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1-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共青团武汉大学大学委员会2012年5月-2-武汉大学2012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流程开展实践产生初步构思,组建团队,敲定实践地点,与实践地取得联系,获得实践地的接收证明。到未来网下载今年的《武汉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书》和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准备申报立项。作出实践计划,填写申报书材料上交至院(系)团委审核院系审批完毕,择优送至学校团委(需附加上交各院系的立项申报汇总表的电子档和纸质档)校团委确实最终立项团队武汉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出征仪式培训会议材料清单:1.项目申报书(纸质档和电子档,电子档应由院系统一上交)。2.接收单位证明(注明实践地接受单位负责人名单以及联系方式)。正式立项必须有实践地接收证明。3.详细活动策划。4.所有已签字的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每人一份)。5.办理保险的相关证明(学生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办理保险-3-暑期社会实践具体流程一、实践前期在实践前,同学们需要完成确立实践主题、联系实践地、组建团队、填写并上交材料等前期准备工作,为实践团队前往实践地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实践前期同学们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一、实践主题武汉大学会根据每年的社会热点问题和主要纪念活动确定当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立项主题,约为八个。实践前,同学们应该详细阅读并了解相关主题的实际内容,加深理解,然后确定今年实践的主题内容,并初步拟定围绕自己的实践主题如何开展实践的方案。学校鼓励同学们能够利用自己的特点,将自己的特长充分运用于社会实践活动,把自身专业技能和社会实践能力相结合,以达到更好地实践效果。二、组建团队参加学校今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必须是今年12月之前仍在校的武汉大学学生(今年的毕业生获得武大保研资格的,可持院系实践完毕,形成调查报告报账清算总结评比武汉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大会-4-相关证明,参加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要求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每个团队至少要由三人组成,鼓励以班级或团支部为单位组团,以队长所在院系为指导单位,并落实团队指导教师至少一名,如欲申报校级团队,必须具有随团老师至少一名,请予以重视。注意,我们不接受个人实践。三、联系实践地1.实践地的选择将会直接影响团队的主题和形式,校团委鼓励同学们前往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等欠发达地区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覆盖面要尽量广,以便广泛地了解我们国家的现状。2.为了方便同学们联系实践地,我们为大家提供了专用介绍信。需要的同学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工学部行政楼二楼校团委科技与实践办公室领取今年的《武汉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专用介绍信》。之后请实践团队自行与实践地联系,最终需要得到实践地的接收证明(原件或传真件)。注:具体该实践团队所需介绍信的份数应由该实践团队所要进行实践的单位数量而定。四、立项申报实践团队可在未来网()下载填写今年的《武汉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书》,填好有关内容并按网页上的提示打印、填写并上交相关材料。五、材料上报各实践团队务必于学校规定时间之前将今年的《武汉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申报书》、实践地的接收证明、所有已签字的团-5-队队员个人责任书、团队队员保险办理所需材料(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活动策划(包括应急预案)等书面材料上交至团队队长所在院(系)团委(或其他指导单位),各院系将相关申报材料收齐后于学校规定的时间之内交至工学部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学生创新实践中心办公室(每日值班时间以未来网上公布的时间为准),等待专家组审批。上交书面材料清单:(1)项目申报书(按相关说明准确填写并打印,签章齐备)。(2)接收单位证明(注明实践地接收单位负责人姓名以及联系方式,可以是传真件)。正式立项必须有实践地接收证明,特殊情况(如车协长征,无具体实践地)请上交书面说明材料,否则不予审批。(3)所有已签字的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每人一份)。(4)办理保险的相关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5)详细活动策划。六、团队审批校团委科技与实践办公室对所有经指导单位审批的团队予以审批,并初步确定通过立项的团队名单,并确定较为优秀的团队为校级重点团队(详见未来网)。普通院(系)团队由各学院(系)组织初审答辩,具体事宜由各学院(系)自行确定,并确定最终立项实践团队。七、办理保险参加社会实践的所有队员都必须办理保险方能参与审批和出-6-征。学校将统一为校级重点团队办理保险,暂定于六月上中旬给重点团队办理保险,非校级重点团队的同学请自行办理保险或由各院系统一安排办理保险。校团委届时将组织保险公司到学校,方便同学办理保险,具体办理方法请留意未来网相关通知。同学亦可自行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相关院级小分队也必须统一参加保险,保险公司和投保方式可以自选。八、团队资助为了支持和鼓励广大同学有组织地进行今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保证学校资助的经费产生预期的成果,由学校立项并予以资助的实践团队采取学校、学院(系)和个人三方共同出资的原则筹集经费。其中学校立项的校级重点团队,学校按拟定资助经费的2/3进行预拨款,实践活动结束后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评相关票据拨付余款。注意:(1)学校将为校级重点团队的每位队员补助12元的保险费,此项补助记入资助总金额。(2)资助发放与实践成果是否齐全、规范、科学紧密相关,请予以重视。(3)对于虚报实践经费的团队,一经核实,将根据实际情况扣减直至取消资助。说明:由于资助总金额十分有限,不能对各团队进行申报经费全额资-7-助,请同学们谅解。历年来各团队资金的来源主要分为三部分:(1)团队自行寻求社会赞助(2)队员自负部分开销(3)团委提供部分经费资助,其中团委资助约占团队总经费(指实践团队的交通和住宿等基本费用,不涵盖其他活动费用)的1/3到2/3,包括院系配套经费。(4)请各单位为自己指导的团队提供一定比例的应急保障基金,用于处理突发事件费用,不列入团队经费额度。八、培训会议、出征仪式各学院(系)实践部择时举行暑期社会实践宣讲会,针对暑期社会实践的流程、要求及注意事项做详细讲解,包括实践主题内涵以及出行礼仪、摄影写作技巧等;校团委择时举办暑期社会实践启动仪式,要求各实践团队及个人必须参加,具体事宜敬请留意未来网通知。二、实践进行实践团在前往实践地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时,应借助各类媒体开展好宣传工作,与实践单位积极合作,保证实践活动的安全、顺利开展,展现武大学子的良好形象。暑期开始后,今年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也将全面展开。各实践团在开展实践活动的同时,要注意以下三点:一、安全机制-8-各实践团队带队教师和队长应每日留意行程的安全状况,确保每个实践队员的人身安全,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与学院负责人或校团委取得联系。二、媒体报道各实践团队应在实践全程借助各类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积极向当地媒体或大工新闻网投稿,扩大活动影响力。三、实践简报校团委将定期制作社会实践信息简报,各实践团队需在实践活动进行中及时向学校团委报送实践情况,将文字和图片等相关信息情况发至邮箱whushijian@126.com。二、实践后期一、材料上交开学后第二周(具体时间以未来网的通知为准)各团队将实践成果的书面材料整理上交至院系分团委,其中以院系为单位组建的实践团队(包括跨院系组建的团队)将书面材料上交到领队所在院系团委;各社团所组建团队将书面材料上交到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学生组织将书面材料上交到校团委科技与实践办公室。电子档发至邮箱whushijian@126.com。需上材料包括:(1)团队整体完成的实践课题成果(调查报告、论文等)(2)团队总结报告一份(电子材料可附光盘)(3)团队实际参加人员名单(注明身份和单位,包括纸质档和电子-9-档)(4)团队个人小结或实践课题成果(每人一份)(5)至少三张比较有代表性的活动照片。注:(1)有DV短片的实践团队请将刻盘后与实践材料一并上交,供团委制作暑期社会实践光盘,并将在评比过程中给予加分。(2)团队上交的材料直接与后期的资助发放和团队评优挂钩,希望各团队予以高度重视并按照规范进行操作。(3)鼓励所有电子档材料(文档、照片、短片)刻盘后标明队伍,二、成果展示交流开学后,学校团委鼓励实践团队自主举办形式多样的成果展示交流活动,召开院系实践团队报告会和经验交流会,深化实践成果。三、报账清算各校级重点团队准备好不少于最终资助金额的票据(相关要求见附件:资助报销制度),在得到通知后到校团委综合办公室报销实践资助,逾期不候,希望予以重视。四、总结评比各院(系)团委(及相关指导单位)对实践团队进行初评,初评之后,将实践团队所有书面成果材料,连同已盖章的院系优秀成果推荐表汇总表、优秀指导老师推荐表、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等材料上交至校团委科技与实践办公室。9月下旬开始,校团委将根据各团队实践情况,对团队及个人评奖,召开表彰大会,编辑有关材料。-10-注:暑期社会实践上述活动程序的实际时间可能根据实际情况略有调整,详见网站的有关通知。附件一:武汉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奖办法一、指导思想为了更好地开展今年的社会实践活动,更好地展示武汉大学2012年学生暑期社会活动实践团队风采和宣传武大暑期社会实践成果,特制定本办法。实践评优既是对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成果的认可,也是对学生“把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践,从实践中继续学习提高”的鼓励。二、奖项设置奖项设置名额团体奖优秀组织奖15个左右个人奖优秀指导老师奖10名左右先进个人奖占实践总人数10%左右优秀调查项目奖优秀调查报告占实践总项目数35%左右三、评奖要求1.先进个人奖。参加了武汉大学2012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个人在未来网上下载《武汉大学2012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请表》,上交至学院(系)。各指导单位按本单位实践团队数量的10%比例,确定本院系初评推荐先进个人并将推荐名单报-11-至校团委科技与实践办公室,由校团委最终审定。2.优秀指导老师奖。优秀指导老师由指导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参加随团指导的老师情况,向校团委推荐,各单位推荐的优秀领队老师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名。3.优秀调查报告奖。各指导单位按本单位实践团队数量35%的比例,确定本院系优秀调查报告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报至校团委科技与实践办公室,由校团委最终审定。优秀调查报告推荐采取“第一推荐、第二推荐、第三推荐……”依此类推的方式进行。四、评奖标准1.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奖颁发给实践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院系团委。组织工作分数最高的15个左右院系获优秀组织奖。评分标准如下:分数构成具体说明基础分院系派出团队数量×2附加分院系派出的团队中每获一个优秀团队奖,加5分每获一个优秀领队老师奖,加5分每获一个先进个人奖,加1分另,可参考院系参与实践学生总数、院系资助实践团队力度等因素给予适当加分。2.优秀调查报告奖-12-优秀调查报告奖是用于奖励与社会实践参考课题相关的调研项目,可以是团队项目也可以是个人项目,校团委统一评审。评奖标准:1.调查报告或论文紧密契合实践参考课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创新性,有实质性的成果上报(包括实践论文发表,为当地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设计方案受到当地政府企业重视等);2.符合学术规范,格式上符合调查报告或论文的格式要求;3.内容要求:(1)标题准确、精练、概括性强;(2)摘要能准确概括调查报告内容和结论;(3)有明确的调查对象,结构合理,层次清楚;(4)调查方法正确,数据丰富可靠,分析方法正确;(5)结论精练明确,专业性强,有现实意义;(6)报告语句通顺,逻辑性强;(7)报告参考文献准确、全面;(8)社会实践过程清楚,与调查报告联系密切。3.优秀指导老师奖优秀指导老师奖颁发给随团指导实践活动,表现突出的领队教师。评奖标准:评奖实行百分制,由各院(系)团委依据以下几点打分:1.实践中确实带领团队、指导实践活动;2.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团队内突发事件;-13-3.能够协调好与接待单位的关系;4.能够深入到实践活动中,与同学同甘共苦;5.能够有效指导团队开展社会实践,并取得丰硕成果;6.原则上所带领团队获得优秀或先进团队。4.先进个人奖先进个人奖颁发给参加实
本文标题:武汉大学指导手册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36429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