分为依据,对学员做出系统评价。对于无故缺课、未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不按规定报送学习心得、专业论文和课题研究报告等的学员,予以淘汰,并将其情况通报学员所在单位。学员完成所有培训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后,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泰安市首批会计领军人才》证书。六、培养经费确立人才投入优先的理念,建立财政、用人单位、培养对象共同承担的多元化培养经费保障机制。从全市人才经费中列支部分资金,用于培养对象的选拔、集中培训、学术交流与研修、学习考察、后续跟踪培养、课题研究经费补助等开支。培养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学员及所在单位承担交通等其它费用。七、人才培养与使用8对取得《泰安市会计领军人才》证书的,事业单位的按照有关规定在职称评聘方面作为参考,企业的推荐落实相应待遇;择优推荐作为单位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竞聘候选人;择优聘任为会计准则制度咨询专家,选聘担任会计业务培训师资等;优先推荐担任市会计学会理事候选人;优先参加市财政局、市会计学会等组织的会计科研、学术活动,优先推荐参评山东省和泰安市先进会计工作者;培训期满,对会计领军人才提交的财会研究课题,联合市社科联等单位进行认真评选,分为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一定的课题研究奖励经费。附件:1、泰安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2014年泰安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报名汇总表3、泰安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9附件1:泰安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李诚实市财政局局长副组长:刘式堃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主任于赛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处处长胡圣金市经信委副调研员高燕市财政局副调研员成员:庞朝叙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副主任韩光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处副处长朱培新市经信委企业科科长池庆喜市财政局会计科科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高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10附件2:2014年泰安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报名汇总表上报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序号姓名性别所在单位职务职称学历联系电话11附件3:2014年泰安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申请人姓名:所在单位(公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所在地区或部门:泰安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12填写说明:1.表内所列项目,由申请人如实填写。2.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申请人没有表内对应项目的,可填写“无”。3.“学习经历”须写清楚自大学开始参加历次学习(培训)的起止时间。4.“工作经历”含基层锻炼、挂职经历和驻外工作经历。5.“所在单位意见”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对申请人的工作鉴定。该意见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6.“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填写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如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考试的,应填写“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并注明通过时间、成绩。7.已发表论文及著作,请注明发表文章的名称、时间,发表刊物名称和出版社名称;申请人还需提供所填列的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发表专业著作的封面和封底复印件,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相关外语能力证明文件复印件。8、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情况,请注明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时间、级别、名称、担任职务或职责等9.“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并随材料交照片3张。10.表格格式不得修改,请正反面打印。并发电子版至电子邮箱:taczkjk@163.com。13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寸)政治面貌民族籍贯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现任职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健康状况获得其他执业资格证书情况学历学位全日制教育毕业院校及专业在职教育毕业院校及专业外语语种口语交流□可□否文字交流□可□否联系电话移动:固定:E-MAIL通讯住址学习简历14工作经历已发表论文及著作15获得奖励或表彰情况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情况16主要工作业绩(1000字左右)单位盖章:日期:17单位意见领导签字:日期:盖章主管部门、县市区初审意见盖章日期:选拔考试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名次: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意见领导签字:日期:
本文标题:泰安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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