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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市金融业发展规划济南市“十一五”金融业发展规划按照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要求,依据《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我市“十一五”金融业发展规划。一、“十五”金融业发展回顾“十五”期间,特别是2002年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济南区域金融中心以来,我市金融业得到了较快发展。金融业规模不断壮大,金融体系逐步完善,金融改革加快推进,金融的集聚辐射功能明显增强,对经济的贡献能力持续提高,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地位初步确定。(一)金融业发展情况1.金融业规模不断扩大金融业增加值高速增长。“十五”期间,我市GDP年均增长14.2%,第三产业年均增长15.4%,而金融业年均增长20.2%,比前者分别高出6个和4.8个百分点。存贷款业务迅速扩张。截至2005年末,我市银行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3483.3亿元和3259.9亿元,是“九五”末的2.73倍和3倍,年均增长达22.3%和25%,分别占全省的五分之一和四分之一,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居上游水平。资本市场融资持续扩大,证券机构数量快速增加。到2005年末,全市上市公司达到18家,证券市场累计募集资金超过110亿元,全市共有证券营业部31家,期货经纪机构5家,证券市场发展的规模、质量居全省首位。保险市场发展较快,保费收入大幅提高。保费收入从2000年的11.3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41.7亿元,年均增长29.5%;保险深度从1.2%提高到2.2%;保险密度从200.2元增长到688元,年均增长28%。2.金融体系不断完善市场体系初具规模。“十五”期间,金融市场规模不断壮大,结构日趋合理,基本形成了以人民银行宏观调控、银行信贷市场为主导,证券市场、保险市场、期货市场以及货币市场等协调发展的格局,特别是以银行间同业拆借、债券回购及票据贴现为主的货币市场业务交易量发展较快,票据种类、市场主体和业务量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组织体系逐步健全。初步建立起以数量众多的各类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为市场主体,行业协会为自律组织的功能较为齐全的金融组织体系。四大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区域管理总部大都落户济南,并将济南作为其拓展区域业务的主要基地。2005年末,我市共有银行20家,农村信用联社6家,资产管理公司3家,信托投资公司2家,财务公司1家,包括营业网点在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数达1099家;保险公司20家,专业保险中介公司37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607个;证券公司2家,证券营业部31家,期货公司5家。监管体系日趋完善。国家“一行三局”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先后在济南设立。作为全国九大分行之一的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为管辖山东、河南两省的一级分行,山东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分别监管全省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通过大力整顿、清理、规范银行业、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推动其有序、规范发展,有效维护了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3.金融业改革创新成效显著“十五”期间,驻济金融机构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按照总行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综合改革,以改制上市为契机,改革组织机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优化调整资产结构,为进入资本市场奠定了基础。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银行业务品种不断扩展,已由传统存、贷、汇扩展到多领域、多品种。证券业务、基金品种和保险业务新品种持续推出,不断创新。济南市商业银行在省内首家引进澳洲联邦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前期持股11%,2008年前将增持至20%。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推进,实行了增资扩股,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市区联社改制成立济南润丰农村合作银行,其它6家农信联社完成一级法人改革,为下一步改革奠定了基础。4.金融业发展为重要产业金融业增加值稳步提高。2005年底,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上升到5.3%,比2000年提高1.14个百分点,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1.3%,比2000年提高2.26个百分点。金融业成为税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2005年金融业实现税收总额16.1亿元,实现市以下级税收收入10.2亿元,以5.3%的GDP份额提供了12.7%的市以下级税收收入和9.6%的财政收入。金融业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2005年全市金融业从业人员达3.9万人,比2000年增长31%。5.区域性金融中心初步形成济南跨省域金融监管中心、票据中心地位已初步确立。在鲁、冀、皖、豫4省中,成为业务量最大、机构数量最多、业务种类最齐全、服务功能最强的城市。在以黄河中下游为轴线,沪宁以北、京津以南、西安以东的合围区域内,我市与青岛、郑州、石家庄和合肥相比,2005年存款余额平均高出700亿元,贷款余额高出1100亿元,是区域内金融资源较为丰富的城市。金融业发展水平居省内领先地位。2005年我市银行存、贷款余额分别占全省的20.4%、24.4%,绝大多数金融指标均明显高于省内其他城市。金融业辐射能力明显增强。银行业异地业务发展迅速,2005年异地贷款余额超过1200亿元,占期末贷款余额的比重超过30%。从区域分布看,驻济银行的信贷业务辐射全省17个城市,同时延伸至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区域。(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十五”以来,我市金融业得到较快发展,但从区域经济竞争的态势,国内金融业竞相发展的势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等方面分析比较,还存在一些明显的差距与不足。一是金融生态环境不适应加快发展的要求。社会诚信意识、法律意识、风险意识亟待加强,金融征信体系建设滞后,依法保护金融债权方面还存在机制、体制性障碍,适应市场要求的新型银企关系尚未进入良性发展阶段。二是金融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货币市场发展迟缓,目前仅有3家金融机构具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会员资格,1家具备国债市场一级承销商资格,市场主体少,交易规模小的问题突出。保险市场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保险深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资本市场发展滞后,上市后备资源严重不足,与省内先进城市相比差距较大。金融外向度低,至今尚无外资银行落户。法人金融机构较少,金融机构种类不齐全。三是经济对金融业的提升和带动作用未充分发挥。经济规模、经济增长方式和经济发展质量有待加快扩大、转变和提高,特别是缺少一些规模大的优质大项目,影响和制约了金融的支持力度。二、“十一五”金融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一)优势与机遇1.区位优势日趋显现《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中将我市的定位调整为“环渤海地区和黄河中下游地区的中心城市”。随着这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与合作的加快推进,济南的经济地位、交通枢纽等区位优势进一步显现,将为金融业提供新的发展空间。在以黄河中下游为轴线,沪宁以北、京津以南、西安以东的合围区域,通过充分利用和发挥区位和资金优势,将进一步提升对周边地区商品流通、资金流通的辐射、聚合作用。“十一五”期间,我市制定了“发挥省城优势,发展省会经济”战略的实施,省会城市的经济、科技、教育、文化、信息中心的地位作用将得到进一步强化和释放,为金融业加快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2.经济带动力持续增强“十五”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经济社会指标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的位次多数实现了前移,综合竞争力明显增强,2005年末人均GDP已达31604元,按同期汇率计算人均已达3916美元,将进入一个较快的经济增长期。“十一五”期间,将是我市经济进入又快又好发展的上升期,在统筹城乡发展,强化工业支撑作用,繁荣现代服务业,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大力发展驻地经济、总部经济、教育、文化、旅游产业等方面将实现更快发展,产业、科技、人才和基础设施优势进一步发挥,必将为金融业带来巨大的投资空间和旺盛的资金需求,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3.金融业竞争优势提高我市金融业在市场体系、组织体系、监管体系、经营规模、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方面,处于全省领先地位。与周边一些城市如石家庄、郑州、合肥、青岛相比,在金融资源总量、资金获取的便利性、对周边地区的金融辐射能力等方面具有较强优势。2005年我市存贷款规模在全国省会城市排名上游,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贷款余额中位列第五。“十一五”期间,我市金融业发展环境将得到进一步优化,区域优势地位将得到新的提高。(二)挑战与压力1.面对全面对外开放的挑战“十一五”期间,我国金融监管标准逐步向国际标准靠拢,特别是随着外资金融机构不断进入,人民币业务全面开放,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金融业将面对全面对外开放的新形势。目前,我市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与现代化、国际化金融管理服务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必须加快在市场化、国际化和规范化等方面提升整体素质,才能应对激烈竞争的挑战。2.面对激烈的区域竞争近年来,国内一些城市特别是区域中心城市,提出了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目标,纷纷加快了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步伐,竞相出台扶持金融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和一些大的举措,力争在新的一轮竞争中率先确立自身的竞争优势。目前,我市在政府推动、经济基础支撑、金融发展环境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与先进城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保持目前优势地位面临大的挑战。3.面对巨大的需求压力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加速期,从我市发展总体情况分析,今后一个时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不足,仍是制约经济发展全局中的突出矛盾。而金融作为加大投入的主渠道,迫切需要提供更大规模的信贷支持,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金融面临的需求压力很大。三、“十一五”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遵循原则、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快速发展为目的,以增强金融产业综合竞争力为核心,以坚持金融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保障,以提升金融对经济社会的贡献率为抓手,大力推进金融业发展和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二)遵循原则服从服务于大局原则。认真贯彻国家的金融政策,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持。“四措并举”原则。坚持发展经济、政府推动、金融创新和社会支持,推动金融业发展。市场导向原则。遵循市场规律,正确处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与发挥政府推动的关系。(三)总体思路1.完善四大体系。即完善金融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监管体系、金融信用体系。通过改革、调整、引进、合作等形式,进一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金融组织体系;按照高起点、全方位、规范化、辐射面广、渗透力强的思路,推进金融市场建设,逐步达到功能健全、筹资迅速、服务广泛的要求,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体系;逐步形成部门监管、行业自律、内部控制、社会监督、政府协调五位一体的金融大监管体系;通过采取综合措施,全方位推进,建立良好的金融秩序和信用环境。2.达到四个增长。达到融资总额、金融业增加值、税收、就业人数显著增长的目标。3.实现三个突破。实现外资金融机构入驻、地方性金融机构发展、金融商贸区建设的突破。加快金融业对外开放,在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完善我市金融市场结构等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加快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和市农村信用社的体制改革创新,实现地方性金融机构在数量和质量的全面提升;高起点、高标准规划设计建设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特色鲜明的标志性金融商贸区。4.形成一个中心。将济南建设成为与区域中心城市相适应的,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的区域金融中心,基本特征可概括为“四化三力”,即达到金融机构多元化、金融业务市场化、融通资金多样化、营运手段现代化,具有较强的聚合力、辐射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初步形成服务山东,辐射华东、华北的金融管理中心、投融资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四)目标任务1.金融业增加值、税收与就业。到2010年,金融业增加值达到200亿元,年均增长15%,占GDP的比重达到5.7%;金融业实现税收总额32亿元,年均增长15%;实现市以下级税收收入20亿元,年均增长15%;金融业就业人数达到6.3万人,年均增长10%。2.银行业到2010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到7000亿元,贷款余额6550亿元,年均增长15%。全国性商业银行均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引进3—5家外资银行;争取设立总部在我市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济南市商业银行实现跨区域经营和上市;成立济南市农村合作银
本文标题:山东济南市金融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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