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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水路集装箱运输进出口业务6.1水路集装箱运输进出口程序国际集装箱进出口货运基本程序1.订舱托运2.接受托运申请3.发放空箱4.拼箱货装箱5.整箱货交接6.交接签证7.装船运出8.换取提单9.制送货运单证10海上运输11.卸船准备12.付费换单13.卸船拆箱14.交付货物15.空箱回运FCL出口货运程序1发货人签订贸易合同,选定贸易术语。2发货人备货。3发货人选定货运代理,并签定“代理委托书"。4货代在规定时间向船公司发送“托运单”进行申请订舱。5船公司进行订舱确认(发放提单号)。6货代将下货纸传真至场站。7货代派车至场站提取空箱,场站负责将空箱装车,发放铅封,同时发放进场的“设备交接单”一式三联,填写箱号,封号等。8货物装箱,由发货人负责装箱,记数,施封,填写“装箱单”等。9重箱回场站,交回一联“设备交接单”,场站发送“海关信息”,换取“入港单”。10货代报关,报检,发货人交货物运输保险。11重箱入CY,码头配载装船。12船舶开航后,货代到船公司领取全套正,副本提单,转交发货人。13发货人凭相关单证到银行议付,并通知收货人。托运单(BOOKINGNOTE)是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制的,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承运人根据托运单内容,并结合船舶的航线、挂靠港、船期和舱位等条件考虑,认为合适后,即接受托运。货运服务机构、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在接受托运人的托运单证后,即发给托运人装货单(ShippingOrderS/O)。装货单俗称下货纸。其作用有三:一是通知托运人货物已备妥**航次**船,及装货日期,让其备货装船;二是便于托运人向海关办理出口申报手续,海关凭以验放货物;三是作为命令船长接受该批货物装船的通知。对托运人而言,装货单是办妥货物托运的证明。对船公司或其代理而言,装货单是通知船方接受装运该批货物的指示文件。LCL出口货运程序1发货人签订贸易合同,选定贸易术语。2发货人备货。3发货人与集拼经营人签定合同。4发货人将货运至集拼经营人指定的仓库。5集拼经营人向船公司发送托运单,申请订舱。6船公司确认订舱。(发放提单号)7集拼经营人将“下货纸”传真至场站,场站将信息录入微机。8集拼经营人提取空箱,领铅封,设备交接单。9集拼经营人负责装箱,记数,施封,填写装箱单。10重箱回场站,交出装箱单,场站发送海关信息。11集拼经营人报关,报检。12重箱入CY,码头配载装船。13船舶开航后,集拼经营人到船公司领取全套正,副本海运提单,同时签发HouseB/L给各发货人。14各发货人凭HouseB/L及相关单证到银行议付,并通知收货人。HouseB/L也称forwarderB/L它是船东签船东单给货代,再由货代签发给客人的提单,它在目的港会多个换单费。MasterB/L是由船东签发的提单。FCL进口货运程序1船舶在到港前72小时向船公司(或其代理)、港方发出到港预报和进口舱单,到港前24小时发出到港确报。2船公司(船代)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书”。3收货人与货代签订“代理委托协议”,递交相关资料,提单(正本),委托书,进口许可证,加工贸易手册等。4货代凭一份正本提单到船公司或船代换取提货单D/O,设备交接单、交货纪录。5货代进行报关,报检,海关放行章盖在提货单上。6货代到码头办理提箱手续,办理交接。7货箱运至收货人处,进行拆箱卸货作业。8货代负责将空箱送至船公司指定场站。9货代交接手续,到船公司或船代处取回提箱押金。LCL进口货运程序1船舶在到港前72小时向船公司(或其代理),港方发出到港预报和舱单,到港前24小时发出到港确报。2船公司向集拼经营人发出“到货通知书”。3集拼经营人向各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书”。4集拼经营人凭一份正本提单到船公司处换取提货单,设备交接单。5集拼经营人凭提货单将集装箱运至海关监管的CFS仓库。6各收货人的代理凭一份正本HouseB/L提单到集拼经营人处换取提货单。7箱内货物在CFS仓库拆箱,分票堆放。8各收货人代理进行报关,报检。9各收货人代理到CFS仓库提货。10CFS将空箱送回船公司指定场站。6.2水路集装箱运输进出口单证◆国际集装箱运输单证是整个集装箱运输过程中有关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转移的凭证,它与集装箱货物的交接、责任划分、保险、索赔等问题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在集装箱运输中,从办理货物托运手续开始,到货物装船、卸货,直至货物交付的过程中,都需要编制各种单证。集装箱货运单证的作用:(1)各业务方之间办理货物交接的凭证;(2)各业务方之间划分责任的依据。船方货方港方国际集装箱运输单证系统构成1、出口主要运输单证(1)货物出口委托书是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货物托运时,将有关货名、数量、航线等有关内容制成委托书,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申请,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制作提单的依据。(2)订舱单(BookingNote;B/N)是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申请订舱的形式单证。(3)装货单(ShippingOrder;S/O)是接受了托运人提出装运申请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凭以命令船长将承运的货物装船的单据。装货单既可作为装船依据,又是货主凭以向海关办理出口申报手续的主要单据之一。通常,装货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底,作为编制装货清单用。第二联是装货单本身,作为货方凭以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申报手续。第三联是收货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凭证,也是发货人换取提单的依据。(4)装货清单(LoadingList;L/L)装货清单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根据所有装货单留底将全船待装货物按目的港和货物的性质归类。依航次靠港顺序排列编制的货物总明细表。内容包括:装货单编号、货名、件数、包装形式、估计尺码、特殊货物的装运要求等。(5)载货清单(CargoManifest;M/F)载货清单是一份按卸货港顺序逐票列明全船实际装运货物的汇总清单。它是在货物装船完毕后,由船公司的代理人根据大副收据或提单编制的,编妥后再送交船长确认。载货清单又称“舱单”,其内容除逐票证明货物的明细情况外,还应证明船名及国籍、开航日期、到货港、目的港等项内容。“舱单”是国际海运中一张非常重要的随船单证,是证明船舶所装货物合法性的重要文件,各国海关如怀疑船舶所载货物而对船舶进行检查时,船长应提交“舱单”,如果船长不能提供合法的舱单,或舱单上所记载的货物与船舶实际所装运的货物不符时,海关将视为走私处理。“舱单”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卸船计划制定的凭证。(6)出口载货运费清单(ExportFreightManifest;F/M)出口载货运费清单简称运费清单,它是由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按卸货港及提单顺号所列明船舶装载货物应收运费的明细表。该单证是表明船公司营运业务的主要资料,其内容是包括载货清单上的内容外,还增加了计费吨、运费率、预付或到付运费额等内容。(7)危险品清单(DangerousCargoList)及(ContainerDangerousCargoPackingCertificate)在承运危险货物时,承运人往往要求所运危险货物除列入装货清单,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有关特殊性外,还要求货物托运人或发货人填制危险品清单。(8)设备交接单(EquipmentInterchangeReceipt;EIR)“设备交接单”,是在集装箱进出港区和场站时,用箱人、运箱人与管箱人或其它代理人之间交接集装箱及设备的凭证。“设备交接单”,主要用于集装箱和设备管理其中包括对集装箱的盘存管理和对集装箱进行跟踪,同时它还兼有管箱人发放集装箱凭证的功能。(9)装箱单(ContainerLoadPlan;CLP)“集装箱装箱单”是详细记载该集装箱内装载货物内容的唯一的单据,每一个装载货物的集装箱都要制作这个单据,它是根据已装入集装箱内的货物制作的。主要事项有:集装箱号、封志号、船名、航次、装货港、卸货港、交货地;发货人、收货人、货名、标志、号码、件数、包装种类、重量和尺码以及装箱人签字等。(10)码头收据(DockReceipt;D/R)码头收据又称场站收据,一般是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根据船公司或其他运输经营人制定的规定格式填制,并跟随货物一起运至集装箱码头堆场或集装箱货运站,由接受货物的一方在收据上签字后交还给发货人,证明托运货物已收到,也是货物交接的主要单据之一。码头收据的主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码头收据的签发表明船公司已收到货物;(2)码头收据是以后处理有关纠纷的初步证据。(3)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凭此向海上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待装船提单”或“装船提单”,并根据买卖双方在“信用证”上的规定,向银行结汇。(11)集装箱(联运)提单(CTN/MultimodalTransport-B/L)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给托运人,证明货物已经装船并保证在目的港凭以交付货物且可以转让的单证。集装箱运输下,提单则是以码头收据(场站收据)换取,它与普通货物运输下签发的已装船提单不一样,它是一张收货待运提单。在大多数情况下,船公司可根据发货人的要求,在提单上填注具体的装船日期和船名后,该收货待运提单也就变成了已装船提单。(12)订舱清单(BookingList):是指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根据众多的订舱单并依照订舱单上所记载的内容分别根据不同的货物交接地、装卸地汇制的一览表。主要作用是:(a)作为用箱人与集装箱码头堆场空箱交接的依据;(b)作为集装箱货运站接受货物的参考资料;(c)作为货物装箱作业的指导书;(d)作为集装箱运输经营人配置不同种类、规格、数量集装箱的依据。(13)保函目前在国际海上运输中,一般有两种情况托运人须提供保函:第一种情况是当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就货物的数量、重量或包装问题存在分歧时,如承运人怀疑托运人提供的情况有问题,但又没有合适方法加以检查,或者承运人认为货物的包装不适合于集装箱运输,而托运人此时已不可能另换包装,承运人会要求托运人出具保函,以保护承运人的利益;第二种情况是托运人为了某种个人目的,要求承运人在提单上记入与实际货物情况不一致的内容,承运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要求托运出具保函。(14)发票发票是指出口人向国外进口人证明已正当地履行了贸易合同的货物运输的明细书或明细表。发票根据不同的出口人、出口货物,其格式、内容有所不同。但基本内容包括:货物名称、件数、货物标志、质量、价格、总额、外汇汇率、包装说明、容积、重量、贸易合同条款、运输注意事项等,上述内容由出口人编制并签字。(15)报关单凡一切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他的代理人人都必须在货物进出口时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或进口货物报关单,进而向海关申报。申报时同时应出具批淮货物出口的证明文件和有关货运单据,以使海关依据这些单据、证明文件,审核货物出口是否合法,并确定和征收相应的关税,编制海关统计表。(16)出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是指海关在对出口货物和出口申报进行核查后,且认为此项货物出口正当时,对出口申请人签发的许可证。2.进口主要运输单证(1)到货通知书集装箱货物到港后,海上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向“提单”上记载的通知人或收货人以书面的形式发出集装箱货物已经达到达并要求速来办理提货手续的通知。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书”的目的和作用是,使收货人能尽快和顺利地领取到货物,与此同时,也加快了船箱周转,提高了集装箱码头的作业效率以及集装箱场站的利用率。(2)提货单(DELIVERYORDER;D/O)“提货单”是海上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指示负有保管货物责任的集装箱货运站经营人或集装箱堆场经营人,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使用的非流通性的单据。船公司代理在凭正本提单签发提货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收货人是否在提单记载的目的地提货;②在到付运费的情况下,收货人是否已支付清全部运费;③正本提单一共有多少份;④是凭HOUSEB/L还是凭SEAB/L换取提货单;⑤正本提单对货物、集装箱有无批注,对箱号、关封号有无说明;⑥承运货物的船舶是否属于自己代理的船舶;⑦如收货人不能交出正本提单,又要求签发提货单时,承运人是否已认可,或承运人对此有什么指示;⑧如收货人要求凭副本提单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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