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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学第一章作业1.试析“志”的本意及其在史志学中的多重含义。答:志通“识”,本意为标记,记号的意思。在史志学中的含义有:(1)记事之书。后指记载地方的疆域沿革﹑典章﹑山川古迹﹑人物﹑物产﹑风俗等的书。(2)指正史中记载典章制度的篇章。2.试析“州”、“道”、“军”、“路”、“厅”、“旗”、“土司”在历史地理中的含义。答:(1)洲:本意是指建筑在河流边上,有城墙防御洪水的城市。后来引申为一级行政区划,所以洲是我国的一级行政区划名称。(2)道:道在历史地理中指的是中国历史上的行政区划名。唐代时分全国为十道,相当于后来的省;清代和民国初年在省以下府以上设道。(3)军:军在唐代时是一项军事行政制度。唐代在设兵戍守之地,设置“军”,安史之乱后,内地也设“军”。“军”在宋代时是行政区划名,与府、洲、监同属路。(4)路:路是宋元时期的行政区划名,最初为监察区的性质,后转化为行政区。宋代的路相当于明清的省,元代的路相当于明清的府。(5)厅:厅为清代在府下设置的地方基层行政机构,其长官为同知或通判。(6)旗:在明清时,旗是军队编制单位的名称。明代军队实行卫所制度,每百户所统兵112人,编为2个总旗,每个总旗分编为5个小旗;清代初期,实行军政合一的八旗制度,以不同颜色的旗来区分军队。旗也是一级行政区划,清代初年,仿照满洲的八旗制度在蒙古地区设立旗作为基层行政区,并沿用至今,现为内蒙古自治区特有的行政区,行政地位与县相同。(7)土司:元、明、清时期,封建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封授给少数民族首领的官职,也指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由少数民族管理的统治机构。3.试析“通志”的多重含义。答:通志的含义有:一、在方志学中,通志指以一省为记载范围的志书,新中国成立前均称通志,建国后改成省志。二、相对于专志而言,通志也有记述两省的,其名往往称为“总志”,如《湖广总志》。三、也有统志三省而称“通志”的,如《盛京通志》,即包括今东北三省。
本文标题:方志学第一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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