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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机具进场及安装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施工机具的管理,充分发挥机械化施工的优势,保证安全施工及机械的正常运行,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能力,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施工机具管理就是按照客观规律,运用组织、计划、指挥、协调和监督等手段,科学合理配置好人员、机具和资本等要素,抓好施工机具的管、用、养、修、供各个环节,提高施工机具的利用率和完好率,优质、高效、安全、低耗地完成施工任务,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自有和租用的施工机具。自有施工机具是指公司、二级单位、项目经理部自购的施工机具。租用施工机具是指二级单位、项目经理部为施工、生产需要在外租赁的施工机具。第二章管理组织第四条公司总经理是公司施工机具管理的总负责人,公司主管设备副总经理负责施工机具的各项管理工作。第五条工程科技部具体负责全公司施工机具的管理工作。第六条二级单位工程管理科、项目经理部材料设备科,负责本单位施工机具(含外租机具)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分包方的施工机具实行监督管理。第三章原则和任务第七条施工机具管理的基本原则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坚持预防为主,坚持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相结合。第八条施工机具管理的基本任务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施工机具管理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施工机具管理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运用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以及科学的管理方法,进行全过程综合管理,为企业提供最佳的技术装备,保持机械设备的最佳状况,不断改善和提高技术装备素质。通过择优选购、合理配置、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以及适时地更新改造,达到安全可靠、使用寿命长、技术状况好、能耗低、利用率和生产效率均较高的目的。第四章管理内容第九条制度建设。施工机具的各项规章制度由工程科技部负责制定及宣传贯彻,二级单位、各项目经理部负责贯彻及落实。第十条建账公司工程科技部建立公司机械设备总台账,二级单位及项目经理部负责建立本单位机械设备台账。第十一条选型、购置1、公司设备固定资产的购置,由所需单位写出申请报告,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工程科技部负责选型、购置。2、购置的设备,要对其技术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认真的选择、论证,做到品种适用、性能可靠、便于维修保养、符合环保要求。第十二条验收新购置的公司设备固定资产,由工程科技部派专人到达现场接收,并填写《机械设备交接验收单》,对接收单位进行验收交接。二级单位、项目经理部租用的设备,租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设备进场的组织验收、填写《机械设备交接验收单》,并登入本单位租用设备管理台账。第十三条检查1、为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安全运行、解决设备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实行设备检查、巡检制度。2、工程科技部每半年随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公司设备进行检查;二级单位、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对本单位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安全与管理大检查。3、检查的内容:机容,机况,保养、修理,安全,持证上岗,日常使用、保养、维修记录、施工方案、验收等各种资料。4、对垂直运输设备实行重点管理,定期检查。第十四条调拨工程科技部负责办理公司设备固定资产的调拨手续。第十五条租赁二级单位、项目经理部负责本单位租用设备选型、洽谈、合同签订和管理等工作。第十六条维护保养公司自有设备,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并在年末编制下年度大修计划报公司工程科技部审批备案。租赁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实施。第十七条修理设备修理包括大修和故障修理。公司设备固定资产大修理由公司工程科技部编制年度大修计划,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故障修理,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实施解决。租赁设备的修理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第十八条费用提取公司设备固定资产拆旧费、大修费由公司财务资产部提取;公司下属各独立法人单位设备固定资产拆旧费、大修费,由各法人单位财务自行提取。第十九条报废、处理1、报废标准设备凡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报废:○1、设备主要结构、部件已严重损坏,虽经修理其工作能力仍然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2、维修费用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3、因意外灾害或事故,设备受到严重损坏已无法修复。○4、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没有改造价值。○5、非标准设备及国家列为淘汰机型或超过使用年限无配件来源。2、报废程序设备固定资产的报废,每年末由设备所在单位上报公司工程科技部,由工程科技部组织进行鉴定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公司财务资产部根据报废设备审批资料核消固定资产账。3、处理设备固定资产处置权归公司。其处理程序是先由设备所在单位写出设备处置请示报告,经工程科技部核实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再由工程科技部开出调拨单,处置费用交公司财务资产部。第五章起重设备管理第二十条实施租赁过程中的管理1、资质要求(必须审核原件)(1)出租单位:要有营业执照;(2)安装单位:要有营业执照、起重设备安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单位非项目所在地企业,安装单位必须持相关证明文件在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允许后,方可在当地从事安装、拆卸作业。在起重设备租赁过程中,租赁单位的选择:应优先选择即专业又有实力、正规的设备租赁公司(拥有出租设备和安装资质的设备租赁公司)。(3)人员资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2、备案要求:租赁的起重设备必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和备案牌,没有备案的建筑起重机械不能投入使用。外省产权设备异地租用,须将其备案证明文件和备案牌到工程项目所在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严禁使用。3、租用设备状况要求:对租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要求进场前整机进行全面的维修保养并且整机要全部油漆一遍、使其技术性能达到设备出厂合格要求后,方可进场安装。第二十一条租用、安装、使用、拆除的程序步骤:1、签合同:(1)与设备出租单位签合同,应依法明确维修保养和安全范围、日常操作和管理、安全责任及事故经济责任等内容。(2)与设备安拆单位签合同,应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2、起重机械安装前,安拆单位必须提供以下整套材料:(1)安装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安拆单位负责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证书复印件;(3)委托安装、拆卸合同(协议);(4)编制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施工方案(须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5)编制的相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资料;(6)辅助机械、设备、材料的资料;(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3、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安装前2—3天,项目必须告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报《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资料审核表》并提供以上整套资料,通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即可安装作业(包括拆卸)。4、安装、拆卸过程控制: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对安装、拆卸过程进行现场监督;项目要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设备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情况。5、检验调试步骤:(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后,安装单位必须对其进行自检调试、出具“自检合格报告”;(2)项目组织产权、安装、监理等单位进行安装验收,出具联合验收资料;(3)项目委托有相应检验资质的单位(如技术监督局检测中心)检验检测,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增加附着的,按以上三个步骤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顶升、加节的,项目应委托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后,经过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并出具自检合格报告,方可投入使用。6、使用登记: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项目必须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并提交下列资料:(1)《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3)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4)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安装验收资料,以及运行使用、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5)使用单位现场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6)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使用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在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后,方可合法使用。7、拆除:(1)拆除前2—3天告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报《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资料审核表》并提供整套资料,通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即可拆卸作业;(2)拆卸后7个工作日内项目填报《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注销表》,到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注销手续。第二十二条建筑起重机械运行使用过程中的记录资料:1、操作人员每个工作日填写日常检查记录;2、租赁单位定期检查记录(平均每10天检查一次):内容包括塔机的沉降及垂直度,上岗证,指挥信号,附墙连接,顶升装置,载荷限位器,起重力矩、起重量限位器,行程限位器,限位器的灵敏度及可靠性,塔机的紧固情况,滑轮与钢丝绳接触情况,接地情况,吊钩的保险,爬梯护圈,护墙装置,回转机构,变幅机构,起升机构,金属构件,塔臂与高压线的距离等;3、正常维修保养记录;4、台班运行记录;5、交接班记录。第二十三条建筑起重机械的运行使用:项目负责建筑起重机械的运行使用以及运行使用过程的检查、维护、保养管理。具体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配备取得相应操作资格证书的起重司机、司索工、起重信号工;制定建筑起重机械运行使用作业的有关制度并严格落实;2、制定建筑起重机械运行操作、检查、维护、保养的有关制度并严格落实,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遇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及时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3、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建筑起重机械的运行使用以及运行使用中的检查、维护、保养进行现场日常检查、监督、管理;4、定期或不定期对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做好记录,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档案;5、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和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二十四条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施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1、设备概况:型号、出厂编号、备案编号、生产厂家及主要技术参数等,第一次安装高度及要求使用的总高度;2、安装开工日期、安装施工天数;3、工程概况及安装施工的作业环境:起重机械施工平面、立面布置图,项目情况简介,工程施工现状,设备安装位置周边环境等;4、设备基础条件,基础计算;5、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对电源、道路、进场设备的要求及安装用的设备、工具配备等;6、安装作业过程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和注意事项:上岗作业人员组成、安装作业人员应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等各项技术措施;7、安装步骤:安装工艺流程;8、顶升作业专项方案;9、附着安装专项方案;10、安装完毕的检查、调试:包括对塔机垂直度、结构部分、传动系统、电气系统、安全装置等的检查、调试,使用、出租、安装、监理等单位验收,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验收等;11、拆除方案;12、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二十五条专项施工方案: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要拟写《专项施工方案》,并要求有专家组会审通过:1、设备作业区间有高压电线,要拟写《安全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高压电线碰撞防护、设备作业区间限位、对指挥和操作人员技术交底、对设备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其安全运转等安全技术措施。2、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要拟写《多台塔吊作业防碰撞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现场作业平面布置图。(1)人员保证:a安装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整个现场塔机的顶升附着工作;b对指挥、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技术措施保证:a限定每台塔吊作业区间,垂直高度错开;b定期检测校正垂直偏差;c下班后的停放位置。(3)技术性能保证:定期对塔机安全装置、各工作机构进行
本文标题:施工机具管理制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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