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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延初级中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升我校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师资队伍,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以及市县教育局有关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文件精神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原则1.师德考核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2.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级。二、考核对象师德考核的对象是本校中所有被聘任为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人员。三、考核内容与等级的确定1.师德考核重点内容为“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5个方面。“终身学习”考核按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规定执行。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考核得分89-60分的为合格;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四、考核组织工作学校成立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及教师代表组成。五、考核时间与程序1.师德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年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2.被考核教师对照《秀延初级中学教师师德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上交学校考核领导小组。3.被考核教师以年级组为单位作师德述职报告,并组内打分。4.考核领导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讨论,打分并确定考核等级。5.考核领导小组向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应在7日内提出复核意见。6.学校师德考核结果报教育局。六、考核结果的运用1.师德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个人年度考核的基本条件,师德考核“优秀”是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的基础条件;师德考核“合格”的教师,其年度综合考核定为“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其年度综合考核定为“不合格”。2.师德考核“优秀”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评选骨干教师称号,培训进修等方面有优先权。3.师德考核为“不合格”的教师,分别在一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不得参加评优评先、不得评选骨干教师称号。4.师德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档案。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认定为不合格:1.在教育过程中,有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2.在备课上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组织考试、课外活动等教学环节中敷衍塞责,造成责任事故的;3.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4.利用职权索取、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5.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学辅导材料或其他商品,从中获利,造成不良影响的;6.违反规定,热衷于有偿家教,或组织动员学生参加各类文化课补习班并从中获利,产生不良影响的;7.参与黄、赌、毒等政府明令禁止的活动,被有关部门立案查处的;8.一年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的;9.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10.其他违法违纪,违反社会公德,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教育声誉行为的。八、本考核办法解释权归校长室。
本文标题: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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