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本质实存与制作海德格尔对中世纪存在论题及其希腊根源的现象学解析
本质、实存与制作——海德格尔对中世纪存在论题及其希腊根源的现象学解析在《存在与时间》的导论中,海德格尔把对存在论历史进行现象学解析作为其清理存在问题的两项任务之一和全书的第二部分。尽管此书最终未能完成预定计划而止于对此在的时间性阐释,但是1927年的马堡讲座《现象学的基本问题》①对西方哲学史上四个最为重要的存在论题予以了现象学的解析,可谓《存在与时间》的一个延续或补充,并且实际上完成了《存在与时间》所设定的任务,即“以存在问题为线索,把古代存在论传下来的内容解析为一些源始经验”②。在强调解析存在论历史的工作的重要性时,海德格尔表露了一个信念:希腊存在论及其历史通过形形色色的分流与变种直到今天还规定着哲学的概念方式;这种基于“世界”来领会此在和一般存在(Being)的存在论传统把存在论降低为不言自明之事、降低为仅仅有待重新制作一番的材料;这种无根的希腊存在论在中世纪变成了固定教材,在教条式地承受希腊对存在的基本看法的限度内,也留下了经院哲学的印记,通过苏阿雷兹的形而上学论辩,过渡到近代的“形而上学”和先验哲学,最终还规定着黑格尔的《逻辑学》的基调和目标;在这个历史过程中,尽管也曾有特殊的存在领域凸显从而出现不同的存在论题,但因为存在问题在根本上的被遗忘,而不曾就它们的存在之为存在及其存在结构被追问过;现在必须把这僵硬化了的传统松动一下,必须把由传统做成的一切遮蔽打破,返归存在论的基本规定或基本概念最初借以获得之希腊此在的源始经验。③这里所谓的前承希腊、后接近代的“经院哲学的印记”无非是指中世纪有关“本质”(essentia)和“实存”(existentia)及其相互关系的著名讨论。这两个概念在存在论历史上举足轻重,其所代表的区分甚至被视为“作为形而上学的存在历史的开端”,不仅“包含着形而上学思想的一个教本”,而且“指示着存在历史中的一个大事件”。④传统形而上学基于这个区分而将存在(Being)勾述为“什么—存在”(what-being)与“如此—存在”(that-being)这样两个彼此勾连的环节,并视之为自明的、适用于一切存在者(beings)。《现象学的基本问题》对基于这两个概念的中世纪存在论题的解析则试图表明,对存在的勾连环节的这样一种解释方式是错误的,不仅是因为它们源于一个特定的、但未曾被揭示的生存活动的意向性结构和存在领会,而且必定还有不同的方式来区分“存在”的所谓“本质”的方面和所谓的“实存”的方面。例如,在海德格尔看来,就作为此在(Dasein)的人而言,就没有任何通常或传统意义上的“什么”或“本质”,也不在传统存在论的“现成性”(extantness)意义上“实存”。存在者之存在的模式不一而足,“石头”具有的存在模式对于此在是无效的,因为此在的存在模式是“生存”(Existenz)。而既然对存在的环节勾述与存在的不同模式相关,那么中世纪以本质和实存为核心的存在论题并不具有普遍的有效性,唯有予以解构,其他的存在模式方能呈现。为此,海德格尔展示了一种“还原”、“建构”与“解构”层层递进而又共属一体的现象学解释方法:(1)所谓“现象学的还原”,一般而言是要把探究的目光从质朴地、确定地被把握的存在者(beings),引回到存在(Being)、引回到对存在者之存在(Beingofbeings)的理解,具体而言则是还原中世纪存在论题及其传统讨论的内容,预览本质与实存及其差异的传统探究语境和理解视阈;(2)所谓“现象学的建构”,一般而言是根据存在者之存在及其结构筹划这个预先确定的存在者,具体而言则是从客观的历史的观点来追问本质与实存这两个概念的起源,从而返回到作为领会本质与实存的隐秘视阈之此在对存在者的制作行为;(3)所谓“现象学的解构”,一般而言既是对传统的概念的批判性拆解,又是对存在及其结构的概念性阐释或对存在的还原性建构;具体而言则是证明传统对于中世纪存在论题的处理方式之基础的不充分性,从而表明限制与修正这一论题之必要性。⑤一“差异”是哲学进展的标志。本质与实存的“差异”是西方中世纪哲学的标志,也是海德格尔所谓的存在者(beings)与存在(Being)的“存在论差异”产生之前,在存在论上被讨论得最为普遍的“差异”。这一“差异”所表明的不是存在者与存在之间的差异,而是存在者之存在的机制或两个最基本的构成环节,亦即所谓“实存”意义上的存在(beingofexistence)和“本质”意义上的存在(beingofessence)的“差异”:前者表示某个实存的、现实的或现成的存在者“存在/是”(is)的方式,后者则指明这个存在者无论以何种方式“存在/是”(is)都还须是个“什么”或作为“什么”而存在,所以汉语“存在者”的西文对应词既可以是“abeing/existent”,也可以是“awhatis/essent⑥”——“什么性”(what-character)或Sachheit/thingness/物性/实在性作为本质也属于存在者的存在机制(constitutionofBeing)。既然“本质/实存”与“存在者/存在”并不对应,那么海德格尔之前关于前一差异的讨论不可能以后一差异为背景。不难想象,中世纪关于本质与实存的差异的讨论其实着眼于上帝,首先以这一差异对于作为最高存在者的上帝来说意味着什么为前提,这就涉及上帝之为一个无限的存在者的概念与不是上帝的有限存在者之间的区分。本质与实存之间的关系问题必须在无限存在者与有限存在者之间的区分的哲学语境中予以理解。在海德格尔看来,这一点在中世纪最先将形而上学系统化的哲学家苏阿雷兹那里达到了充分的自觉。⑦苏阿雷兹认为,就上帝而言,作为无限的存在者,它是必然的存在者;它不可能不存在/不可能不是其之所是(cannotnotbe);它是由于其自身本质的存在者,现实性属于其本质;它是纯粹现实的,是没有任何可能性的纯粹现实性;其本质就是其实存,实存与本质在这个存在者中完全吻合,所以本质与实存之间的差异的问题当然就不可能在此出现。就所有不是上帝的一般存在者而言,作为有限的存在者,其现实性始终来自于他者,依赖于他者,是有条件的,仅仅通过分有一个自在地实存的存在者而获得其现实性;从而可能性始终伴随着它,因为甚至纯粹现实的但非上帝本身的东西,也总是处于不存在的可能性中;而现实的东西也仍是一种可能的东西,即,它仍有可能不存在或不再是其之所是。因此,实存并不必然属于有限存在者之所是、其实在(realitas)或本质。通常所谓的“什么”(whatness)和“存在方式”(way-of-being)之间的存在论上的区分与组合只属于被造的有限存在者。这就是说,当一个可能的存在者(有限存在者)其实在性被实现,亦即假如这一可能的东西实存了,那么,外在地看,可能性与现实性就在这个存在者中相互归属;可能的东西变成了现实的东西,本质是现实的,它实存。于是就出现了本质与实存的关系问题:一个现实存在者的本质或“什么性”(what-character)与其实存或现实性的有何差异?存在者的实存或现实性如何与其本质相联结最终构成存在者?这一存在论问题要求我们首先清晰地界定何为“本质”,何为“实存”。无疑,尽管这里要讨论的是,不是上帝的有限存在者(ens)及其本质(essentia)与实存(existentia),但是对它的阐明不能不以作为完满存在者的上帝概念为取向,以“非被造的存在者”与“被造的存在者”的区分为先决条件(82)。1.ens(存在/存在者)在经院哲学的代表托马斯·阿奎那和苏阿雷兹那里,一般存在论的对象乃是所谓的客观性的存在者/存在概念(conceptusobjectivusentis/theobjectiveconceptofthatwhichis),它是诸存在者本身中的共相,所有存在者所共有的存在方式或特征;就它只关乎存在而撇开与任一特殊存在者的关系的全然抽象性而言,这个ens直接译为“存在”也无不妥,何况在海德格尔之前,“存在者”与“存在”除了普遍/抽象和特殊/具体之外并无本质的区别。这个存在(being)概念向来被视为最抽象空洞、最简单纯一的概念,也是最不确定、最单纯、直接的概念,直接的无规定的东西(theindeterminateimmediate)(黑格尔)。对于这个最普遍和空洞的概念,定义是不可能的。苏阿雷兹说我们只能借助于某种描述来阐明存在(ens/being)。不过在这个ens那里,具有严重理论后果的事实是,从语言形式上看,ens具有双重性,正是这一语法形式上的双重性直接为本质与实存的区分提供了语言学基础。和英文中的being一样,一方面,拉丁语词ens是动词sum、existo/Iam的现在分词;据此它意指现成性、实存和现实性,属于某一个东西;但另一方面,ens也可以作为名词来理解,意指的不是某种有实存的东西而是具有一种确定的实在性的实存者;占据核心的是res/Sachheit/thingness,亦即存在者的实在性/什么/本质。或许,在语言学相对主义者看来,中世纪存在论题——甚至整个西方传统存在论——恰恰就源于ens/being/存在的两种含义的特殊的结合⑧:作为一个分词,它表达了一个存在者为一种存在方式(wayofbeing)所规定,所以分词义强调了实存(existentia)维度;反之,名词义强调本质(essentia)的因素。2.essential(本质)比较而言,无论在拉丁语言还是拉丁思想中,ens与essentia的关联要较ens与existentia的关联更为直接和密切,从而也更容易被洞察到。我们被告知,ens(being)与res(thing),尽管意谓不同但又是可互换的:“每个存在者都既是一个ens又是一个res:它有存在(being)并且它有这样那样的存在(being)”(85)。关键是如何理解拉丁词res,一般词典的释义相当笼统(如德文的Sach,英文的thing,中文的“东西/事物”)甚至对立(一方面指“具体事情”,另一方面又指“事情的本质”),但就中世纪以及近代的用法而言,似应严格地理解成essentialrealis(实在本质)或essentia(本质):具有实在内容、什么性(whatness)和物性(thingness)的本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汉译者以带有“实/实在”或“真/真实”等意味的语词来翻译res,real/realness,realitas,true,truth所可能产生的混淆绝不亚于being之被译为“在/存在”“有/存有”或“是”所产生的困难。和汉语词“实”⑨或“真”⑩所蕴涵的当下直观的具体性相反,“real/realness”或“true/truth”首先指称与“实存”(existence)相对立的“本质”或话语和命题的有效性,而“atrueman”(一个真的人)这样的说法反而是一种“比喻”!(11)而从阿奎那对属于每个存在者的“物性/thingness/realitas”的界定可以清楚地看到中世纪用来指称“物性/thingness/realitas”或“本质”(essentia)的不同语汇——quidditas(whatness),quodquideratesse(wesen,essence),definitio(界定,定义),forma(形状、外观、面貌),natura(起源)——都可以回溯到古希腊的相应的存在论基本概念。海德格尔似乎对中世纪经院哲学术语的原创性没有太高的估计,反而视之为古希腊的翻译而已。较为常见的是quidditas(whatness/什么性),来自疑问代词quid(what/什么),亦即当我们就一个存在者提问“Quidest?(拉丁语)/tiestin?(希腊语)/Whatisit?(英语)/它是什么?”时答案所要指向的那个东西。诸如此类的追问在柏拉图对话中比比皆是,亚里士多德则更精确地将这个“什么”表述为totieneinai,苏阿雷兹对应的拉丁译文quodquideratesse的中文意思是,每个事物在它成为现实的之前在其物性中已经曾是(was)的那个东西。这两个概念中最引人注目同时又最不可思议的就是其中的未完
本文标题:本质实存与制作海德格尔对中世纪存在论题及其希腊根源的现象学解析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37827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