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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方案5-1落实国中教学正常化`适性辅导及品质提升方案
1工作要項5落實國中教學正常化、適性輔導及品質提升方案5-1落實國中教學正常化、適性輔導及品質提升方案壹、緣起教育是開展個人潛能,達成自我實現的關鍵,也是國家永續發展的希望工程。「國民教育法」第1條已簡要揭櫫了教育目的在養成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的健全國民。教育之實施,應本有教無類、因材施教之原則,致力開發個人潛能,協助個人追求自我實現,才能夠因應學生需求,提供適性輔導,協助開展個人潛能,達成個體自我實現的理想。依據「國民教育法」第2條第1項規定:「凡六歲至十五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而於「教育基本法」第11條第1項亦有國民基本教育應視社會發展需要延長其年限;其實施另以法律定之相關規定。再者,近年來,各界紛紛要求政府延長國民教育的年限,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呼聲迭起。民國99年8月28-29日舉辦的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更決議儘速公布實施期程,行政院亦已有明確的回應,期能依教育基本法之規定並儘早實施,以提升國民的素質。然而,延長國民基本教育年限為12年所涉及的問題與層面甚廣,就國中教育端而言,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後,國中教育將呈現怎樣的面貌?如何改進現有國中教育的弊病以回歸國中教育應有的面貌?根據上述,必須關注以下兩個問題:(一)如何把握國中教育的目的,培養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的國民?(二)如何使學生了解自己,並提供充分而均等的潛能開發機會,達成自我實現的目標?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後,國民中學更應加強推動「教學正常化」,並落實「適性輔導」與「品質提升」。在教學正常化方面,教育的內容不宜偏廢,必須德、智、體、群、美五育兼具;在適性輔導方面,應協助學生探索其生涯最佳進路,依其個殊性給予最適的輔導,使其發揮潛能,進而達成自我之實現。在品質提升方面,應把握全人教育的目標,更要確保學力的提升。2貳、現況分析以下就落實「教學正常化」、「適性輔導」與「品質提升」方面之現況作敘述,並加以檢討,以利規劃未來努力的方向。一、教學正常化方面本方案所稱正常化教學係指應落實德、智、體、群、美五育兼重之教學,亦即一切教育作為皆應以達成「國民教育法」所揭櫫的「國民教育以養成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為目標。本部並曾於民國77年發布「加強輔導中小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後雖因「行政程序法」的發布施行而廢止,惟本部仍致力落實教學正常化之政策。環顧目前國中的教學現場,仍存在藝能科目授課時間被挪用於教授「升學科目」,未能完全依據教師專長排課,以及未能依照課表授課等情形,影響學生受教權益甚鉅。此外,也常聽聞學校利用「第八節課」趕授課程進度,學生於假日也要到校上課或自習,家長對於學校趕授課進度之教學方式因升學競爭之氛圍或表贊同;亦或有反對者,但無力扭轉。這對於正處青春期的學子,實無法達成全人化的教育目標,也造成國中教育扭曲的現象。本部為落實教學正常化政策,將研發教師員額控管平臺,以利直轄市及縣市督導學校充實各領域師資,落實教師依專長授課;在法規面,除訂定「加強國民中學藝能及活動課程教學視導實施要點」,加強對國民中學藝能及活動課程授課情況之視導外,亦已修訂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增列未依課程綱要規定排課或未督導教師依規定授課者,該校校長年度考績不得列為甲等之規定,以加重校長落實教學正常化之責任。二、適性輔導方面所謂適性輔導,意指透過適當有效的輔導措施,讓學生能夠瞭解自身的能力、性向、興趣等特性,及瞭解外在職業世界,以依此進行適性的升學與就業之進路選擇。推動輔導工作向為本部重要政策之一,本部自民國80年7月起持續推動「輔導工作六年計畫」、「青少年輔導計畫」、「教訓輔三合一計畫」民國97年訂頒「國中與高中職學生生涯輔導實施方案」,落實學生生涯輔導工作外,學校輔導工作亦已逐漸被社會大眾重視。3再者,本部為輔導國中學生適性發展,多年來更致力推動國中生涯發展教育及技藝教育,期望協助學生瞭解自身的特性(如性向、興趣、價值觀念等)及外在世界(如職業內涵或升學進路等),未來亦將透過適當的媒合機制與相關制度的建立,讓學生能適性選擇。另外,在專業輔導人力之充實方面,為協助各地方政府及國民中小學充實輔導人力,強化輔導人員輔導專業素養,本部配合精緻國教方案之推動,亦專款補助地方政府推動輔導教師充實增能方案,並結合原有年度計畫,補助各地方政府所屬國中小增置兼任輔導教師所需之授課鐘點費與辦理「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方案」所需經費,以及辦理教師輔導專長增能學分班,強化輔導教師輔導專業素養及人力素質,健全推動三級輔導體制。依100年最新修正之「國民教育法」第10條規定,專任輔導教師之編制員額為國民小學24班以上者置1人;國民中學每校置1人,21班以上者增置1人;以上自民國101年8月1日起5年內完成增置該人力。在專任專業輔導人力之增置方面,國小及國中55班以上者應置1人;在直轄市、縣市政府統籌運用人力方面,國中與國小合計在20校以下者,置1人,21至40校者置2人,41至60校者置3人,61至80校者置4人,以此類推。未來,輔導之專業人力將愈加充足。三、品質提升方面本方案所提之品質提升,係就教師教學專業能力及學生學習品質之提升,以達成整體教育績效之提升。在提升教師專業知能方面,透過精進教學計畫之推動、鼓勵依教師專業授課、推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專業學習社群等途徑,企圖提升教師的教學專業知能。在提升學生學習成就方面,本部多年來致力於追蹤學生學習成就、縮減成就落差等工作。自93學年度起,委請國家教育研究院針對高中、職及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成就進行追蹤研究,建置「臺灣學生學習成就評量資料庫」(TaiwanAssessmentofStudentAchievement,簡稱TASA),以追蹤、分析學生在學習上變遷之趨勢,作為課程與教學政策改進之參考,並為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學校推動補救教學之重要參考。同時針對文化不利地區學生,自95年起即開辦「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方案,給4予經濟弱勢且學習低成就學生適性之補救教學,對於原住民及離島地區,更持續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期有效縮短學習落差。參、計畫目標一、促進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之落實,以達到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全人化教育。二、實施學生生涯發展教育,落實生涯輔導,協助學生瞭解生涯發展的意義、探索與認識自我、認識教育及職業環境、培養生涯規劃與決策能力以及進行生涯準備與生涯發展,找出適合的最佳進路。三、提升國民中學之教育品質,促使教師教學專業成長,管控學生之學習品質,以帶起每一個學生。肆、辦理期程分為規劃期及執行期,規劃期為民國99年至100年;執行期則由100年起至104年。伍、實施策略及執行時程一、實施策略本方案分別就落實國中教學正常化、適性輔導及品質提升等三面向擬訂具體之實施策略(如表1之具體實施策略表)。(一)落實國中教學正常化1.修訂相關法令規定:為使國中小正常教學有法源依據,將國中小正常教學之規定納入「國民教育法」之修正條文中,同時由本部訂定落實正常教學實施要點,以要求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法督導所屬學校落實正常教學。2.致力提升教師依專長授課比率:規劃建置全國中小學教師員額管制系統,系統內將包括全國國民中小學師資任用及授課相關資料,將有效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對於所屬學校進行教師員額管控、同時學校排配課資訊透明化,亦有助於地方政府了解學校師資配置及授課安排之情況,除有助於提升教師專長授課之比率,亦將正常教學之理想具體落實。53.辦理偏遠國中增置專長教師方案,改善各學習領域(學科)師資:偏遠國中多為小校,因為編制員額有限,故教師無法專長授課情形嚴重。以三班的學校為例,6位教師卻要教授20餘科的教學,故非依專長教學情形嚴重。將增加偏遠地區的專長教師,並以數校聯合共聘方式,增加偏鄉小校的專長人力,以改善教學。4.提供教師第二專長進修機會,辦理教師專長加科登記:將強化教師進修第二專長的機會,並鼓勵教師辦理專長加科登記,以提升專業能力。5.國中教育如欲歸於正常五育均衡發展,尚須廣大家長的配合;故需藉由多元的宣導方式,使家長體認全人的發展比起升學導向式的教學,更能激發每個孩子的潛能。(二)推動學生適性輔導1.規劃建立國中適性輔導制度:學生適性發展有賴生涯發展教育之落實。惟近年來國中生涯發展教育訪視輔導移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本權責辦理後,各校推動方式及成效不一,落差甚大。是以,本部將規劃執行「建置國中生涯發展教育學校工作手冊及輔導諮詢機制計畫」,並於民國100年編撰完成國中生涯發展教育工作手冊,其中除修訂國中生涯發展教育諮詢輔導訪視表冊,建立生涯發展教育輔導訪視機制外,亦將建立全國生涯發展教育輔導訪視人才資料庫,培訓並提升相關人員專業知能,以加強辦理國中生涯發展教育,落實國中學生適性輔導之功能。同時將補助及督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成立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以統籌學生生涯輔導業務,除規劃辦理轄內學校生涯發展教育相關研習、活動外,亦將整合轄內相關輔導人力,提供學校諮詢及輔導學校落實辦理生涯發展教育。2.發展學生適性輔導工具,鼓勵學術單位及民間出版社研發及修訂心理測驗:本部前已專案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行「遴薦國中學生選習技藝教育課程之相關測驗調查」、「我國青少年自我探索測驗的評鑑調查」及「國高中(職)階段生涯相6關測驗使用現況調查」等研究。研究發現,目前全國國中使用的心理測驗工具,普遍使用智力測驗、性向測驗、興趣測驗及人格測驗,而多數現行使用之心理測驗,編製年代距今已超過10年,其內涵或題目已未能順應時代需要,實宜重新研發或修編,以符合當前需要。故就現行學校常使用之性向測驗及興趣測驗,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心測中心)研發「適性生涯發展檢測工具與職涯輔導系統」、「情境式職涯興趣測驗」、「性向探索實作評量工具」;另考量學生、家長及教師在進行生涯決策或輔導之困難,爰提供整合性的「職涯輔導系統」,其內容包含「職涯測驗系統」、「職涯資訊系統」和「職涯決策系統」。以供直轄市、縣市政府之輔導諮商中心統籌運用,以利學校使用;並鼓勵民間相關出版社亦進行研發或編修適合我國學生使用之測驗,供學校運用。並辦理相關測驗施測及結果解釋相關研習,以提升學校對於測驗使用及結果運用之了解,有效協助學生了解自我能力。同時,本部並將建置生涯輔導資訊總平臺,俾提供學生、教師、家長各種政策制度、課程教學、多元進路、工作世界、各國參考資料及其他最新消息等資訊,以利其生涯規劃。3.未來除就學生之生涯發展及適性輔導等建立相關制度及發展工具外,亦將提供學生認識現行高中職彈性就學轉換制度之管道,同時亦將加強辦理多元入學及生涯進路等宣導,以使學生就其未來之進路選擇能有更完善之認識及了解。(三)提升國中教學品質1.研發「國中學生學習成就評量標準及實作程序」: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後,多數學生可免試入學進入高中職及五專,為確保國中學生之學習品質,本部委請心測中心研發國中學生學習成就評量標準,將以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為依據,根據各學科之能力指標發展,明訂不同表現等級中之標準描述,將學生表現區分為不同等級,提供學校教師了解學生學7習成效,並以之作為補救教學之依據。此外,國中學生學習成就評量標準作為教師評量學生學習成就之評分依據,學生也可根據自身狀況,設立可達到之目標。2.落實差異化教學並辦理國中學生補救教學:每個學生的學習程度與進度容有落差,在升學壓力相對減輕的情形下,教師應能落實因材施教的差異化教學;並對學生的學習落後進行補救教學。將強化教師進行教室內分組教學的能力,並研擬相關配套措施,以減少需補救教學的學生數。3.辦理國中教育會考:規劃於每年4月統一舉辦,評量科目為國文(含寫作測驗)、英語、數學、社會及自然,評量結果將分為精熟、基礎及待加強等3個標準,將由專業評量機構命題、組卷與閱卷,以達公平客觀並實踐國家課程目標。國中教育會考目的是為使國三學生、教師、學校、家長及主管機關,了解學生學習品質並為下一學習階段(高中、高職或五專)作好必要的準備,並可作為高中、高職及五專新生學習輔導參據。4.修正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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