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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欠缺与构想[摘要]对于高校来说,反腐倡廉已经不是一个理论层面的问题,而是一个具有强烈现实意义的实践命题。目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正处于体制变革、结构调整、利益变动和观念变化的历史阶段,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有着不少缺陷和漏洞,存在着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高校在不断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同时,也受到各种消极思潮、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影响,一些部位和环节腐败现象易发多发。这些情况表明,高校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关键词]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欠缺构想十八大会议报告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1]因此,新形势下高校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也要加大力度,完善监管措施。此外,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不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关键是深化改革、创新制度。要在教育、管理、监督、预防、惩治这五个方面加大制度创新力度。一、新形势下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当前高校反腐倡廉建设面临五大“挑战”:一是伴随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剧,意识形态领域渗透与反渗透斗争对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新挑战;二是伴随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统一思想意志对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新挑战;三是伴随教育改革发展加快,保证政令畅通、维护教育公平和稳定对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新要求;四是伴随高等教育规模扩大,加强对高校管理监督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新要求;五是伴随高校领导干部年轻化,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的任务更加繁重,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新要求。[2]随着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来临,经历十年改革开放的巨大推动,中国社会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国家实力增强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中国不是被自己认定,而是被国际社会普遍承认,成为了一个强大的、有着巨大发展潜力的经济大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了自己巨大的作用。人们在歌颂改革开放伟大成就的同时,也痛苦地发现了“刘青山”、“张子善”的幽灵在神洲大地消失了几十年之后复活了。党内的腐败分子似乎在疯狂地孽生着、滋长着。他们危害着党的健康肌体,危害着国家的发展进步,危害着党和人民血肉相联的关系。近年来,发生在高校的腐败案件呈上升趋势,数量之多,金额之巨,情节之恶劣,涉案人员职务级别之高,都是过去所没有的。武汉大学贪腐大案曝光。该校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因涉嫌在基建工程中巨额受贿被捕。据媒体报道,此案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近年揭出的罕有大案,牵涉多人,震惊教育界。此外,近年来多次高校贪腐案件已让人们有了相当的心理准备。比如,武汉理工大学原副校长李海婴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三罪,涉案总金额达1400多万元;同济大学原副校长吴世明犯受贿罪获刑10年;南京财经大学原副校长刘代宁受贿78次,被控受贿金额160余万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副校长李汉昌涉嫌受贿78万元受审;广西大学附中原校领导班子贪污受贿被“一锅端”,全部获刑。可以说,此类案件的频发说明部分高校管理人员已渐成涉贪高危人群,而有些高校贪腐积弊之深也已引起公愤。看到这,我们头脑中不禁被一个问题所缠绕:高校腐败为什么能够成为腐败高发区呢?二、新形势下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不足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当下,随着经济的发展,反腐倡廉工作,对我国高校更新的党风廉政建设体系与工作机制提出了更新的要求。尽管高校的违纪现象只占少数,但这少数的现象,大有“一粒老鼠屎,毁坏一锅粥”的势头,极大的损害了高校的社会形象,影响了高校的正常工作和教育环境。因此,为了更好的防范高校腐败,我们就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不足之处。1、思想认识方面的欠缺高校作为神圣的知识殿堂,在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有些领导干部和教师认为高校的干部学历层次、职称比较高,综合素质比较好,出现腐败情况的可能性不大,问题不是太严重。因此,在人们思想认识当中,缺乏对高校腐败问题的警惕性和预见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高校腐败问题不断暴露,更有一些党员干部放松了对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改造,背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滋生了拜金主义、官僚主义的思想等。这些思想认识的模糊性与松懈性,使高校当中少数人不能正确处理改革过程中的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滋生了腐败心理,助长了腐败行为。因而在思想上认识不到位,没有对其引起足够的重视,同时,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也缺乏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目前教育系统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呈多发趋势,形势不容乐观。2、工作机制的相对滞后要治理腐败,我们即要治标也要治本。要做到治本,就要找到腐败的根源问题。腐败的根源来源于制度的不健全与落后。在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资金筹措多元化,经济往来和资金额不断增加,高校管理内容与层次、办学形式多样化、复杂化的形势下,制度建设往往落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从而形成了制度管理的漏洞。譬如,财务制度、审计制度、招投标制度的不完善,形成了制度上的空白,为高校腐败案件的发生提供了机会。特别是像我校这样一个新兴的二本院校,正有着欣欣向荣的发展势头,把扩大学校规模、使学校教学质量上层次、上位次作为我校发展的硬道理,把学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更需要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重视。3、组织监督体系的不完善一些高校组织监督系统的不完善,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着弊端和薄弱环节,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不到位,也是形成腐败问题的原因之一。只在事后“亡羊补牢”或存在存在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而不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网络,使得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的规范,权力运行的过程不透明,致使监督工作没有依据,监督无从下手;有些高校由于制度本身存在缺陷,没有可操作性,监督工作流于形式,有时甚至成为有些人腐败的挡箭牌;有的高校组织监督管理权限不明确,存在着“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乏力,下级监督不了”的问题,客观上也造成组织监督的缺失。一些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怕得罪人,影响个人前途,不敢监督或放弃监督,致使某些不良现象和不正之风得不到及时有效地制止。这种种监管的缺陷,造成了监管体系的不完善,最终滋生了腐败。4、惩处力度的不够些高校虽然做到了思想上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对腐败现象也有具体的监管制度和处理方式,但处理方式的力度不够,反而让更多的腐败分子毫无顾忌,甚至变本加厉。惩处力度的根源主要出现在一下几方面:一是怕有人被查处,影响学校声誉,从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二是考虑到查处者对学校的贡献,因而在责任追究上不能依法办事。三是纪检人员怕得最上级、得罪同时,在查处腐败问题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5、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在市场化、多元化的形势影响下,高校与社会的联系越来越密切,特别是在经济领域的关系愈来愈紧密时,给高校的管理带来了越来越多消极负面的社会不良之风。从而出现了“校园净土”不净,“清水衙门”不清的现象。[3]三、新形势下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构想我校作为刚刚起步的二本院校,新形势下,我校的廉政文化建设应该充分了解当前各高校的发展形式,对他们的廉政文化建设制度与思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走具有我校特色的廉政文化的新道路。1、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化廉政教育底蕴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反腐倡廉,必须关口前移,重在教育,防范在先”。[3]思想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要提高党性修养,必须进行思想教育。面对严峻的形势,抓好高校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从思想上筑起一道拒腐防线,显得尤为重要。进一步加强教育,以信念、法纪、道德教育为先导,大力宣传高校反腐倡廉精神,形成反腐倡廉自律机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及上级对廉政文化建设的指示,同时结合学校自身情况做好精神传达工作。二是教育活动要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把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纪律教育结合起来,把专题教育、群众评议与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努力在高校营造出自觉学习和掌握法规制度、坚持和维护法规制度的良好氛围。通过思想引导、规范行为和营造氛围,构筑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的防线。三是要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做好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真真切切的通过自身实际行动进行宣传,从而使更多人明白党风廉政教育的实际内涵。2、坚持依法治校,构建规范的管理机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正式写入宪法,依法治国成为国家的治国方略,依法治教已成为党和政府管理教育的基本方针,而依法治校也应成为21世纪高校管理的基本模式。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完善防治腐败体制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5]。责任审计制度、干部任免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大额物资采购和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制度等,各个单位和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整合和规范办事流程。高校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契机,逐步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三项谈话制度、述职述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校务公开制度、采购制度、招生监察制度等,这些制度基本涵盖了高校党务和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这些制度的实施,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保证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勤政务实,对于端正党风、政风、校风起到了较好作用。无论在高校的内部治理,还是在高校的外部保障中,法治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坚持依法治校是实现党领导高校的最优方式,是尊重教育教学客观规律、增强高校管理科学性的必要途径,也是建设现代大学最有效的制度安排。依法治校,实现和保障教职工直接管理学校的民主政治权利,实行依法管理,民主决策,改变了过去个别领导说了算的观念,可以有效避免决策的随意性,从制度上预防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滋生。3、完善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党风廉政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监督检查,是高校反腐倡廉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高校腐败案件高发,固然反映了高校官员信念丧失、自律不严的一面,但也强烈折射出高校反腐机制的脆弱与疲软。高校党政应突出加强对这些重点部门的监管,健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既要“惩治于既然”,更要“防患于未然”。一是实行重点岗位轮岗制度,加强对重点部门权力运行的制约,确保他们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保护好干部,维护好学校的利益和学校良好形象。二是严格执行经费审批程序,限定超过一定数额的经费审批必须由领导班子会议决定,加强对大额资金使用的控制,规范各类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三是执行高校各部门、各单位公务公开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源头上堵塞漏洞,规范管理行为。四是强化民主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实行情况通报制度、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制度,上级党组织经常听取与业务工作、服务对象相关单位和师生员工的意见,客观评价、考核重点部门的工作和廉政建设情况。同时要进一步创新监督手段,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构筑网络监督平台,通过开展干部网上测评、在线举报等形式,促进群众和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良性互动,切实增强监督的广泛性和时效性,并通过监督网络平台,发挥预警作用,提高监督实效。4、强化学术道德建设,预防学术腐败“学术腐败”或学术界腐败应指学术界在项目、奖项、职称及其分级、荣誉称号等方面拉关系走后门、行贿受贿、以权谋私等与权力有关的不轨行为。在市场化经济的催使下,学术腐败现象在高校日益严重起来。预防和改善高校学术腐败现象,应该有重点地加强高校学术治理。要改革高校现行学术管理体制,坚决实行官学分开;坚决实行学术社会化评审和异地评审;确立高校学术的崇高地位,避免以行政取代学术。要健全学术批评机制,倡导健康的学术批评氛围,通过不断地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得到正确的结论。5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