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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所有的文献观点:1、北极航道的法律地位存在争议,加拿大和俄罗斯坚持认为北极航道不属于国际海峡,北极航道所处的水域属于国家内水,不能适用无害通过的通行制度;但是美国和欧盟等成员则坚持认为北极航道属于国际海峡,北极航道所处的水域不属于国家内水,应该适用无害通过的通行制度。《北极航道法律地位研究》一书中,作者赞同后者观点,同时指明未来北极航道立法的发展趋势是海事法方向,航行自由是大势所趋。(《北极航道法律地位研究》)2、海洋环境保护是加拿大和俄罗斯管控北极航道的强大法理依据。(《北极航道法律地位研究》、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34条在北极海洋环境保护中的适用)3、气候变化等因素对于北极环境带来严重影响,引发了北极生态问题。(《北极生态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北极环境问题及其治理》、《北极环境问题及其治理》、English)4、现有的涉及北极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国际条约中适用于北极地区的有关制度、直接用于北极的相关条约和文件以及北极八国的国内法规定。(《北极生态保护法律问题研究》)5、现有涉及北极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构建存在严重问题:其一、存在严重的法律冲突;其二,缺乏对生态系统整体观的认知;其三,北极生态保护以“软法”为主,法律执行力大大折扣。(《北极生态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北极法律的生态化途径》)6、南极模式北极化是不可行的。(《海洋法视角下的北极法律问题研究》、《北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7、中国在北极地区存在广泛的北极利益空间,这些利益包括科学考察利益、航道利益、资源利益以及环境利益。因此中国应该保障和拓展自身的北极权益:其一,充分利用气候变化的途径和渠道;其二,积极参与北极国际立法。其三,借力国际组织增强话语权。其四,加强与航道沿岸国的法律协调。其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内立法。(《海洋法视角下德北极法律问题研究》、《保障我国北极航道权益的法律问题探析》、《北极法律问题的气候变化视野》)8、软法在北极法律制度中存在特殊的价值和作用,过早否认软法制度是不可取的做法。(《“软法”在北极法律规制中的形式与作用》、《北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9、《斯瓦尔巴德条约》的缔结为解决加拿大以及俄罗斯对北极航道的管控与航行自由之间的冲突问题提供了一种新型的思路。(《斯瓦尔巴德条约》与我国的北极利益)10、北方海航道对于苏联以及后来的俄罗斯而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一直以来,苏联以及后来的俄罗斯都对北极海航道进行十分严苛的管辖活动。时至今日,北方海航道在通往国际航道的路上依然困难重重。(《北方海航道政治与法律问题探析》、English)11、极地航行容易引发一系列环境问题,对于北极生态保护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北极海运对北极生态环境的影响及对策》)12、为了应对极地航行对于北极生态环境的严峻挑战,我们应该早做准备:其一,完善监测预防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其二,加大生态研究,建立特别敏感区域;其三,完善法律体系,发展绿色技术。(《北极海运对北极生态环境的影响及对策》)13、国际海事法律涉及北极海运的条款包括航行安全、环境保护、船员管理等内容。这些条款有的以条约法的形式出现,有的以航行标准、导则等软法形式出现。(《北极航道利用的国际法问题探究》)14、一味关注北极航道的航行功能会影响北极航道的脆弱生态;但一味强调环境保护而对北极航道通行进行不合理限制则会影响正常的航道利用,这就形成了北极航道航行与北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为此有必要对北极航道通行中的环保限制问题进行一定的思考。(《北极航道通行中环保限制问题的法律思考》)。15、对于中国而言,目前距离充分利用北极航道依然有相当的距离,中国利用北极航线面临的挑战主要包括:其一,北极航道的法律地位问题依然处于争议之中。其二,北极地区部分沿岸国家,尤其是俄罗斯和加拿大,在国内法之中针对北极航道的通行制定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形成了对于北极航道通行的巨大障碍。其三,与世界其他海洋强国相比,中国的极地航行能力依然竞争力不足,参与北极航运的能力相对薄弱。16、对于北极环境法律制度的完善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其一,改进北极理事会结构,包括附属机构的合并或运作方式的改进,弥补其职能上的空白;其二,加强气候变化对北极环境影响的考量以及应对,促进环境法律原则的实施,持续、重复、充分的传播;其三,改进并落实北极环境保护战略(AEPS),从而使其稳定为治理北极环境、具有约束力的习惯法,是未来北极环境治理的可能路径。(《北极环境治理的法律路径分析与展望》)17、北极航行存在巨大安全风险:一直致力于“北极风险管理”研究的DNV(挪威船级社)在2012年的报告中列举了北极通航与海上作业的八大风险,其一,极端低温环境对船舶和海上作业平台设备的抗寒强度产生重大影响;其二,漂流的海冰和设备严重结冻,在一年的大部分时间都难以消失;其三,在对北极复杂、无常、多变的天气状况未真正了解和掌握的情况下,隐藏的不确定因素突发;其四,长时间的极夜黑暗或光、噪音和振动,易使船员和作业人群的心理情绪低落、抑郁;其五,易受伤害影响的环境以及认知不足需要加大风险防范的措施;其六,船舶和海上作业设备一旦漏油特别是极夜期间,不仅检测难度增加,同时,目前各国还不具备冰油回收技术;其七,船舶发生危险时的人员逃生、疏散和救援,在很长的距离、黑暗和海冰的条件下,目前单一的解决方案并不适合;其八,缺乏知识和技术的所有开采和航运活动都会给北极的生态保护带来风险。(《北极航运:高商业价值下不可忽略的安全风险》)18、西北航道对于加拿大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加拿大十分重视对于西北航道的管理活动。这些管理活动中所蕴含的思想以及具体的做法对于中国而言同样具有启示作用。(《加拿大的北极环境政策研究》)19、极地规则的出台对极地航行安全以及极地环境保护而言具有十分突出的意义。但是极地规则本身依然有待进一步的完善。(English)整理出一个逻辑结构:一、巴黎气候大会的召开使得气候变化的问题重新成为国际热议的话题。近年来,气候变化的问题日趋严重,对于北极航道的发展以及北极环境保护都产生了突出的作用,使得北极航道以及北极环境保护的主题重新回到了人们的视野之内。本文重点从北极航道、北极环境以及北极航道与北极环境相互关系三个方面着手进行研究文献综述。(一)北极航道研究重点(对于北极航道而言,研究重点聚焦于:1、北极航道本身的法律地位问题;2、加拿大和俄罗斯对各自航道部分的管控问题;3、北极航道的海事法问题;4、北极航道与中国的自身权益)(二)北极环境研究重点(对于北极环境而言,研究重点聚焦于:1、严重的北极环境问题;2、北极环境现有的法律制度及其完善)(三)北极航道与北极环境关系问题研究重点(对于北极航道与北极环境之间相互关联的研究重点表现为:1、极地航行对北极环境提出挑战;2、北极环境保护与北极航行自由之间的衡平问题)二、北极航道研究重点(一)北极航道本身的法律地位研究11、北极航道是否属于国际海峡2、北极航道水域是否构成内水3、北极航道适用怎样的通行制度(二)加拿大和俄罗斯对各自航道部分的管控问题1、加拿大和俄罗斯管控北极航道的法理依据22、加拿大对西北航道的管控183、俄罗斯对北方海航线水域的管控10(三)北极航道的海事法问题1、极地航行存在严重风险172、极地航行海事法制定现状133、对极地航行规则的重点研究19(四)北极航道与中国的自身权益问题1、北极航道的中国权益72、中国利用北极航道的困境153、中国实现北极航道权益的路径712三、北极环境研究重点(一)北极环境问题严重3(二)北极环境现有法律制度及其完善1、北极环境问题现有法律制度482、北极环境法律制度的缺陷53、北极环境法律制度的完善616四、北极航道与北极环境关系研究(一)极地航行对北极环境提出挑战11(二)北极航行自由与北极环境保护间的衡平问题14五、尚未研究的领域思考(一)(二)(三)1、过度捕捞导致北极地区的鲸、海豹以及其他的渔业资源大幅锐减。2、来自于北极地区之外的污染活动通过大气循环最终对北极形成跨界污染影响。3、永久有机污染物的污染4、石油污染活动5、重金属污染6、放射性污染7、酸雨污染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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