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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柳陂镇抗旱防汛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规范防汛抗洪抗旱程序,做好洪涝灾害干旱性天气等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确保科学、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防汛抢旱救灾工作,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湖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洪涝灾害和抗旱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等引发的极可能导致出现水库垮坝、堤防决口、住房倒塌等重大险情的应急处置。1.4工作原则1.4.1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的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洪抢险的水平,确保全镇防汛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属地管理,-2-分村分部门负责。1.4.3防汛抗旱工作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和防抗结合的原则。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以村(组)为单位,属地负责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1.4.6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确保防汛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1.5我镇防汛重点1.5.1重点水库为确保水库安全度汛,镇防汛指挥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组织专班检查。全镇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在防汛期内每月对各地库、塘、堰及险情地带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是对排水设施的楼管、楼眼及溢洪道的安全进行检查,同时对现有水位应控制度汛水位的管理,若遇特大暴雨应如何处置等问题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镇防汛办报告,并迅速拿出整改方案。1.5.2主要河流及山体滑坡沿途的防汛工作我镇处于汉江河沿岸以及山休滑坡地段的村和农户的度汛问题及其泵站、沙坝、围堤是今年防汛工作的重点,其所在的包保领导及村党支部、村委会要组织一定的力量加强巡查,重点地段的重点农户要及早安排,使之早有准备,做好应急处理。所有的包保领导、村党支部、村委会及工程行政负责人都是防汛责任人。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镇人民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镇-3-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协调全镇的防汛抗洪抗旱抢险救灾工作。指挥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办公室。2.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镇抗旱汛防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任指导员、镇长任指挥长、镇分管党政办、水利、农业、武装、综治等领导任副指挥长。镇公安派出所、工业办、民政办、集镇建设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国土资源站、卫生院、电信分局、供电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级政府对防洪抢险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积极配合,共同协作,做好防汛抗洪工作。2.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工作职责镇人民政府设立的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洪抗旱抢险工作;负责编制防御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防汛抗旱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负责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和管理等。镇班子领导成员按分工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和所联系村,负责联系重点水利工程和所联系村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有关村及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本村(单位)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2.3各成员单位防汛抗旱职责镇防汛抗旱办:负责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镇党政办:负责全镇防汛抗洪抗旱救灾重大事件协调和综合情况上报。镇水利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全镇防洪减灾工程的建设指导与管理。负责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组织制订水利工程防洪应急措施,审定和制订防洪抢险方案,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负责防汛物资的-4-准备工作。督促有关村(组)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防洪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全镇水利防灾减灾建设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汛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计划的上报和建设的协调工作。在县局支持下,负责天气预报、警报工作。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预报,并向镇防汛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负责水情、雨情、旱情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汛期及时跟踪分析最新水情,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提供水文信息及抗旱情况,为防灾减灾提供技术支持,做好洪水调整、分析及评估工作。镇农业办: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受灾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减灾工作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的防洪安全。指导受灾区域调整农业结构。负责农业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工作。镇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抗旱抢险救灾工作,根据镇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及时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受灾区域社会秩序,协助镇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并根据镇党委、镇政府的要求,向上级请示派部队增援受灾地区。镇公安派出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维护交通秩序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洪抢险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镇宣传员:负责把握全镇防洪抗旱抢险救灾宣传工作导向,及时组织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抗旱洪抢险救灾新闻宣传报导工作。镇工业办:负责协调邮政、电力、电信等部门的防洪抗旱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工矿企业防洪抗旱抢险救灾工作。-5-镇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全镇洪涝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协助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受灾区域救灾及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等工作。镇集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协助指导全镇城镇防洪抗旱规划制订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抗旱安全工作。镇财政所:负责落实镇级防汛抗旱救灾资金,及时下拨防汛抗旱救灾资金并监督使用。镇交通员: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抗旱安全工作;负责公路、桥梁在建工程的防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制定、实施抢险救灾交通保障预案,协调组织运力,做好防洪抢险物资和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抢修水毁道路、桥梁,全力保障辖区内抢险救灾交通运输任务的顺利进行。镇国土资源管理站: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对土地崩塌、塌陷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组织、协调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安置,协助抢险救灾工作。卫生院:负责受灾区域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药品供应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洪涝受灾区域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赶赴抗洪一线,开展治病防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镇电信分局:协助统筹规划和协调镇防汛抗旱部门信息网络建设,合理配置资源,组织协调防汛抗旱有关部门保障信息畅通安全。-6-镇供电公司:负责保障防洪抗旱抢险及防洪排涝设施的用电需要,保障电力设施的防洪抗旱安全工作,负责受灾区域电力调度和供电设备抢修工作。第三章预防及预警机制3.1预防预警信息3.1.1气象水文信息1)水利服务中心负责实时气象信息监测和报告。a、水利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并将结果及时报送镇防汛指挥部。b、根据县气象局的警报,发布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时通报有关负责人。2)水利服务中心负责镇内辖区内流域的实时水情、雨情、旱情信息的监测和报告。a、当实测降雨量1小时超过30毫米、3小时超过50毫米和24小时超过100毫米时,须立即将有关资料报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3.1.2工程信息a、汉江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村负责人应加强监测。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30分钟内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b、库、塘、堰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重大险情,各村负责人和重点水利工程行政负责人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及时向可能受影响区域发布预警,同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及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3.1.3洪涝灾情信息a、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7-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公路、电力、电信、水利设施、工矿企业等方面的损失。b、洪涝灾害发生后,各村应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所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抗旱指挥部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镇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报到镇党委、镇政府,由镇防汛指挥部再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核实灾情后续报。3.2预警报警行动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水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的准备。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建立受影响居民台帐,层层落实责任,实行包镇、包村、包户的责任制,组建抗洪抢险应急队伍,加强抢险队伍培训工作。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库、塘、堰、堤防、涵洞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渡汛方案。4)预案准备。行业主管部门相应落实完善易发生山体滑坡及低洼地区安全转移预案、危房群众转移预案及卫生、交通、电力、供水等预案。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资,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备急需。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的预-8-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7)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水库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需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3.2.2江河洪水预警1)镇水利服务中心负责水位的预报监测工作,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水位和未来洪水的趋势,为预警提供依据。2)镇防汛抗旱部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和干旱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3)镇水利服务中心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3.2.3报警镇水利服务中心是我镇洪水和干旱灾害的报警部门,负责对我镇突发防汛干旱信息或洪水灾害信息的监测、警报和预测。3.2.4接警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防汛抗旱报警的接警。3.2.5处警镇防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洪水灾害预警后,应立即报告镇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预警级别,做好人员、物资等方面的相应准备措施。3.3预警级别及发布-9-3.3.1洪水干旱预警级别划分及确定洪水干旱灾害预警级别按洪水情况、影响程度等划分为四个级别: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IV级(一般)。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当地的预警级别。(1)I级预警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a、汉江发生50年一遇或以上洪水;b、重点水库发生重大险情;C、易发生山体滑坡地段发生重大险情。d、全镇较大面积连续90元以上无透墒雨。(2)II级预警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a、汉江发生20年一遇或以上洪水;b、村级塘、堰发生重大险情;C、发生山体滑坡险情。d、全镇较大面积连续70天以上无透墒雨。(3)III级预警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a、汉江发生10年一遇或以上洪水;b、村级塘、堰发生险情;c、全镇较大面积连续50天以上无透墒雨。(4)IV级预警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a、汉江发
本文标题:柳陂镇防汛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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