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 存款保险立法进程稳步推进
本报讯记者陈丽平国务院近日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介绍,存款保险立法进程稳步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出台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去年6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致函国务院办公厅,请研究处理常委会审议意见。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就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措施。中国人民银行在报告中介绍,国务院高度重视金融领域法制建设工作,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发展变化和金融市场改革创新发展,加大重点领域法制建设力度,适时启动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加快推动证券法、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期货法等法律修订和起草工作,研究推进公司法、信托法修改和金融租赁法起草工作,研究制定存款保险条例、商业银行破产风险处置条例等法规。其中,证券法修订已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证券法修订草案已经全国人大财经委审议通过,国务院目前正组织有关部门就证券法修订草案研提意见。商业银行法、期货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已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二类项目。商业银行破产风险处置条例草案已起草完成,正在作进一步修改以及立法审查等工作。不断加强影子银行监管协调本报讯记者陈丽平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统一影子银行同一属性业务或产品的监管要求,加强流动性、杠杆率、期限错配、交易风险监管。报告介绍,国务院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对金融创新活动和影子银行监管协调,持续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加强对影子银行、理财业务的管理。下一步,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继续推动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同业、理财业务。针对部分法律属性相同或类似的资产管理业务在投资门槛、风险资本计提、投资者适当性、信息披露以及资金托管等方面的监管要求差异较大的情况,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已经进行研究协调,正在抓紧研究统一监管标准,完善监管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建立分类统一的监管规则。对面向同类投资者的同类产品适用一致的监管标准,减少套利空间。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规则本报讯记者陈丽平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针对当前我国金融机构跨业投资步伐加快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对金融业综合经营的监管要求,研究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规则,强化资本充足监管,规范关联交易,加强风险集中度监管,强化对股东和管理层的资格要求。报告介绍,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继续发挥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政策、措施、执行的统筹协调,统一监管规则,弥补监管真空,减少监管套利和重复监管。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不在法外设定权力,不自行设定审批或变相审批事项,明确权力清单,消除寻租空间。继续精简和下放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提高监管效率。建立中央地方分级监管体系本报讯记者陈丽平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建立主体、权限、责任明确的中央和地方分级监管体系。报告介绍,国务院将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职责分工,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加强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规范地方机构设置,完善条块间监管工作协调机制,加快形成“中央为主、地方补充,规制统一、权责明晰,运转协调、安全高效”的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处置体制,切实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定期审计评估银行内控系统本报讯记者陈丽平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重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定期对银行内控系统特别是风险防范系统进行审计评估。报告提出,国务院有关部门将根据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最新进展,从我国实际出发,督促银行业落实《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在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贷款损失准备等方面完善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标准,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抵御能力。同时,有序组织对大型金融企业的金融审计,充分发挥审计在防范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监管以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尽快建立金融风险指标体系本报讯记者陈丽平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科学合理的金融风险指标体系。报告介绍,近年来,各金融管理部门将国际经验与我国国情相结合,构建了包含宏观经济、金融市场、行业和机构等四个层次的预警指标体系,逐步建立了较为全面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下一步,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继续从我国金融体系的现实和发展趋势出发,进一步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完善相关风险指标体系,提高监测预警的前瞻性、科学性,提升金融风险管理能力。正抓紧筹备互联网金融协会本报讯记者陈丽平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尽快制定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督管理制度和经营管理规则,明确互联网金融监管职责分工。报告介绍,国务院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反复修改完善,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遵循“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起草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拟按程序报批后印发实施。下一步,国务院有关部门将根据指导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和分类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和经营管理规则,加强监管合作与信息共享。同时,抓紧筹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形成统一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规则,有效防范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将尽快制定出台借贷人条例本报讯记者陈丽平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规范准金融机构设立,完善监管措施,尽快出台借贷人条例,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报告介绍,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完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的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争取尽快出台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2017年前发布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为有效发挥民间借贷的积极作用,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国务院已将民间借贷相关立法工作列入国务院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要求有关部门抓紧研究起草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引导从事经营性民间借贷的组织和个人转型为非存款类放贷组织,以加强民间借贷监管,引导民间借贷健康有序发展。做好地方融资平台债务管理本报讯记者陈丽平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核查,做好各级地方融资平台债务管理。报告介绍,目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总体可控。截至2014年9月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良贷款率为0.06%,比2011年末下降0.23个百分点。下一步,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继续坚持短期应对措施和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全面做好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偿债约束机制和违规举债行为监督制约机制,剥离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能,妥善处理存量债务,确保在建项目后续资金,切实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清理整顿违法违规交易场所本报讯记者陈丽平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清理整顿各类违法违规交易场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活动。报告介绍,针对各类交易场所良莠不齐,非法集资活动花样翻新的情况,国务院有关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属地管辖与行业监管相结合,风险排查与宣传教育、清理整顿有效联动,依法清理整顿各类非法交易场所,有力打击非法集资违法活动。下一步,国务院有关部门将会同地方人民政府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加大风险排查力度,有力维护金融秩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ggtzrs8rrt旅游规划
本文标题:存款保险立法进程稳步推进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3995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