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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买两个险就可以了,可以报销的。一个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0元一年,门诊医疗什么的可以少付50%,直接从少儿医疗卡里付费时少付50%,不用跑到什么地方报销的,非常方便。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支付50%;门诊急诊支付50%。此外,为鼓励病人门诊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医保基金支付60%。居民医保基金支付以外的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自负。参加对象:城镇户口的小孩。一个是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一年50元,住院可以报销50%,不报门诊费,小孩子生病住院就靠他了,特别是大病,非常合算。一旦患病住院,入院时,凭少儿住院基金医疗证和住院结算证明单,可免交50%预付金;出院时,医院直接向少儿住院基金管理办公室结算,患儿可免交扣除起付线以外的50%的费用。这个基金的最大一点好处就是,不管小孩有没有病,都可以买这个基金。参加对象包括:1.中小学生在册学生、包括外省市借读生;2.具有常住户口的学龄前儿童,3.引进人才子女,已办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学龄前儿童;4.本市学龄期因残疾不能入学的少年儿童;5.符合条件的“外来媳”学龄前子女和进城务工就业的在民工子弟学校就读子女。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是在每年的9月1日~10月31日办理,散居少儿可到户籍所在地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同时参加居民保险和互助基金的少儿,在大病门诊、住院时平均可报销96%的医疗费。珠海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知识问答2010-12-0109:29:20来源:浏览次数:51网友评论0条1、什么是医疗保险?答: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建立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的医疗保险基金,医疗费由医疗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或负伤等治疗所带来的医疗风险。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福利性和社会性等特征。2、为什么要制定《珠海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答:我市从199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在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外来工大病医疗保险办法、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参保办法、国企改制下岗特困人员参保补助办法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一系列补充制度,初步建立起了广覆盖、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但仍有未成年人等个别群体未纳入医疗保险保障范围。2005年1月1日起,我市率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展开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制度试点。试点一年来,资金运行平稳,参加单位及个人反映良好,社会效果明显。为此,市政府在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在2006年度建立我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制度,可以减轻伤病未成年人家庭的后顾之忧,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权和生命权。3、哪些人属于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保障对象?答:(1)本市高中(含珠海市技工学校、珠海市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珠海市卫生学校、珠海市体育运动学校、职业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及各类幼儿园在册的学生及儿童。(2)本市户籍不在校、未入园的未成年人。4、非本市户籍的学校、幼儿园在册学生及儿童,可以参加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吗?答:可以。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随同父母在本市生活;二是父母任一方应当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是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投资人或个体工商户。5、本市大专院校学生能否参加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答: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大专院校在册学生,可参照本《办法》规定,以院校为单位参加未成年人医疗保险。6、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费筹集、个人缴费及市、区财政补贴的标准分别是多少?答:具体标准详见附表17、参照本《办法》参保的大专院校学生财政是否给予补贴?答:大专院校学生参保不享受财政补贴,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8、什么是缴费年度?答: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称缴费年度。9、缴费标准会调整吗?答: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当基金收不抵支时,可采取调整缴费标准等措施。如需调整缴费标准,由市劳动保障局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10、参保缴费时不足一个缴费年度的,缴费和补贴标准是多少?答:参保人参保缴费时距缴费年度末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按年度基金筹集标准的50%缴费和补贴;6个月以上的全额缴费和补贴。11、参保人的医疗保险费如何缴纳?答:学校及幼儿园的在册学生、儿童以所在学校及幼儿园为参保单位,统一办理参保手续;保险费由所在学校及幼儿园代收代缴。本市户籍的不在校、未入园的参保人,由其父母持户口簿等相关资料到所在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12、参保人缴费后何时开始享受待遇?答:参保人自缴费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3、参保人停止或中断缴费的,还能享受待遇吗?答:参保人停止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停止缴费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待遇。缴费中断时间在2个月内(含2个月)缴费的,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办法》规定由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缴费中断时间超过2个月再缴费的视同新参保。14、参保人在已缴费年度失去参保资格的,在该缴费年度内可否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答:可以。15、未成年人医疗保险保障的范围?答:(1)参保人住院(含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所发生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医疗费用;(2)参保人患本《办法》规定的11种疾病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16、参保人就医时,符合哪些范围的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基金可以支付?答:(1)符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广东省家属统筹医疗儿科用药补充范围》的药品;(2)符合国家、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诊疗项目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17、参保人可享受的核准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与本人缴费时间有关系吗?答:有。参保人可享受的核准医疗费用最高限额按本人连续缴费时间确定,缴费时间越长,享受限额越高,详见附表218、参保人市内住院治疗,所发生的核准医疗费用,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基金是否全额支付?答:参保人市内住院治疗以及经核准的市外转诊,在一个社保年度(当年的7月1日起至次年的6月30日止)内所发生的规定限额内的核准医疗费用,由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基金按一定比例支付,其余由个人自付,详见附表319、参保人可以在任何医疗机构就医吗?什么是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答:不可以。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是指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及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参保人在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基金可以支付吗?答:不可以,应当由个人自理,但急诊抢救的除外。21、参保人患何种疾病,所发生的门诊核准医疗费用由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支付比例是多少?答:参保人患以下11种疾病,在一个社保年度内,所发生规定限额(含自付部分)内的门诊核准医疗费用由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详见附表422、享受门诊病种待遇的参保人可以将市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都作为其门诊病种费用结算医疗机构吗?答:不可以。享受门诊病种待遇的参保人需在市内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1-2家作为门诊病种费用结算医疗机构。23、参保人在市外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核准医疗费用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基金可以支付吗?答:参保人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转往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核准医疗费用按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规定支付。未经核准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核准医疗费用基金支付40%,但急诊抢救的除外。其中单次单价在1000元及以上的一次性材料费基金支付25%。24、参保人在市外居住、读书,如何享受待遇?答:属以下两种情形的,可以享受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待遇:一是在当地因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40%;二是属急诊抢救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市内就医规定处理。在市外居住、读书的参保人不享受门诊病种待遇。25、患脑瘫、聋哑、智障等疾病的参保人,其康复性的治疗费用,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吗?答:不支付。26、参保人无证驾驶、驾驶无有效牌证车辆或酒后驾驶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吗?答:不支付。27、属其他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部分,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基金均支付吗?答:其他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部分中,属下列两种情形的,由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一是经司法强制执行程序,受害方未能得到赔偿的;二是治安、刑事、交通事故等案件立案后6个月以上未能确定责任人的;28、参保人在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发生的医疗费用,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吗?答:不支付。29、同时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人发生医疗费用时,如何享受待遇?答:由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基金按本《办法》规定支付待遇,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再支付其相关待遇。30、参保人凭什么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答:参保人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未成年人)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不能将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借给他人使用,也不能使用他人的社会保障卡就医。31、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及诊治门诊病种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答:属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月结算,参保人只需支付自付部分的费用。32、参保人患门诊报销病种疾病的,申请待遇时应提供什么资料?答:(1)二级及以上医院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2)门诊病历;(3)相关化验检查资料。33、享受门诊病种待遇的参保人每年需要进行资格确认吗?答:需要。社保经办机构对享受门诊病种待遇的参保人按年度进行审核,不具备资格的参保人将不再享受相关待遇。34、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往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需办理什么手续?答:(1)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以上医师提出申请;(2)医务科审核;(3)社保经办机构核准。35、参保人市外就医或在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急诊抢救费用如何结算?答:先自行现金垫付,然后凭下列就医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结付手续:(1)门诊病种费用:凭参保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疾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急诊抢救的须提供急诊有关记录材料)、处方付方、医疗机构票据等;代为办理的,代办人须出具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2)住院费用:凭参保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医疗机构票据等;代为办理的,代办人须出具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经核准市外就医的须提供市外转诊申请表。确需到住院医院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做检查治疗的,还须提供住院医院的证明。36、参保人对社保经办机构作出的医疗保险待遇决定不服的,怎么办?答:参保人可依据《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复查,也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37、原参加了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供养子女统筹医疗的人员是否参加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如何办理参保手续?答:参加。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于2006年9月1日开始实施。《珠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供养子女统筹医疗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从9月1日开始,在校、在园的人员随所在学校或幼儿园办理相关参保手续;不在校、未入园的人员到行政辖区内就近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38、单位申报参保如何使用网上申报系统?答:(1)登陆珠海劳动和社会保障网,进入网上申报系统,录入参保人资料(也可用excel文件批量导入),在“未提交”的状态下可以修改和删除资料。(2)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和进行电子签名,社保系统接收数据后自动进行初步检测。检测通过的,等待社保经办机构处理。不通过的数据,则系统反馈不通过原因,单位进行相应的更正后重新申报。(3)申报3个工作日后及时查询社保经办机构反馈结果,并对反馈不通过的数据纠正后重新申报。39、参保手续是否每年都需要申报?答:是的。参保单位和个人每年9月重新申报参保,参保期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未重新申报参保的单位和个人视为停保。40、参保单位或个人如何修改信息资料?答:单位资料修改:填写《社会保险单位资料变更申请表》,变更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的须提供银行印鉴卡;其他信息修改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还须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个人资料修改:填写《个人资料修改申请表》,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账号变更的提供新的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本文标题:小孩子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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