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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合约解释作者:吴伟学位授予单位:西南财经大学相似文献(9条)1.学位论文商立平商业银行的合约分析2005将新制度经济学全面系统的运用到金融学之中进行研究,以创建一个新的研究领域——新制度金融学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新制度金融学的研究内容相当丰富,并将成为一个新的理论前沿分支。本文在我国商业银行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这一大的背景下,力图在总结、归纳国内外合约理论的相关成果及分析方法的基础上,以制度因素为切入点,以合约为主线,从一个新的角度,重新解释金融体系中金融合约的相关概念,对我国商业银行体系的改革进程进行系统的实证分析和总结,并对我国商业银行如何重构金融合约关系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从而为新制度金融学的形成作出贡献。 本文的主要研究目的和意义在于:丰富新制度金融学的研究成果,为我国商业银行体系重构有效的合约基础,同时指出我国商业银行合约优化的方向及实现改革目标的相关对策建议,对入世过渡期我国商业银行应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金融环境提供新的思路。本文的结构安排如下: 第一章导论,这部分主要对论文的选题背景及意义,研究方法及思路进行交代,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综述,并指出论文的突破和创新之处。 第二章在对国内外合约理论进行了相关梳理的基础上,将合约概念引入金融学,勾画出新制度金融学的理论分析框架,为全文的展开奠定理论基础。 第三章将我国商业银行体系的相关合约主要分为三种:市场合约、管理合约及政府合约,并对三种合约运行情况进行了总体考察,同时从合约中交易成本的角度度量了我国商业银行合约不规范的显性指标-不良贷款率。 第四章至第六章是论文的主干部分,分别运用实证与规范结合的方法、博弈论的方法、比较分析方法对我国商业银行合约效率问题(不良贷款问题)、合约形成机制问题、合约的优化进程问题等三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研究。 第七章对影响我国商业银行合约优化的相关因素进行了分析,指出了我国商业银行合约优化的方向及实现改革目标的相关对策建议。第八章全文的主要结论及对进一步研究的展望。2.学位论文刘涛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退出研究——信贷合约的分析框架2006随着我国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加速,商业银行也在经历一场深刻的革命,在现代金融公司制度建设上,通过剥离不良资产,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股份制改造并上市,其经营机制已较以往大有改观。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商业银行与西方现代商业银行在经营模式与经营战略上存在的差距还很明显。当前亟待解决的关键性问题主要集中在:1、商业银行要适应金融开放的市场竞争的压力,需要转变原有的以信贷扩张为主的增长方式与盈利模式;2、我国商业银行治理机制与经营效率的提高,依赖于金融生态的进一步完善。3、从国际金融体系演化的经验与我国金融结构发展的前景看,发展直接融资,降低间接融资比例,已成为不可阻碍的趋势。研究发现,上述问题都可以用信贷退出的线索联系起来。无论是经营模式、金融生态还是金融结构都与信贷退出密切相关。本文正是以此为起点,借助西方合约理论这根“金手指”,探求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一、选题的背景:从我国商业银行二十多年来的发展历程看,其经营模式可以概括为银行与企业结成的隐性合约关系,在以政府推动的经济增长目标优先的情形下,通过低利率与负利率的形式,减轻经济风险,通过不良资产的剥离,化解银行风险,替代了银行自身通过信贷退出管理风险的动力与压力。二、研究内容与方法1、研究内容本文紧紧围绕信贷退出为核心。从信贷退出的意义、形式、特性与趋势四个方面来展开。从信贷退出的功能看,它具有激励与约束债务人,回避企业生命周期的投资“陷阱”,促进全社会的创新作用。因此,自愿、自主的信贷退出权,与强大、健全的退出处置能力,对提高信贷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前者,有利于信贷合约在较低的交易成本下的自我履行与风险防范,后者可以应对较高交易成本下的合约不完全的机会主义与事后的资产处置。从形式上看,信贷退出的高成本,决定了信贷合约是不完全的,退出的形式也不是唯一的还款均衡,作为银行的“行动集”,它与借款人的“状态”有关,是银行根据相应的状态“信号”做出的选择,由于机会主义与不确定性的存在,违约后的“清算”与“再谈判”均衡是信贷合约博弈结果的一种常态。信贷退出的特性体现在,合约的参与者是一种风险分担的关系,合约缔约人之间存在隐性合约,类似于劳动市场,存在信贷退出的“刚性”。“刚性”问题会由于银行的风险分担与化解机制的不同而不同。在我国,银行经营风险由国家承担,正是银行信贷退出权力无法履行,呈现“刚性”的一个重要原因。最后,信贷退出的趋势还体现在,随着市场的发育与开放,信息技术的进步与发展,金融的参与成本与退出成本日渐降低,信贷退出也出现了参与人的普遍化与退出形式的市场化趋势,为商业银行的管理与创新提出了新的挑战与要求。2、研究方法在研究方法上,本文借鉴了西方合约理论发展的研究成果,引入自我履行(self-enforcing)合约、不完全(incomplete)合约、隐性(implicit)合约的思想’2,运用了有关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结合我国银行的实践,研究我国转型期及现阶段存在的现实问题。研究中,本文还充分注重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尽可能做到文章的内容有较高的理论性,同时保证研究对象是我国的银行问题,有研究的理论意义与现实价值。规范与实证相统一,尽可能把理论研究,通过数学的方式表达出来,并用统计与计量的方法提供实证检验。这些思想和研究的视角,主要集中在自我履行合约的退出权研究,不完全合约下的有关清算与再谈判的研究,隐性合约下的退出刚性等,正是这些理论思想构成了本文的分析框架,详细的讨论分布在以后各章。三、文章的创新:文章的第一大创新就是以信贷退出为线索,以合约理论为方法,建立了一个微观的信贷合约框架,分析了退出权在信贷合约效率中所起的作用;信贷退出在不完全的信贷合约中的内容与表现;信贷退出在隐性合约中所体现出的退出刚性;以及在技术进步和交易成本降低的条件下,信贷退出的市场化趋势。文章的第二大创新在于从微观合约分析的角度,构建了宏观分析的基础。文章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转型期为背景,以独特的信贷合约退出视角,解释许多经济、金融的问题与现象。1、缺乏信贷退出权是形成我国信贷合约效率低下的原因,其结果是我国的银行信贷合约总是伴随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不能根据企业的状态进行调整。2、在统一的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利益主体下,我国信贷合约的博弈均衡解是“再谈判”,更为具体是贷款违约后的展期,与违约前“借新还旧”的信贷承诺,触发合约的履行机制的是银行与企业代理人的利益,目标是信贷风险的向后推移与转嫁,其结果是造成信贷市场的过度资金供给,市场的低均衡利率,国有企业的高负债,以及国有企业代理人对国有资产的侵占。3、从隐性合约的更为深层次的角度看,我国信贷退出存在的刚性问题在于国有银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三者之间的隐性关系。我国的经济增长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地方政府对地方商业银行的影响以及经济发展的投资冲动构成巨大的信贷需求,但它是没有还款约束的,信贷风险由中央政府来承担,决定了我国化解银行风险时的机制是通过低利率与负利率减轻贷款人还款的压力而实现的,也就是利率调整为什么总是可下不可上,为什么过度投资与行政调控,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特征之一。4、本文的一个重要观点,还在于结合商业银行发展的新趋势,提出了信贷退出的市场化方向。随着交易成本的降低,原有的信贷双方的合约关系有进一步被市场化的交易关系替代的趋势,其结果不仅会影响整个金融体系的结构,而且还会对银行的创新能力、适应能力提出更加市场化的要求。5、本文还运用信贷退出的观点对我国转型期的银行体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指出我国金融转型,经历了一个从信贷进入到信贷退出的过程,集中表现为从传统经济下的注重信贷的规模扩张,过渡到注重资产组合与相关投资产业周期的风险分析。四、几点结论1、在信贷合约中信贷退出权特别是“清算”权是最重要的权力,是银行管理风险的主要手段,直接关系到信贷合约的效率。以信贷退出为线索,可以解释转型期商业银行与信贷市场存在的诸多经济现象,得出许多富有意义的结论。2、转型经济中,信贷退出权的残缺,是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能力不足,不良资产累积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且,没有信贷退出权,银行信贷就与初始的配置有关,这就是在我国经济转轨的大部分时间里,国有商业银行向国有企业信贷配给的原因所在。3、重视信贷退出权是我国商业银行实现市场化的重要环节,有利于银行适应变化,提高金融创新能力。完善信贷退出权,必须通过法律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破产”与“个人破产”制度,充分保护投资者、债权人的利益,在现阶段信用制度不健全的条件下,完善相关法律更是当务之急。4、从宏观经济看,信贷退出有助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稳定的条件,同时,有利于改变过去“强迫储蓄”的理财效应,还给居民投资者的权力与身份,体现“民本主义”的现代经济,对广大居民金融资产更为广泛的尊重。5、从商业银行的发展趋势看,信贷退出的含义应是最大可能的降低退出成本,所谓的退出成本是指信贷合约中借助的法律条款在违约时的执行成本与事后违约的资产处置成本。退出成本要求改善基本的金融生态,为金融创新提供方向与指引。3.学位论文胡士华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问题研究2007本论文运用现代合约理论和金融中介理论,分析转型经济下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产生的基本动因及其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并结合中国的典型调查资料来实证上述的理论分析;运用制度变迁理论阐明农村非正规金融变迁的可能路径及其条件;实证分析当前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了有关农村非正规金融规范发展的基本策略与思路。1.研究的主要内容本论文是关于如何诱导与规范发展农村非正规金融问题的研究。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确定研究视角与研究对象,确定农村非正规金融的理论分析工具及基本范畴:第二,实证考察国内外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基本概况,并重点考察中国转型经济下的农村非正规金融活动及其特征;第三,剖析转型期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产生与发展的根源;第四,揭示转型期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中存在问题及其原因;第五,实证分析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中所产生的影响;第六,阐明农村非正规金融变迁的可能路径及其条件;第七,给出如何诱导和规范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的基本原则与途径;第八,提出有关规范发展农村非正规金融的政策建议。2.研究的主要结论2.1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存在与发展具有长期性与普遍性。同世界上其它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的农村非正规金融活动不仅有着悠久的历史,而且广泛地分布于各个省份。活动于民间的非正规金融活动已有千百年的历史,自从进入清王朝的“康乾盛世”时期,随着当时社会生产力与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地主经济发展,它才得到了空前的发展。辛亥革命后,中国社会先后进入了军阀统治和国民政府统治时期,这一时期中国农村金融也随着中国社会进一步半殖民地和半封建化,而活动于农村的旧式非正规借贷依然在农村处于主导地位。新中国成立后,在经济金融集权体制安排下,活动于农村经济领域内的非正规金融行为,’主要表现为私人之间的互助性借贷,其它形式的非正规金融活动几乎不存在。改革开放后,尤其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农村非正规金融活动范围逐渐扩大,融资规模趋于增加,在这一期间,农户从非正规金融渠道的借款额占其平均年借款总额的比值:全国与东部地区均超过50%,中、西部从90年代开始亦超过50%;而且非正规金融的融资工具日渐复杂,对社会经济影响也越来越大。2.2客观上讲,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期间,市场经济发展仍处于初级水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在时空上表现出不平衡性,必然决定内生于经济发展的金融交易方式差异较大;同时现行的农村正规金融制度设计上的不足,为农村非正规金融存在与发展提供了可能的空间.转型时期,由于经济体本身运行机制的变化,导致过渡时期中国经济商品化、市场化水平迅速得到提高,经济体内市场经济份额快速增加,但这种增长在时间和空间上是有差异的。因此,农村经济结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的变化及其差异,其客观上必然要求农村金融运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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