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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3版)法律部分要点
SummarizedbyLSY第五章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第一节法律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一、法律的词源《说文解字》法刑通用《尚书》公平裁判我国古代“法”除与“刑”通用外还往往与“律”通用1、广义的法律:指法律的整体,主要包括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2、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二、法律的一般含义3、法律的一般含义:①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②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体现③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三、法律的历史发展4、法律的历史发展:奴隶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资本主义制法律(原始社会没有法律,只存在习惯)→社会主义法律5、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制度:可以分为大陆系法律和英美法系法律。(1)大陆系法律又称罗马系法律、民法法系、法典法系等,仿照《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的样式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法律制度的总称。欧洲的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和拉丁美洲、亚洲许多国家的法律都属于大陆系法系。(2)英美法系又称英国法系、普通法系、判例法系,是承袭英国中世纪的法律传统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制度的总称。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的法律制度均属于英美法系。6.资本主义法律的基本特征:(1)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2)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契约自由原则;(3)与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7.社会主义法律的科学理解:社会主义法律是新兴的法律制度。社会主义法律是以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上层建筑,是社会主义关系本质要求的反映和表现。历史进程两个重要特点:由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所创立的;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8.社会主义法律的意义:是人类历史上唯一以公有制为基础,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为历史使命的法律制度。第二节社会主义法律精神一、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9.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1)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2)法律的实质内容: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SummarizedbyLSY二、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10.规范作用:指引(最首要)、规范、评价、强制、教育作用。11.社会作用:(1)确立和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2)确立和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3)确立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4)推动社会改革与进步三、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12、法律的运行过程:法律制定(立法)、法律执行(执法)、法律适用(司法)、法律遵守(守法)(1)法律制定: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全国人民大会的立法程序:提出审议表决公布(2)法律执行:→主体: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基本原则:合法性合理性信赖保护效率(3)法律适用: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司法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4)法律遵守: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和权力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在社会主义国家,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是守法的主体。第三节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一、我国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1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宪法的作用)14、宪法的特征:①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②效力上宪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③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先发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1/5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2/3多数通过。15、宪法的基本原则:①党的领导原则②人民主权原则(国体——人民民主专政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③人权保障原则: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④法治原则(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⑤民主集中制原则。(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二、我国的国家制度(6个)SummarizedbyLSY1、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国体——国家性质):→宪法规定: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在中国具体历史条件下的表现形式;→民主与专政是辩证统一的。→国体即国家性质,是国家的阶级本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17、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政权组织形式):→根本政治制度→政体即政权组织形式,是指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实现国家‘’,权力的政权体制,是形成和表现国家意志的方法。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关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人民政协)——重要机构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我国采取的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5、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城乡基层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是基层民主的主要实现形式;6、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包括:全民所有制(国有经济)和集体所有制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1.公民: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国公民)1.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权利):①平等权(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和基础)②政治权利和自由(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⑤监督权(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或检举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⑥社会经济权(物质基础,包括: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和物质帮助权)⑦文化教育权⑧特定主体权。3.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宪法义务):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②遵守宪法和法律。③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④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⑤依法纳税。⑥其他义务。(如夫妻有计划生育义务;父母有抚育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第四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标志:从无到有、从初步形成到基本形成再到形成,然后经过不断完善趋于更加承受的过程。P141-142SummarizedbyLSY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P142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五个方面)p142-143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定义(四个层次):①以宪法为统帅,②以法律为主干(全国人大行使国家立法权),③以行政法规、(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④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门组成的有机统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p145-147→社会法中——社会保险法,包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项保险制度。→刑法基本原则——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相适应。刑罚种类: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还确定了其他十类犯罪行为及其刑事责任→诉讼法律制度——国家司法活动;非诉讼法律——仲裁机构或人民调解组织包括:刑事、民事、行政、仲裁等仲裁的基本原则:自愿、仲裁独立、一裁终局第六章树立法治理念维护法律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我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现在,我国以宪法为核心,以涵盖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等7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3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力地保障和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第一节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whatwhyhow)一、重要意义: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定义P152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义(三个意义)P1533.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特征:鲜明的政治性、彻底的人民性、系统的科学性、充分的开放性。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1.基本内容: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核心内容包括四项基本要求(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收法)、执法为民——本质要求包括三项基本要求(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文明执法)、公平正义——价值追求包括两个基本要求(立法公正和执法公正、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①执法公正的要求:合法合理原则及时高效原则程序公正原则②实体公正: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之设定,分配的结果是否正当合理。③程序公正: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之设定,分配的过程或程序是否正当合理。服务大局——重要使命把握大局是服务大局的前提,围绕大局是服务大局的基本保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全体人民摆脱贫穷罗霍最终走上小康和共同富裕)、SummarizedbyLSY党的领导——根本保证内容包括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三、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p156第二节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一、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含义和特征法治思维方式和人治思维方式有着根本的区别1.法治思维方式的定义P1592.法治思维方式的四个特征P159-160(法律至上、权力制约、人权保障、正当程序)法律之上:普遍适用性、优先适用性、不可违抗性权力制约: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人权保障:人权的法律保障包括宪法保障(前提和基础)、立法保障(重要条件)、行政保护(关键环节)、司法救济(最后防线)正当程序:具有中立性、参与性、公开性、时限性等基本特征二、正确理解法治思维方式(1)民主与法制(民主是法治的基础,法制是民主的保障)、(2)权利和权力(权力来源于权利,权力服务于权利,权力应当以权利为界限,权力必须受到权利的制约)、(3)权利和义务(结构上的对立统一;总量上的等值关系;功能上的互补关系)、(4)自由与平等(有对立也有统一)、(5)实体与程序(实体法*民法、刑法、行政法*与程序法*诉讼法*的关系;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关系)三、培养法治思维方式的途径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第三节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一、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1、社会主义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权威和尊严,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2、法律权威: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而言的,指法律的不可违抗性。3、法律权威的树立主要依靠法律的外在强制力和内在说服力。二、保障法律的至上地位(5点)推进依法执政、提高立法质量、严格规范公正执法、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三、努力成为法律权威的坚定拥护者(3点)树立法律信仰、引导他人尊重法律权威、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第七章遵守行为规范锤炼高尚品格第一节公共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SummarizedbyLSY一、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1、公共生活的四个特征:①、活动范围的广泛性。②、活动内容的公开性。③、交往对象的复杂性。④、活动方式的多样性。P1712、公共秩序的含义P172由一定规则维系的人们公共生活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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