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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实施细则
26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实施细则为了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根据党章和党的基层党组织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准备工作1.决定换届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应按时进行换届选举,任期届满三年时,由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经集体讨论作出换届选举的决定。2.请示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作出换届选举决定后,向党委提出书面请示。书面请示应包括换届选举的理由、时间、下届委员会的委员名额和组成结构,以及工作方案。书面请示由党委组织部受理。总支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5人;直属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人。3.党委批复党委在对书面请示进行审议后,提出是否同意的意见,并发文批复。4.着手筹备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在收到批复后,着手筹备工作:(1)制定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包括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产生办法和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2)组织党员学习《党章》,进行换届选举前的思想动员和部署;(3)起草本届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报告;(4)审定本总支(直属支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名单。二、组织推荐产生候选人1.经公开推荐,产生公开推荐人选(1)由本届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向党员群众公布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的任职资格条件、职数和结构要求。(2)由本届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推荐。公开推荐包括推荐委员会的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组织推荐可以由本届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和下属党支部、党小组推荐,必要时校党委可推荐书记、副书记;党员推荐可以召开本总支(直属支部)党员大会,发出《党员公开推荐表》,由党员(含预备党员)进行无记名推荐;群众推荐可以召开群众会议,发出《群众公开推荐表》,由群众进行无记名推荐;27个人自荐由党员本人向本总支(直属支部)索取并填写《个人自荐表》,进行自我推荐。(3)由总支(直属支部)对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中提出的所有人选进行统计,并根据任职资格条件,提出初步资格审查意见,报校党委组织部复审。经复审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为公开推荐人选。2.经民主推荐,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1)由本总支(直属支部)分别组织党员、群众,在公开推荐人选的范围内,民主推荐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按多于委员名额1人的差额比例推荐;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按等额比例推荐。(2)总支(直属支部)在满足委员会结构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民主推荐中多数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按多于委员名额1人的差额比例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按等额比例提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报党委(组织部)。3.经组织考察,确定侯选人预备人选(1)候选人初步人选经党委同意后,党委组织部负责对提出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中的处级干部进行考察,总支(直属支部)负责对处级干部以下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报告。考察时,对候选人初步人选中的现任委员、书记、副书记,可同时进行民主测评。(2)根据考察结果,党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按多于应选委员名额1人的比例,研究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等额比例确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发文批复,由总支(直属支部)提交党员大会确定为正式候选人。三、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正式选举1.党员大会的一般议程为:表决通过大会议程;审议通过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报告;审议通过选举办法和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推选监票人、计票人;投票选举。2.选举可根据本总支(直属支部)实际情况选择以下办法:(1)由党员大会直接一次选出委员、书记、副书记。(2)由党员大会先选出委员,然后再直接从当选委员中选出书记、副书记。四、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党员大会直接选出委员、书记、副书记后,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确定委员会分工(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的工作职责)。五、报请审批281.由总支(直属支部)向党委提交党员大会和当选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情况报告和请示。报告内容包括:换届选举过程情况;党员大会和当选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出席情况、选举结果(含得票情况);委员会成员职责分工等。2.经党委常委扩大会议讨论批准,发文批复。六、文件归档1.党委组织部负责上、下行文和考查材料的归档;2.总支(直属支部)负责换届过程所有文件的归档。七、参照规定1.总支下属的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参照本程序进行。2.学生党支部的换届选举过程中的请示和报告等由所属党总支负责把关审批和发文批复,党委组织部负责指导、监督和选举结果备案。3.教职工党支部委员会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须经党委同意,选举结果须报党委批复。八、本细则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本细则相抵触的,以本细则为准。
本文标题: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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