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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耳的”老舍——论老舍作品的音乐美范亦毫内容提要老舍作品的美,不仅能从阅读中感受出来,还可从朗诵、倾听中品味出来。语音清亮,节奏明快,轻重有度,声调和谐,时时体现着与内心一致的律动,是老舍作品又一种独特的美。这种美,既源于悠久的北京话和旗人“全民族艺术化倾向”的熏陶,又得力于老舍对语音美的敏感和重视。关键词老舍;北京话;旗人;声调;轻声;律动一、要用耳朵听老舍读老舍,读出声来是必要的。当然啦,最好是用北京话,而且是跟老舍差不多的北京话,那—你就进入了一个音乐世界。那是美,是享受,艺术的。你会从听觉,从语音的角度感知并逐渐发现老舍语言的妙处和很特别的魅力。你会觉得舒服,舒服得入神,舒服得有点儿醉意。在醉于这种境界的当儿,你会认为简直没有必要去分析,去琢磨,去发现那个“为什么”。可不是吗,我们爱听一首好曲子,好歌,难道还要用分析来帮忙吗!理性的闯入往往会破坏、支解了美的意境。不光是听觉的舒服,你的嗓子,全部的发声器官,都觉得畅快,像唱一首你最喜欢唱的而不费力气的歌。就是不出声,默读,嗓子也能有快感。这大概是因为默读的时候,发声器官也在不自觉地随着运动吧?我曾经宣称“读老舍,能润喉”,是认真说的,不知有没有人反对。后来,碰巧在《出口成章》里,我高兴地看到老舍自己说的话:“好文章不仅让人愿意念,还要让人念了,觉得口腔是舒服的。”怎么样?老舍也支持我的感觉,我有点得意自己的发现。二、一个外国人,这样“听”其实,听老舍,这算不得什么新鲜的看法,我曾问过,不少人有同感。不光中国人,外国人也能进入这个美感享受的境界。大家都知道,日本有位著名的教授中山时子先生,她是研究中国语、中国文化的老前辈,今年有80岁了。中山先生主办了个中国没有过世界也少有这么长寿的读书会,名字叫“老舍读书会”。它1951年成立,2001年3月,中山先生率团到老舍的故乡北京庆祝了它50周年生日。五十多年来,一批又一批,一代又一代,每个周末,大家聚在一块儿,读老舍。这个读书会,除了要了解老舍,读懂老舍的书,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是“听”老舍。中山先生聘请中国人当讲师有三个条件:一,有学问;二,不会日语;三,漂亮的北京话。这第二条和第三条很别致,有了这样的条件就保证了他们的“听”老舍。一个外国人,五十多年如一日,每周日必亲自主持,坐在学员堆里,微微地闭着眼,在听,在那儿咂摸,像一位京剧的行家在品味青衣名角的咏叹调,像一位音乐鉴赏家陶醉在帕尔曼的琴声里。每当我想到这情景,脑子里就跳出两个字———知音。能这样地听,当然,因为老舍值得这么听。三、双重的“天赐”生在北京,生为旗人,算是得了双重的“天赐”,对老舍的语言来说。老舍的悦耳,一个基本的原因就是作为原材料的北京话是一种在音乐性上特别讲究的方言。不能否认,各种方言都有它自己的音乐美,乡音什么时候对本乡本土的人都有一种亲切的魅力。但北京话有与众不同的地方,唯独它经过了作为官话和国语的几百年格外的打磨和提炼。有没有这个过程是不一样的。北京话在元代就被定为“四海同音”的“中原之音”。明代已经被称为官话。清代的雍正明令全国官吏和参加科考的读书人都必学官话。民国时期北京话再次被定为国语的标准音。这个过程其实是互动的。一方面,全国,首先是广大知识者学北京话,说北京话;而反过来,四面八方的一代又一代的知识者又不断把他们继承和掌握的中华民族文化的精华反哺给北京话,潜移默化地丰富、梳理、调整、规范北京话,改造和提升着它,使它更悦耳动听,更完善。从这个意义看,北京话的音乐美也是北京人和全中华民族历史性的共同创造。老舍虽然一出生就多灾多难,营养不良,可是他生在一个语言宝库当中,喝着北京话的奶水长大,这方面的营养特别丰富,可算是一个“天赐”吧?老舍又是个地道的旗人。旗人入关前本是个游牧民族,文化上没有优势,入关后它把自己给改造了。八旗制度、铁杆庄稼把这个民族的偏好挤向了艺术领域。作为满人又是满族研究者的关纪新先生说:“满族人自清初定都北京起三百年间,先是基本上放弃了满语,随即对京城流行的汉语,进行了极具耐心和极大程度的改造,京腔京韵是经过了一代代视语言为艺术的满人们的把玩、锤炼,才变成后来这么清爽、悦耳、富有表现力的。”[1]改造北京话,如果完全归功于满族,概括得稍有点不全面,但关先生指出满族是一个有着“全民族艺术化倾向”[1]的民族,对语言的美、语音的美有特殊偏爱,因而对北京话的丰富、改造作出了巨大贡献,这些论断都很有见地。这是经过对满族历史的研究和亲身体验得出的结论。回顾这段历史,我想起了老舍在《正红旗下》当中对福海的描写。福海几乎是旗人平民的文化代表。他的一口京腔,老舍是这样介绍的:“至于北京话呀,他说的是那么漂亮,以至使人认为他是这种高贵语言的创造者。即使这与历史不大相合,至少,他应该分享‘京腔’创作者一份荣誉。是的,他的前辈们不但把一些满文词儿收纳在汉语之中,而且创造了一种轻脆快当的腔调……”这儿说的正是满族对语言之音乐美的贡献和特有的爱好。我甚至觉得这里有老舍自己的影子和他按捺不住的自豪。关纪新先生曾说满人后来发展到“以撇京腔来寻求动听的语感享受”。[1]关先生说这话的时候,他头一个想到的大概也是老舍。四、匀调和谐的四声老舍的语言“悦耳”在哪儿?这个问题包含“北京话”和“老舍的艺术化的北京话”这两个层次,所以我们不能不先从北京话悦耳的因素说起。简单地说,那就是:语音清脆,声调匀调,重轻有度,节奏明快。在这儿我只就声调和轻重音的问题谈一谈。有谁能估量得出平仄对中国古诗的重要吗?四声,对北京话也能有这么重要?中国的方言都有声调,不止四声,还有多到五声六声、八声九声的。这些方言的声调都各有千秋,可是论匀调和谐,北京话有它独具的优势。不妨抽样测定一下。我选取了老舍的《正红旗下》《我这一辈子》《想北平》《北京的春节》和鲁迅的《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中的一些段落,用北京话读,统计出四声和轻声出现的次数和占的比例。结果是,一共657个字,其中:一声,108次,占17%;二声,134次,占20%;三声,136次,占20%;四声,168次,占26%;轻声,111次,占17%。当然,这样的抽样统计不可能是十分科学和全面的。不过多少能反映个大概。可以看出,在这里,四种声调的出现相当均匀。在北京话里,升调和降调出现概率大致差不多,所以说起话来就能抑扬呼应,平仄错落,显得很和谐,有节奏,有较明显的律动感。我们唱歌的时候,要是老在高音区或老在低音区唱,唱着累,听着也累,不舒服,不好听。说话、朗读与唱歌也是一样的理儿。北京话就没这个毛病。这是北京话好听的一个重要原因。北京话四声的均衡现象是不是跟文化古都几百年的熏陶有关系?中国古诗文非常讲究声韵之美,读书人写东西说话自然就受影响,年深日久会扩散到整个社会的语音系统中去。就是寻常百姓家,大门上也常题着对子。抬头看见门联“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如果念一下“平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这个调子就记在脑子里了。路过北海大桥,两边牌楼上,一边“金鳖”(平平),一边“玉栋”(仄仄),念着好听。更不用说平常嘴边的成语很少是平仄不和谐的。日久天长,潜移默化,音韵之美成了北京人的审美需要、审美习惯。由于讲究声调的抑扬和谐,北京话就有了一些声调上的音变。比如两个相连的上声字就有异化。“洗脸”、“保险”,头一个字就得改读作阳平。也有一少部分像“姥姥”“好好”“显摆”是后一个字得变成阴平。反正不能让两个上声连着。还有,像“一、七、八、不”的变调,外地人学起来难,外国人更难,觉得复杂,可在北京人,非这么变不可,“一生”要是读两个阴平,“不料”读两个去声,不行,别扭。而且意思也能弄拧,“一生”能听成“医生”,“不料”成了“布料”。这种约定俗成的音变,主要是审美习惯暗中起着作用。对老舍来说,让平仄排列得抑扬有致,就是既出于自然又刻意为之了。他说过:“白话的本身不都是金子,得由我们把它炼成金子。”[2]他写出的北京话是地道的北京话,又是精加工的北京话,艺术化的北京话。老舍说:“即使是散文,平仄的排列也还该考究。‘张三李四’好听,‘张三王八’就不好听。前者是二平二仄,有起有落;后者是四字(按京音读)皆平,缺乏扬抑。四字尚且如此,那么连说几句话就更该好好安排一下了。”[3]如果谁有机会研究老舍的手稿,一定能发现很多精彩的例子。五、别小看了轻声读老舍,该轻的地方必须轻得下来。不然就不能算是北京话,就没有老舍味儿,就不够美,难得进入佳境。举个例子,《骆驼祥子》的第一自然段:我们所要介绍的是祥子,不是骆驼,因为“骆驼”只是个外号;那么,我们就先说祥子,随手把骆驼与祥子那点儿关系说过去,也就算了。这段里一共52个字,轻声字就有20个之多。是不是太多了?可是你要试试把那些轻声都重读,那会是什么味儿!在北京话里轻重音起的作用真不小。诗歌必有节奏,散文也有节奏,口语仍然离不开节奏。因为广义地讲节奏就是语音有规律的抑扬顿挫轻重张弛。中国的古诗主要以音节(音步、音尺、顿)形成节奏,近体诗加上了严格的平仄格律。散文的节奏形成跟音节和声调都有关系,而主要决定于轻重音,口语也一样。英国和德国的诗歌就靠轻重音形成节奏,由此也可见轻重音很能起作用。北京话的口语和散文当然不可能也没必要那么严格,可是决不能忽略这个元素。北京话的轻重音还有一个不小的功能,就是省劲儿。我们说话的时候,要是每个字音都用相同的力气,音强不变,那么所有的发声器官,特别是声带,就必得自始至终维持不变的力度,当然容易累。字音有轻有重,经常在有节奏地调整之中,话就能说得轻松,省劲儿。即使说话的速度很快,也不大觉着累。对于听的人来说,强度相同的音节,对耳膜的刺激是单调的,时间稍长也容易引起疲倦。若是不但抑扬有致而且强弱交错,听着也会舒服,省劲儿。这个“省力原则”在北京话中是相当起作用的因素,如果失去了轻重音这个特点,也就失去了这个原则带来的优越性。读老舍,注意了音准和四声,轻重音再能到位,这“味儿”就出来了。六、意在打开一个声音的空间为什么笔者给这篇文章起个题目叫“‘悦耳的’老舍”?除了这是我直接的阅读感受外,主要是在老舍介绍写作经验的文章里,我见到数不胜数的“悦耳”两个字。“悦耳”简直是他十分执著甚至近于痴迷的艺术追求。很少有散文作家对语音的音乐美像老舍那样地在意。日前随手翻开一位大作家的小说集,用不着费力气就碰见这样的句子:“这里就是你的避难所。”“我就替你们做代表吧。”(“们”应读轻声)像这样的,一句话全都是仄声的例子,在老舍的作品里,至少到现在我还没找到。我估计,万一老舍什么时候曾经写出过这种句子,念一下,不对劲儿,早就改了。我并不认为那位大作家不高明。人各有所好,作家都有自己的个性和追求。他们对音乐性的感觉不一样,摆的位置不同,无可厚非。有的作家写文章是让你看的,没打算让你朗读,那是他的自由,绝非“罪不可赦”。音乐性不是评价作家的必要标准。但是如果谁极为重视音乐性,那总是一条可贵的特点,值得提倡的优点,尤其在今天。老舍介绍他阅读经验的时候,说在英国,他曾经读过荷马,“读到半本英译的《衣里亚德》(即《伊利亚特》),我的忍耐已用到极点,而想把它扔得远远的,永不再与它谋面。可是一位会读希腊原文的老先生给我读了几十行荷马,他不是读诗,而是在唱最悦耳的歌曲!大概荷马的音乐就足以使他不朽吧?我决定不把它扔出老远去了!”看,只凭语音的美就把老舍征服了!这是早在英国的事,那时他就已经有了这种审美倾向,此后几十年这种审美观一以贯之在他的创作和主张当中,而且不停地强化、发展,尤其是在他涉足戏剧创作以后。他对语音美的超乎寻常的敏感和重视,来自很多因素的综合作用。他是喝北京的水长大的,他是旗人的子孙,他有深厚的古典诗文的修养,他爱好民间文艺,他有剧作经验……还有,不能不承认,在这方面他有天性,也有天赋。所以他不能容忍自己的东西“只能看不能读”,[4]他不能让“纸上的文字只尽了述说的责任,而没有顾到文字的声音之美与形象之美”[5]。他竭力“在自然中求其悦耳生动”[4]。他甚至于“留神音调的美妙,远过于修辞的选择”[4]。他在整个一生都给自己出这个难题,写了读,读了改,改了又读,读了又改,苦着自己,又以此为乐。他说:“我要
本文标题:悦耳的老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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