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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树河子隧道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第1页共19页吉林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梅高速06标段柳树河子隧道施工安全专项方案一、编制依据1、柳树河子隧道两阶段施工图设计。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隧道设计规范》、《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3、《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二、工程概况①地形地貌:隧道区位于长白山支脉龙岗山脉南麓,山体总体走向北东,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海拔标高400~950m,为低山地貌。隧道经过区段海拔高度436~730之间,相对高差294m。山体坡角10~30°,南侧洞口边坡6~12°,北侧洞口边坡15~25°,区内地表大部分地段被第四系残破积物覆盖。柳树河子隧道为一座上、下行分离的四车道高速公路长隧道,隧道位于吉林省通化市境内,隧道形式为双洞双线标准分离式隧道,左线起止桩号:ZK56+674—ZK58+760,设计长度为2086米。右线起止桩号:K56+706—K58+745,设计长度为2039米。②工程地质:柳树河子隧道K57+425-K57+875段硐室最大埋深大于200m,最深290m,岩性为中风化角闪斜长片麻岩,属较硬岩石,具备形成岩爆的部分条件。③气象特征:该隧道属于温带大陆行山地气候,除具有一般山地气候的特点外,还具有明显的垂直气候变化带。总的特点是:春季风大干燥,夏季短暂温凉,秋季多雾凉爽,冬季寒冷漫长。年平均气温在-7°C至3°C之间,年日照数不足2300小时,无霜期为100天左右,积雪深度一般为50cm,年降水量在700-1400mm之间,6-9月份降水占全年降水量的60%-70%。地下水为1.5m左右。初冻一般在十月下旬,解冻时间一般在第二年5月末,最大冻结深度1.79m.2、技术标准(1)公路等级:高速公路(2)计算行车速度:100km/m(3)洞室类型:双洞(4)建筑限界:宽10.75米(单洞)、净高为5.0m。柳树河子隧道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第2页共19页吉林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梅高速06标段隧道施工中,管理人员分工安排见下表。职务及工种负责人姓名单位数量联系电话总工胡玉民名113950821566施工负责人辛士刚名113559995556试验负责人魏长明名115860192871质检负责人李小冬名113859535266安全负责人孙成伟名115160003628投入隧道施工的机械设备如下表所示。所有机械设备将随着工作面的铺开逐一进场。机械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地点自卸汽车辆4隧道工区装载机台2隧道工区挖掘机台2隧道工区自行式潜孔钻机台1隧道工区砼输送车10m3辆6隧道工区整体式模板衬砌台车台1隧道工区干喷机台1隧道工区发电机组300KW台1隧道工区四、隧道施工安全措施1、一般要求1.1.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等设施作出统一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1.2.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出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1.3.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1.4.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柳树河子隧道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第3页共19页吉林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梅高速06标段挥。1.5.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2.开挖、凿孔及爆破2.1开挖及凿孔2.1.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2.1.2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2.1.3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2.1.4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2.1.5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2.1.6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2.1.7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2.1.8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2.2爆破2.2.1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并有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工担任,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应撤到不受气体、震动和飞石损伤的地点,安全距离为: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2.2.2洞内每天爆破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爆破时间不得过久。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爆破作业期间(包括领取、临时看守)严禁穿戴纤化衣物及容易摩擦带电衣物。2.2.3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2.2.4为防止装药爆破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员应随身携带手电筒(手电筒必须与电雷管进行隔离),严禁用明火照明。柳树河子隧道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第4页共19页吉林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梅高速06标段2.2.5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2.2.6爆破后必须经过不低于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或有毒有害气体等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才可撤除警戒,允许其他施工人员进入工作面。2.2.7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统一指挥。当两端开挖面间的开挖距离余8倍循环进尺,或接近15m时,应停止一端工作,将人员的机具撤走。并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立警戒标志,并防止人员误入危险区。2.2.8岩石破碎隧道接近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的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2.2.9爆破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负责周边警戒,待确认所有人在撤离到安全地段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2.2.10爆破物品运输2.2.10.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物品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2.2.10.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二辆车内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m以上;有轨机动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不宜在同一列车上运送,如必须用同一列车运送时,装雷管与炸药的车辆必须用三个空车厢隔开。2.2.10.3人力运送爆破物品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的炸药数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2.2.10.4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装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铵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二层。2.2.10.5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等运送爆破物品。柳树河子隧道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第5页共19页吉林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梅高速06标段2.2.11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2.2.12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3.洞内运输3.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3.2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3.3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3.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3.5装碴3.5.1人工装碴,应将车辆停稳制动。漏斗装碴时,应有联络信号,装满时应发出停漏信号,并及时盖好漏碴口。接碴时,漏斗口下不得有人通过。3.5.2人工卸碴,应将车辆停稳制动,严禁站在斗车内扒碴。3.5.3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碴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有专人收放,装碴机械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3.6洞内运输3.6.1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⑴洞内运输的车速不得超过:人力车5km/h;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km/h,有牵引车时15km/h;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km/h,有牵引车时15km/h,会车时10km/h;⑵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⑶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⑷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起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⑸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⑹洞外卸碴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碴边缘内0.8m处设置挡木;⑺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⑻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光,改有近光或小灯光。4.支护柳树河子隧道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第6页共19页吉林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梅高速06标段4.1隧道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以及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者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4.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4.3洞口地段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撑宜向洞外多架5∽8m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一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4.4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4.5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碴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4.8钢支架安装,宜选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并应遵守本规程“起重吊装”的规定。4.9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a左右;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4.10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4.11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5.通风及防尘5.1隧道作业环境标准5.1.1粉尘允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以下。5.1.2氧气不得低于20%(按体积计,下同)。5.1.3瓦斯(沼气)或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5.1.4一氧化碳不得超过30mg/m3。5.1.5氮氧化物(换算成二氧化氮)浓度应在5mg/m3以下。5.1.6二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15mg/m3。柳树河子隧道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第7页共19页吉林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梅高速06标段5.1.7硫化氢浓度不得超过10mg/m3。5.1.8氨的浓度不得超过30mg/m3。5.1.9隧道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