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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中心论点:认识运动是一个辩证发展过程: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认识运动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基本构架(1):实践——认识——实践从实践到认识:在这个过程中实践采取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种形式,并经历了由前者到后者的能动飞跃。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基础上,由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事物的各个方面的认识。感性认识的三种形式:1、知觉2、感觉3、表象1、知觉:人么对直接作用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的整体形象2、感觉:人们通过感觉器官对事物的个别属性、个别方面的反映。(有触觉、视觉、听觉、嗅觉)3、表象:人们对过去感觉和知觉的回忆,是曾经作用于感觉器官的那些客观事物的再现和重组。特点:已经脱离了具体事物而独立存在的于人的头脑之中。理性认识:理性认识是指人们借助抽象思维,在概括整理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达到关于事物本质、全体、内部联系和事物自身规律的认识。特点:抽象性、间接性理性认识的三种形式:1、判断2、概念3、推理1、判断:是对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或关系的反映,是对事物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判断和断定2、概念:是通过对各种感觉材料抽象和概括,揭示出事物本质的认识形式3、推理:是由一个或一些判断过度到新的判断的思维活动,是从事物的联系或关系中由已知合乎逻辑地推出未知的反映形式认识运动的辩证过程;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的辩证关系(1)辩证首先,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必须以感性认识为基础其次,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和深化为理想认识最后,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相互包含。(2))统一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辩证统一的,统一的基础是实践。感性认识是在实践中产生的,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渡,也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实现的。我们通过实践积累了大量的感性材料,形成了初步的感性认识。这是认识通过实践由客体运动到主体的过程。认识在经过主体的运动即抽象思维的运动后,形成了一定的理性认识。但理性认识的正确与否,认识是否真正从感性过渡到理性,却一直受着实践的检验。如果割裂了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就会走向经验论和唯理论。即一味地坚持从感性认识出发而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会导致我们过分相信现有的经验而忽视了对经验的提取、分析以发展出更加有利的认识;而只注重理性知识的学习而忽视了感性材料的积累,就会使我们的认识脱离实际而成为虚妄的空谈。在实际工作中就会犯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的错误。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过渡: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过渡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第一,勇于实践,深入调查,获取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这是正确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的理性认识的基础。第二,必须经过理性思考的作用,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制作加工,才能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获取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是指我们要进行大量的实践活动并从中积累足够数量的感性材料。这是认识运动开展的前提,也是认识运动的第一阶段。在这一阶段中,我们所积累的材料大都是没有经过加工整理的粗毛坯,但我们正是从这些粗毛坯中提取出对我们有用的材料来推动我们认识运动的发展的。在获得丰富的感性材料之后,我们接下来的任务是将这些复杂的、伴有大量杂质的感性材料运用我们的抽象思维进行抽丝剥茧般的分析整理,这一过程包含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等内容,从而得出正确的、全面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推理,得出可用于指导实践的认识,我们称之为理论。在认识的辩证过程中,我们既要注重理性因素的作用,同时也要不可忽略非理性因素的重要作用。非理性因素:主要指认识主体的情感、意志、欲望、动机、信念、习惯、本能等意识形式。人的认识过程是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协同起作用的结果。非理性因素有时是消极的,有时是积极的
本文标题: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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